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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超:民族起源神话与英格兰文艺复兴时期的盎格鲁—撒克逊研究

 徒步者的收藏 2018-06-03

·欧洲史·


民族起源神话与英格兰文艺复兴时期的

盎格鲁—撒克逊研究


  孙超


内容提要 中世纪时期,以血缘族裔为核心的盎格鲁—撒克逊“移民神话”和特洛伊神话是英格兰人民族意识的重要表现。文艺复兴时代盎格鲁—撒克逊研究兴起后,特洛伊神话开始式微,盎格鲁—撒克逊“移民神话”萦绕在人们的想象中。受到人文主义影响的研究者将盎格鲁—撒克逊血缘族裔传说与宗教派系、语言学、历史地理、法律制度相结合,从而界定了英格兰人对民族的认同模式:首先,在英国民族认同中,始终存在着强烈的盎格鲁中心主义的倾向;其次,近代早期的英格兰人存在着多元族群意识;最后,盎格鲁—撒克逊的民族想象为现实政治和意识形态的斗争服务。

关键词 盎格鲁—撒克逊 “移民神话” 民族认同 英格兰 文艺复兴


 

中世纪以来,英格兰存在两种相互竞争的起源神话。8世纪时,比德(Bede)在《英吉利教会史》中创立了盎格鲁—撒克逊“移民神话”。根据他的论述,撒克逊人及其联盟部落来自欧洲大陆,他们征服、消灭和奴役不列颠岛的原住民后建立了一系列王国。6世纪末期,在罗马教廷派遣的奥古斯丁和爱尔兰基督教的努力下,撒克逊人皈依基督信仰,成为欧洲大陆基督教体系的一分子。比德的作品显示,构建统一“英吉利”民族的力量是英格兰的教会,而且是在英格兰政治统一前很久完成的。第二个起源神话的创立者是12世纪的作家蒙默斯的杰佛里(Geoffrey of Monmouth)。他在《不列颠诸王史》一书中指出,不列颠岛最早的居民不是英格兰人,而是不列颠人。他们在特洛伊首领布鲁图斯(Brutus)的带领下建立了新的王国。布鲁图斯的后代在撒克逊人到来前很久就已经皈依基督教。不列颠文明最后在罗马和撒克逊入侵者的侵略下崩溃。杰佛里在他那带有虚构性质的著作里构建了一个“不列颠人种族”,这个种族的特性是通过与“他者”英格兰人的对比来实现的,书中红龙战胜白龙的故事寄托着不列颠人终将战胜盎格鲁—撒克逊人的理想。

长期以来,杰佛里的特洛伊神话与比德的“移民神话”成为中世纪的英格兰寻求族群起源解释的两大传统。当代许多学者认为,文艺复兴时期比德所创立的盎格鲁—撒克逊“移民神话”逐渐成为英格兰社会的主流,这种认同是建立在特洛伊神话传统消亡基础之上的。1981年,雷金纳德·霍夫曼提出,民族起源神话在近代早期发生转变根源于宗教改革和反抗斯图亚特国王的需要,当时的学者们对“盎格鲁—撒克逊的制度以及他们对自由的热爱表示赞赏”。此后,休·麦克道格尔在《英国历史中的种族神话》一书中进一步分析了盎格鲁—撒克逊传统在近代早期成为标准民族神话的过程。此外,他还总结了以种族、制度、语言的优越性为核心特征的盎格鲁—撒克逊主义。经过霍夫曼和麦克道格尔两位学者的努力,近代早期的盎格鲁—撒克逊研究史成为当代学术研究的热点,二者对英格兰民族神话的分析也成为主流范式。格兰汉姆·帕里认为17世纪的古物学共同体对“撒克逊历史的清晰化”是“民族认同形成的关键时期”。瑞贝卡·布拉克曼则指出,伊丽莎白时期的学者对盎格鲁—撒克逊文化和制度的探究“确立了从日耳曼入侵到诺曼征服时期的历史在本质上属于‘英格兰人的’”。不过,也有学者批评麦克杜格尔的观点没有注意到亚瑟崇拜和阿尔弗雷德大帝崇拜在不列颠帝国内部能够长期共存的现象。此外,菲利普·施维茨认为,由于盎格鲁—撒克逊人的“声望极其低下”,都铎学者在解释盎格鲁—撒克逊历史与英格兰民族认同关系时带有“焦虑感,乃至厌恶感”。约翰·克兰姆希则强调,近代早期的学者并非狭隘地只研究盎格鲁—撒克逊人,他们往往从整个不列颠乃至欧洲的视角来理解自我民族的形成过程。

以上学者的批评纠正了麦克杜格尔等人过于简化的解释模式,比德移民神话的胜利并非以杰弗里的特洛伊神话完全退出历史舞台为代价。其实,正如约翰·D.尼尔斯所说,几个世纪以来,关于盎格鲁—撒克逊观念史一直体现出一种“易逝性、变化性、多面性、偶然性,并且充满了争论”。在本文所关注的大约五十年的时间里(从1570年到1620年),盎格鲁—撒克逊学者的关注点经历了多次变化,因为这些学者是怀着不同的目的进入这一研究潮流中来的。因此,本文在强调这一研究群体促进了近代早期英格兰民族认同的同时,力图展示其中所包含的复杂的研究视角。文艺复兴时期英格兰盎格鲁—撒克逊起源历史的研究群体大体存在四种取向:宗教派系的解释取向、卡姆登与费斯特根两种对立的研究观念和古物协会的英国制度研究取向。



宗教改革与盎格鲁—撒克逊研究的兴起


16世纪,意大利人文主义对英格兰人的历史观念产生了重大影响,缺乏历史证据的民族起源学说开始受到质疑。意大利人波利多尔·弗吉尔撰写了《英国史》一书,认为古代史家都不曾提及布鲁图斯和亚瑟,特洛伊传说缺乏历史的真实性。弗吉尔采信了比德的观点,认为撒克逊人是上帝派来惩罚堕落的不列颠人的,由此形成了“撒克逊人、朱特人和英格兰人这三个最勇猛的日耳曼民族来到这个岛”定居的历史。由于当时正值英格兰宗教改革时期,在新教徒看来,天主教徒弗吉尔代表“意大利和教皇的”利益来诋毁英格兰的光辉历史。早期古物学者约翰·利兰向亨利八世主动请缨,他要为英格兰写一部全面、完整的历史书以驳斥弗吉尔的“欺骗和无知”。为了支持特洛伊神话传统,利兰亲自前往格拉斯顿伯里修道院(Glastonbury Abbey),他认为自己在那里找到了亚瑟的墓地,并借此证明关于亚瑟王的历史传说是真实可靠的。

宗教改革初期的主要目标是实现王权至尊与英格兰教会的独立,新教徒支持的特洛伊起源说与天主教支持的“移民神话”进入宗教争论领域,但是双方主要以政治争论为目的,其与族裔认同的结合并不紧密。到伊丽莎白时代,两大宗教派系的界限逐渐清晰,新教和天主教各自寻找自己宗教起源的历史依据,宗教信仰与族裔特性开始发生联系。

利用比德的“移民神话”,英格兰的天主教徒将天主教事业与英格兰民族的发展联系起来。1565年,托马斯·斯特普尔顿在安特卫普出版了《英吉利教会史》的第一部现代英语译本。斯特普尔顿认为,借助比德的教会史可以证明“英吉利人”就是现代英格兰人的祖先,同时比德的书还展示了基督教给英格兰人带来的好处:“基督信仰传播到我们的国家,这是上天的恩宠来到我们的土地上。基督信仰在这里发展、成长和繁衍生息。它帮助我们的祖先,也就是第一代基督徒英格兰人,获得了美好的品德。”另外,比德还记载,教皇格里高利(Gregory the Great)在罗马市场上看到一些年轻貌美的盎格鲁—撒克逊奴隶被出售,“并被他们的美丽所感动”,因此派出奥古斯丁去不列颠传教。对于这个故事,比德认为只是个传说,但是斯特普尔顿却强调这个故事是确信无疑的“事实”。斯特普尔顿的翻译作品在英格兰和欧洲大陆的英语阅读群体中得到了广泛传播,格里高利的故事也成为罗马教廷对英格兰民族及其教会具有决定性影响的标准叙事。天主教领袖罗伯特·帕森斯撰写的历史书就指出,这个故事“提供了关于不列颠天主教会起源于罗马的关键证据,并且证明了这个教会没有在克兰默(Cranmer)和新教分裂势力掌权时期发生中断”。许多人在阅读了《英吉利教会史》后坚定了天主教信仰并且前往西班牙学习。英国天主教领袖威廉·艾伦特地要求那些返回英格兰的传教士使用比德的教会史作为与新教徒辩论和传播天主教信仰的武器:“我们的民族一开始除了天主教信仰以外,别无他物。”

面对天主教对比德“移民神话”的再发掘,新教徒们也从盎格鲁—撒克逊时期教会的史料中找到了新教价值观的依据。早期新教徒约翰·贝尔就赞誉比德“是亚马利太的约瑟的精神继承人,他具有准教父式的权威堪比希波的奥古斯丁、哲罗姆和赫里索斯托姆”,而对于贝尔来说,“比德就是新教徒的原型,他保持信仰免受罗马的玷污”。伊丽莎白时期,在坎特伯雷大主教马修·帕克的主持下出现了一个“帕克集团”(Parker Circle)集体从事盎格鲁—撒克逊研究,他们出版了第一部关于盎格鲁—撒克逊史的研究著作。其中,帕克的秘书约翰·乔斯林在该书的前言部分指出,盎格鲁—撒克逊时期的圣餐礼并没有神秘特性,所以天主教的变体论并未被早期的英格兰人所普遍接受。宗教学者约翰·福克斯在1570年改写了比德的奥古斯丁传教说认为恰恰是奥古斯丁的布道摧毁了不列颠早已有之的原始基督教,但是依靠“那些勤奋的新教布道者”,基督教信仰的火种在盎格鲁—撒克逊人统治的“大约四百年的时间里依然保存了下来,上帝之言得到正确的宣讲”。

新教学者还利用比德“移民神话”构建了新的民族英雄。马修·帕克主持出版的《牧养的关怀》(Pastor Care)一书中附加了西撒克逊国王阿尔弗雷德给一位主教的信作为前言。由于感到英格兰人缺乏对知识的热情,阿尔弗雷德决定主持翻译古英语版的《圣经》,为此帕克赞誉“他们(阿尔弗雷德时代人)勤奋的翻译整本《圣经》给平信徒们传授了广博的知识”。正是感怀于阿尔弗雷德的功绩,帕克甚至将阿尔弗雷德与英格兰的主保圣徒圣乔治相提并论。约翰·乔斯林也认为,这本古英语版《圣经》的出现意味着该王国的臣民由此成为上帝的选民民族(Elect Nation),因为这部《圣经》继承自“上帝对摩西的教导”,它是“为了保护那些古老民族的纯洁,也包括现在的我们”而出现的。阿尔弗雷德版《圣经》成为构建上帝的选民、盎格鲁—撒克逊历史和当代新教徒之间的桥梁。

从约翰·利兰到“帕克集团”,新教徒对特洛伊神话的态度正在悄然发生变化,特洛伊神话在新教历史书写中日渐消失。1612年,新教史学家萨缪尔·丹尼尔认为,特洛伊故事完全是“无知与轻信的产物”;另一位史家约翰·克拉彭(John Clapham)还提出要对都铎时期秉持特洛伊神话的历史书进行彻底的修订。在这场比德起源神话解释权的争夺中,盎格鲁—撒克逊人的历史成功地进入新教历史的标准解释中。盎格鲁—撒克逊人“纯洁的”教会历史与奥古斯丁带来的“腐败的”教会历史对立起来,新教给英格兰民族认同带来了一个确定的“他者”——罗马天主教派。宗教改革力图重新建立英格兰民众的信仰共同体,天主教徒则被排除在共同体以外。借助盎格鲁—撒克逊人的历史记忆,帕克等人为信仰共同体划定了历史来源和群体的界限。



卡姆登与费斯特根:两种民族认同模式


比德的“移民神话”包含强烈的盎格鲁中心主义,即对威尔士人、苏格兰人、爱尔兰人的贬低倾向,这让同样生活在不列颠岛上的其他族裔人群感到不满。1603年,英格兰迎来了一位苏格兰国王,英格兰的盎格鲁中心主义变得不合时宜了,盎格鲁—撒克逊研究需要呈现新的面貌。在伊丽莎白女王时代成长起来的学者从语言学和历史地理学的角度重新解释民族发展史,他们的视角更加宽泛。威斯敏斯特学校校长威廉·卡姆登和寄居荷兰的天主教学者理查德·费斯特根重新阐释了比德的“移民神话”,盎格鲁—撒克逊历史进一步成为英格兰人民族认同的重要标志。

伊丽莎白女王晚年,清教势力崛起引发政治纷争。女王政府认为,清教激进派比天主教的威胁严重,自爱德华六世以来破坏天主教遗迹的行为开始受到政府制止。新的社会氛围与卡姆登的观念一致,因为卡姆登希望“用一种世俗的、爱国的视角来看待不列颠的王室与贵族的遗迹,并越过宗教差异”。在经过长期研究后,卡姆登于1605年推出了《关于不列颠的残稿》一书,其与他在1586年出版的《不列颠志》一样都饱含着强烈的民族情感。

第一,卡姆登推崇英语在民族中的地位。对于卡姆登来说,语言是比血缘更重要的民族认同标记。在比较了不列颠语和拉丁语后,卡姆登声称:“盎格鲁—撒克逊语是由来自日耳曼的盎格鲁—撒克逊人带来的,他们孔武有力又充满智慧的活动表现在这三件事情上,也就是法律、语言和服饰的改变上,凭此他们完成了彻底的征服。”卡姆登认为,盎格鲁—撒克逊语的征服是彻底的,“没有不列颠语和拉丁方言留存下来”,并且“苏格兰的东部和南部地区自称低地人的人群也适用英语语言,它是一种来自盎格鲁—撒克逊语言的方言变种。”在英格兰和苏格兰合并的过程中,卡姆登通过语言来构建起两国之间共同的起源,成为他构建更宽泛民族认同的第一步。

第二,卡姆登通过地理环境的概念来定义民族。卡姆登在《关于不列颠的残稿》开始部分就讨论了地理环境与民族起源间的紧密关系:“我们以及日耳曼人……的关键构成是思想,它是上帝形象的映照……所以,在神圣天意的指挥下,他把这样一块令人愉悦并且价值不菲的地区分配给了能承受起其价值的人。即使不把他们看作压倒他族的民族的话,他们也可以算作地球上最杰出的一批居民了。”卡姆登还特地强调是地理环境改变了民族特性。他认为盎格鲁—撒克逊人初来不列颠时是个“易动武、爱胜利、性格强硬、宁折不屈的民族”,而在此定居和繁衍了160年后,“他们的性格因这里的土地和甜美的空气而舒缓了许多,也柔和了许多”,由此他们才接受了基督教信仰。

第三,卡姆登构建了多族群统一的民族认同。卡姆登认为杰佛里的特洛伊神话是英格兰人与法国人竞争民族古老性时虚构出来的。在“不列颠的衰落与毁灭”一章中,卡姆登采纳了比德的“移民神话”。他认为盎格鲁—撒克逊人的入侵是上帝对不列颠人的惩罚,而当撒克逊人、朱特人和盎格鲁人“在不列颠定居下来后……(他们)成了一个民族,普遍用一个名称,有时叫作撒克逊人,有的时候叫做英格兰人或英格兰—撒克逊人”。卡姆登还承认当时入侵的丹麦人、诺曼人对英格兰也产生了影响。例如,他认为“丹麦人、诺曼人以及其他蜂拥而至者,通过交流带来了新的词语和新的事物”。此外,卡姆登详细介绍了威廉征服后诺曼法律与本地法律的融合过程;他还对诺曼人在西西里和圣地的战斗表示了赞赏。在卡姆登看来,借助诺曼人的文治武功,“英格兰获得了与基督教世界最强盛民族平等的地位”。卡姆登最后强调,在外族不断入侵的过程中,盎格鲁—撒克逊人始终构成民族的主体,因为“他们在1150年的时间里,保持着一种不受腐蚀的状态,并且占有着这片土地(不曾丢失)”。卡姆登骄傲于自己的盎格鲁—撒克逊身份,因为与不列颠人最终被征服并被驱赶逃离不同,撒克逊民族虽然受到入侵,但是“在我们被他们(指其他族群)征服后,我们也让他们融入我们”。

17世纪初期,“大不列颠意识”正在兴起,卡姆登强调多族群混合的状态。但是,正如克莱姆希所说,卡姆登倡导其他民族“加入到信仰虔诚的英格兰民族的创建历程之中,从而得以进入文明的世界并获得教养”,其民族认同的本质是以盎格鲁—撒克逊族群为核心,融合了岛上的其他族群。

与卡姆登不同,费斯特根是一位天主教徒,曾避居荷兰生活。1604年,费斯特根给詹姆斯国王献上了《重建失去的古物学知识》一书。他表示自己虽然是移民后代,但是“英格兰一直是我珍爱的出生地”,所以他表示写作此书“是我对这个最尊贵民族的热爱之情的真实体现;在我看来,我的民族是世界上最美好的民族。正是出于这种情感,我才愿意用我全部的力量去做这一切并出版此书。”费斯特根继承了比德神话,探讨了英格兰人的民族起源问题,其中心思想是英格兰人起源于日耳曼地区。

费斯特根对特洛伊传说持怀疑态度,他认为古代不列颠人“根本就不是,也不可能是英格兰人,因为他们的后裔们(与我们)完全不同”,古代不列颠人只是威尔士人的祖先。此外,他还认为所谓的布鲁图斯的传说只是模仿了罗马历史。费斯特根没有彻底否认布鲁图斯的存在,但他认为布鲁图斯来自高卢,所以不列颠人是高卢人的后代。随后,费斯特根使用当时颇有争议的贝罗索思的作品构建日耳曼人的起源。贝罗索思讲述了大洪水之后世界民族分布的历史,并且他在书中补充了诺亚子孙在亚洲、非洲和欧洲的传播世系。费斯特根根据贝罗索斯的观点认为,雅弗子孙中一个叫图伊斯托(Tuisco)的人迁徙到欧洲北部成为日耳曼民族的祖先。在论述了日耳曼族的圣经起源后,费斯特根讲述了日耳曼人的分支盎格鲁—撒克逊人迁居英格兰的过程。费斯特根认为,撒克逊人是应不列颠国王沃蒂根(Vortigern)的邀请来到不列颠岛,“起先是为了帮助不列颠人而来的,并且在两百年以后,他们成为不列颠岛最繁华地区的拥有者和分享者”。与中世纪作家所热衷描写的撒克逊人残忍的征服史不同,他着力塑造了一群具有文明、虔诚和文化素养的撒克逊人的形象。

首先,费斯特根强调盎格鲁—撒克逊人最重要的品质是纯洁性。费斯特根坚定地认为,英格兰人的起源只与日耳曼民族有关,他们与不列颠岛上的苏格兰人没有血缘关系,因为苏格兰王国是由爱尔兰人建立的。不过,费斯特根认为诺曼人“跟丹麦人一样,他们可以追溯到最古老的日耳曼民族那里”。另外,他认为大多数的丹麦人已经被赶走,而大多数诺曼贵族被消灭掉了,撒克逊民族仍是“岛上的主体部分”。在费斯特根笔下,盎格鲁—撒克逊人具有纯洁的品质,因为日耳曼人不曾被其他民族征服过,他们也不曾与其他民族混杂而居。

其次,费斯特根认为撒克逊人的纯洁性还体现在他们的语言中。他认为,人类由于语言的不同,也就分出了这么多新的和不同的民族;在这些语言中,古英语要比拉丁语更值得研究,这是因为“撒克逊人的语言比拉丁语更纯洁,所以要优于拉丁语”。此外,他特意批评了中世纪作家乔叟混合使用英语与法语的行为,认为这玷污了英语的纯洁,并进而提出:“我们不应当从任何语言中借词,……我们的语言已经足够使用了,不能像那些从我们这儿借词的(语言那样),整天从别人处借词。”在费斯特根这里,语言成为民族认同的重要标志,而他从语言纯洁性的角度出发,在推崇英语的同时,也就把英格兰民族推到了显著的位置。

同样受到比德“移民神话”的影响,卡姆登与费斯特根代表了不同的路径。卡姆登构建了一个多族群混杂并融合的英格兰民族,但费斯特根强调了英格兰—撒克逊人的血缘纯洁性;卡姆登通过不列颠地理环境来界定盎格鲁—撒克逊人形成的民族文化,费斯特根则把民族身份的形成放入欧洲大陆的移民过程中。岛国视角与大陆视角成为英国民族认同中的两条不同的路径。但是,卡姆登与费斯特根的作品也具有共同的历史意义,因为在此之后,“英格兰古物学研究抛弃了古老的不列颠人,并将注意力转向一个真实的、证据确凿的(盎格鲁—撒克逊)的历史”。



古物学会的英格兰法律制度研究


1586年,伊丽莎白古物学会(Elizabethan Society of Antiquaries)成立,该学会继承了当时知识阶层对盎格鲁—撒克逊研究的热情。根据18世纪时托马斯·赫恩编辑的93份伊丽莎白时期古物学会的会议记录,只有一次涉及古代不列颠人的历史,研究者把绝大部分精力放到了盎格鲁—撒克逊历史的研究中。另外,根据迈克尔·斯塔基的统计,在41位固定成员中,有34位毕业于律师公会或从事律师工作,所以古物学会的工作主要集中在法律与政治制度研究方面,他们希望通过研究“英雄的”盎格鲁—撒克逊人的历史来揭示英格兰的社会制度和风俗习惯的延续性。

受创会元老卡姆登的影响,一派学者从多元族群的视角来解释英格兰法律和制度的形成。弗朗西斯·培根认为英格兰法律有多元的族裔来源:“与我们的语言一样,它是混合的,由不列颠人、罗马人、撒克逊人、丹麦人、诺曼人的习俗组成。正如我们的语言变得越发丰富,我们的法律也变得更加完整:这样的品质不会比那些在变动不居的世界中却亘古不变的法律要差;因为没有树从一开始就种出完美的样子,他们需要嫁接。”还有一批古物学会的学者认为法律在多个族群的入侵中处于不断更替的过程。威廉·黑克维尔在古物学会的第一次会议上就提出:“不列颠人的法律被罗马人完全消灭了,而罗马人的法律又被撒克逊人消灭了;最后,丹麦人和诺曼人又对他们(撒克逊人)的法律做了大幅度修改。”按照黑克维尔的解释,撒克逊法才是英格兰法律的开始,并且撒克逊法与诺曼法共同组成普通法。约翰·斯佩尔曼爵士后来接受黑克维尔关于英格兰法在更替中完善的观点:“如果有人谈论英格兰政府是在古老的撒克逊法律统治下,这在我们今天的人听起来像是个乌托邦。(撒克逊法好像)是陌生的、粗鄙的,然而,无论是那些法律被毁灭的时期,还是我们今天生活的时期,历史上没有一个时期的法律的情况是这样的;正如日夜接续并不突兀,一天接一天,这种改变在我们身上体现得也不明显,但每个时代都会发生一点改变。”

历史上的诺曼征服对解释盎格鲁—撒克逊遗产至为重要。当时许多古物学者从血缘族裔的角度出发认为,诺曼征服并非只是带来“诺曼枷锁”(Norman York)。黑克维尔和斯佩尔曼把丹麦人、诺曼人放到条顿民族范畴之中,从而解决了诺曼征服所带来的困扰。黑克维尔提到“我们的法律与诺曼习俗有如此的相近性”在于之前丹麦人的征服。他还认为,丹麦人给不列颠带来了陪审团制度、契约观念、领主监护权以及长子继承制等,这使得“我们的普通法与丹麦的法律在根本点上是一致的,并且与世界上其他地区区别开来”。斯佩尔曼还认为“西方民族大部分来自日耳曼,所以他们的法律在古代有着许多一致性和形似性”,他还提出一个大胆的观点,那就是诺曼人的习惯“来自我们,是借助于圣爱德华之手传播的”。爱德华法是英格兰普通法的组成部分,斯佩尔曼将曾经在诺曼底生活的爱德华国王所创制的法律与英格兰普通法和诺曼征服连接起来,这虽然不是主流观点,但却体现了当时古物学者将血缘族裔与法律习俗相衔接的趋势。

还有学者甚至鼓励人们前往盎格鲁—撒克逊人的发源地日耳曼地区去旅行。托马斯·科耶特(Thomas Coryat)就认为,只有在那里才能“真正了解共同体和国王的政府什么样,才能真正懂得贵族统治和大众政权该如何运作”。不过,在这种表面上跨欧洲的民族认同视野下,这些古物学者眼中的各个族群并不具有相同的地位。科林·基德深刻地指出,在这类学者“民族意识的深处,他们始终骄傲于自己的祖先盎格鲁—撒克逊人,并认为自己的祖先过着自由的生活”,也正是在这种意识的指导下,这些学者认为,“丹麦人和诺曼人给英格兰带来的变化是‘肤浅的’,他们没能从根本上改变盎格鲁—撒克逊人的有限王权、法律持续性等政制形式。”

在古物学派内部,还有一群学者直接否认其他族群对英格兰法律和制度的影响,并强调盎格鲁—撒克逊文化的孤立性。中世纪法律史权威福特斯鸠认为英格兰的法律自古代的不列颠人以来就没有发生变化,撒克逊人、丹麦人和诺曼人的入侵也没有改变这一情形。到16世纪后期,英格兰法律研究权威威廉·兰巴德进一步将其发扬光大。在1568年出版的《高等法庭的发现与资料汇编》一书中,兰巴德阐释了法律的历史如何塑造盎格鲁—撒克逊民族与其他民族的区别。在兰巴德眼中,古代不列颠人作为英格兰人祖先的想象已经消退,因为他们使用的是高卢人的法律,这与撒克逊人的法律不同,所以他们被排除在英格兰人的祖先谱系之外。兰巴德还谈到英格兰的法律“保护真正的英格兰人”,因为英格兰人及其法律体系的特殊性体现为具有独特的契约精神。兰巴德曾对国务大臣威廉·塞西尔(William Cecil)谈及“契约权利与我们国家的法律一样久远。它在诺曼征服以前就存在了,甚至可以追溯到第一个日耳曼人统治时期。……日耳曼人是第一个制定契约法律的民族。而那个时候罗马人或者罗马法律师还不知道契约为何物”。契约精神在这里成了日耳曼人独享的发明,成为英格兰法优于罗马法的表现,也成为英格兰人的民族精神。

当时的孤立派学者认为,征服者威廉虽然意图在英格兰推行诺曼法,但是他遇到了当地人的强力抵抗,威廉不得不对盎格鲁—撒克逊的法律给予充分尊重,因此诺曼征服并未改变撒克逊法律的持续性。兰巴德在《肯特巡览》中以肯特郡的多子分割继承制度(Gavelkind)为例做了说明。兰巴德认为,当诺曼国王威廉一世占领英格兰后,肯特居民坚持把威廉尊重他们的古老习惯作为自己服从新王统治的条件,威廉接受了肯特人的要求。兰巴德的这种解释受到其他孤立派古物学者的欢迎。约翰·戴维斯在为英格兰征服爱尔兰申辩时谈到,威廉并非一位征服者,因为威廉保留了英格兰普通法传统。戴维斯还引用了诺福克郡的沙尔波恩(Sharnborn)利用爱德华法迫使威廉同意保持原有土地关系不变的故事,并认为“爱德华法是威廉赢取英格兰人的头脑和心灵的方式”。

孤立派学者大多把撒克逊法律的纯洁性、高贵性乃至持续性与撒克逊人血缘族裔联系起来。托马斯·比尔森就认为“每一个政体在解决自己政治问题时都要考虑自己的法律与习俗,而不是参考普遍的原则”。由此,孤立派法律学者大多秉持英格兰普通法与其他民族的法律和习俗不同的立场,这种孤立性自然有利于英格兰人构建民族教会、民族法律乃至民族政治体制。

古物学会的学者将族裔认同与政治、法律的创立联系起来,同时推崇盎格鲁—撒克逊人在创制英格兰民族制度和法律中的作用。在整个17世纪,兰巴德的法律书籍都是英格兰法的经典教科书。英格兰人在骄傲于自己的普通法的同时,他们的视野也愈加局限在盎格鲁—撒克逊历史传统中。这种孤立性的观念影响深远,直到20世纪初,英格兰人不愿意承认罗马法在本地的影响。不过,英格兰人对横跨北方的日耳曼—哥特认同却愈加强烈。在19世纪之前,整个英格兰在制度起源问题上流行着费斯特根式的大陆视角:“古罗马之后的欧洲最初是依靠日耳曼人的自由制度统一起来的。”



结语


中世纪以血缘族裔为核心的比德“移民神话”和杰佛里特洛伊神话是英格兰人民族意识的表现。文艺复兴时期,特洛伊神话开始式微,盎格鲁—撒克逊神话萦绕在人们的想象中,并成为定义“英格兰性”(Englishness)的对象。但是,近代早期英格兰的知识精英在对族裔进行定义时还存在着模糊性,这让比德和杰佛里所代表的两种民族起源神话在重构过程中有更深刻的复杂性。首先,在英格兰民族认同中,始终存在着强烈的盎格鲁中心主义倾向。从中世纪晚期的族裔认同向文艺复兴的民族认同转变过程中,共同的新教信仰、共同的地域、共同的文化和制度成为英格兰民族认同的构成部分,这种民族认同将血缘纯洁性与内在民族特性结合起来,凸显盎格鲁—撒克逊民族的中心地位。其次,近代早期的英格兰人仍然存在着一种多元族群意识。卡姆登能从整个不列颠岛各族群共存的历史来看待盎格鲁—撒克逊民族文化,岛上的不列颠人、苏格兰人、威尔士人并没有成为绝对的“他者”,而是作为构建盎格鲁—撒克逊民族史的组成部分,也正是这种血缘族裔的模糊性使得特洛伊神话仍能存在于大众想象中,并在18世纪后重新进入民族神话话语体系中。最后,盎格鲁—撒克逊的民族想象为政治和意识形态的斗争服务。16世纪后半期,处于民族国家构建时期的英格兰,需要新的民族历史资源,这个资源应该更加具有本土性,因此马修·帕克等人发掘的盎格鲁—撒克逊历史开始受到欢迎,而到了17世纪,更加自信的英格兰人则进一步断言他们的自由权利起源于盎格鲁—撒克逊的民族先辈那里。总之,文艺复兴时期的盎格鲁—撒克逊研究对英国民族认同有着重要意义:一方面它把血缘族裔与宗教、历史地理、文化制度相结合,成为19世纪中期种族意识的先声,另一方面它又保留了多元视角和模糊的特性,这有利于英格兰人在此后推动整个不列颠民族的神话构建。



本文作者孙超,山东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发展学院讲师。

原文载《世界历史》2018年第2期。因微信平台限制,注释从略。如需查阅或引用,请阅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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