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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钢炼钢厂事故管理制度

 沙场点兵qisa60 2018-06-03

为加强对生产事故的管理,使事故的汇报、调查、分析、定级、定性和考核有章可循;同时研究事故规律,采取预防措施,预防事故发生,使事故发生后损失降到最低,特制订本管理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炼钢厂所有生产事故。

一、生产事故

       凡因在生产工艺流程中,由于违章操作,组织失误造成上下工序或主要生产与辅助生产失调,动力、原材料供应中断及停产、损坏设备、损坏工业建筑、产品质量劣化、资源损失甚至发生人员伤亡的事故均属于生产事故。

二、生产事故分类

1.生产事故的分类

       按事故类型主要分:生产工艺事故;生产运输事故;能源动力事故;生产设备事故;生产质量事故;安全环保事故。

炼钢厂常见生产事故:

生产工艺事故:因生产组织、指挥、协调不当,生产计划平衡失误,岗位人员责任心不到位,违反纪律、生产操作规程,导致生产中断或者停缓造成停产或直接经济损失达到一定限度。

生产设备事故:由于设备本身故障,或者维护保养不到位,导致生产突然中断,或者导致动力能源供应中断,被迫停产或减产造成产量损失、直接经济损失,停产时间达到一定限度。

生产质量事故:工艺操作人员违反工艺操作规程造成停产或质量不合格。

2.事故管理的职责分工

      生产技术部是生产事故的主管部门,负责生产事故的管理,负责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生产事故与技术规程有关问题的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一般及以上生产事故的组织调查分析并提出考核处理意见,负责跟踪验证、监督检查事故单位的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对于当班发生的生产事故,下班后值班长要组织相关单位分析,写出分析报告,找出责任拿出处理意见,制定措施。

      安环部负责组织对事故造成的安全及环境污染、火灾事故等相关问题的调查处理。

       设备部负责生产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

       事故发生部门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及时上报事故发生的信息、事故影响程度的初步判断,负责生产异常及故障的调查分析并向主管部门汇报,负责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事故发生。


       生产事故,既有操作原因又有设备原因时,按主次责任定性,并归以上相应部室具体管理;当生产、设备、质量等事故相关联时,由生产技术部组织设备部组成联合调查组, 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和考核。

        原则上,当生产、设备、质量、安全等事故相关联时,在事故种类上不重叠或交叉考核。

3.生产工艺事故

铁水区

⑴、铁水包及鱼雷罐洒铁、铸轨;

⑵、铁水包及鱼雷罐穿;

废钢区

⑴、废钢尺寸超标卡炉口;

⑵、废钢中有密闭容器放炮;

⑶、废钢潮湿放炮。

转炉区

⑴、兑铁洒铁铸炉前炉门、铸炉下轨道;

⑵、出钢洒钢;

⑶、散装料堵下料口;

⑷、炉体漏炉;

⑸、钢包车、渣车掉道;

⑹、渣罐漏;

⑺、钢水温度太低;

⑻、操作不当翻罐;

⑼、操作不当大喷、烧枪。

钢包周转区

⑴、渣线漏钢;

⑵、包衬漏钢;

⑶、滑板漏钢;

⑷、上下水口窜钢;

⑸、无氩气;

⑹、水口灌渣烧不开眼。

铸机区

 ⑴、大包烧眼偏滑板窜钢;

(2)、中包漏钢;

(3)、中包水口、滑块窜钢;

(4)、漏钢:角裂漏钢、纵裂漏钢、开浇起步漏钢、卷渣漏钢、粘接漏钢、悬挂漏钢等;

(5)、中间包絮死停浇;

(6)、塞棒折断控不住事故;

(7)大中包启用事故;

(8)发错车;

(9)缺陷坯出厂。

(10)吊车区域:吊车超重、误操作。

4.能源动力事故

       凡正式投产的能源(动力)设备和管网系统,不论什么原因(除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发生下列情况,即构成能源动力事故。

凡正式生产、输送、储存各种能源介质设备或管线损坏;

       凡正式投产的动力设备,在生产过程中造成设备的零件构件损坏或人为引起能源介质严重偏离正常值;

       因保护装置失灵,误动造成设备损坏或使能源介质供应中断;

       能源介质供应参数严重偏离规定范围,造成生产减产、停产及产品质量明显下降;

      因违反规章制度,造成能源介质外泄、外排超标,影响生产造成浪费,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能源动力事故的等级划分及考核,根据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影响,参照生产工艺事故的等级划分及考核。

5.生产运输事故

      主要指汽车运输事故:在生产运输作业过程中,撞坏厂房、设备或管线,造成生产中断的事故。

生产运输事故的等级划分及考核, 根据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影响,参照生产工艺事故的等级划分及考核。

三、事故分级及考核

1.事故分级

       生产事故的分级是以事故造成的主体工序(或辅助工序)停产时间或经济损失作为判定标准,分为典型故障、一般生产事故、较大生产事故、重大生产事故、特别重大生产事故五个等级。

A.特别重大生产事故。设备修复费及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主体设备连续停产时间在24小时以上;

B.重大生产事故。设备修复费及经济损失在50-100万元,主体设备连续停产时间在12-24小时;

C.较大生产事故。设备修复费及经济损失在15-50万元,主体设备连续停产时间在8-12小时;

D.一般生产事故。设备修复费及经济损失在5-15万元,主体设备连续停产时间在4-8小时;

E.典型故障。设备修复费及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下,主体设备连续停产时间在4小时以内;

2.事故考核

1)炼钢厂钢包漏钢事故考核标准

      钢包作为炼钢厂钢水运行的主要搬运工具,承载着物质,能量的传递过程,在生产组织中起承上启下作用。一旦钢包漏钢必将影响生产中断,或导致主体生产设备损坏停产。为强化管理,实现精益生产,减少或者杜绝钢包漏钢事故,特制订此管理考核规范。

事故分级

特大事故

 炉体漏钢在整炉以上,设备修复费及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或主体设备连续停产时间在24小时以上。

    重大事故

 炉体漏钢在90吨以内,设备修复费及经济损失在50-100万元,或主体设备连续停产时间在12-24小时。

一般事故

 炉体漏钢在10吨以内,设备修复费及经济损失在15-50万元,或主体设备连续停产时间在6-12小时。

2)炼钢厂中间包漏钢事故考核标准

     中间包是连铸机的主体设备,在生产过程中具有钢水储存、缓冲、分流等作用,中间包漏钢事故,造成停产时间长,事故经济损失大。对公司生产带来不利影响。为此特将中间包漏钢责任事故处理重新规范如下:

事故分级

特大事故

       中间包漏钢在整包以上,设备修复费及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或主体设备连续停产时间在24小时以上。

    重大事故

       中间包漏钢在30吨以内,设备修复费及经济损失在50-100万元,或主体设备连续停产时间在12-24小时。

一般事故

       中间包漏钢在10吨以内,设备修复费及经济损失在15-50万元,或主体设备连续停产时间在6-12小时。

3)炼钢厂炉体漏钢事故考核标准

       转炉炉体漏钢事故,造成停产时间长,事故经济损失大,对公司总体生产组织影响较大,为此特将转炉炉体漏钢责任事故处理重新规范如下:

事故分级

特大事故

      炉体漏钢在整炉以上,设备修复费及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或主体设备连续停产时间在24小时以上。

重大事故

       炉体漏钢在90吨以内,设备修复费及经济损失在50-100万元,或主体设备连续停产时间在12-24小时。

一般事故

      炉体漏钢在10吨以内,设备修复费及经济损失在15-50万元,或主体设备连续停产时间在6-12小时。

3.考核标准

4.事故处理

      由生产技术部调度室协调沟通,充分利用全厂人力、物力资源拟定事故处理方案,在最短时间内处理完事故,最大限度减少经济损失。

责令责任部室相关领导在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积极组织事故抢修,在最短时间内恢复生产。

5.生产事故的汇报程序及要求

      不同级别、类别的生产事故发生后的汇报程序及相应要求

1)调度室通知程序

       正常白班发生事故,调度室第一时间通知责任部室相关领导、设备部、生产技术部及厂部相关领导。

(1)凡夜班或节假日出现主体设备或者单体设备停产时间达两小时,调度室组织相关人员抢修, 并通知责任部室主管副部长、设备部副部长及调度长到场立即组织抢修,把损失减少到最少,尽快恢复生产。

(2)凡夜班或节假日出现主体设备或者单体设备停产时间达四小时,调度室组织相关人员抢修,并通知责任部室部长、书记、设备部部长及调度长到场立即组织抢修,把损失减少到最少,尽快恢复生产,并向生产技术部部长汇报。

(3)凡夜班或节假日出现主体设备或者单体设备停产时间达六小时,调度室组织相关人员抢修并通知主管厂长,把损失减少到最少,尽快恢复生产。

(4)凡夜班或节假日出现主体设备或者单体设备停产时间达八小时,调度室组织相关人员抢修,并通知厂长、书记,把损失减少到最少,尽快恢复生产。

2) 对事故部室要求

(1)重大、一般生产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在5分钟内向调度室汇报。

(2)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对有关部室或人员从重处罚。

       对发生重大生产事故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拖延造成扩大事故影响范围。

在事故调查中隐瞒事故真相,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不报,甚至嫁祸于他人的部室或个人。

       在事故发生后由于不负责任,不积极组织抢修或抢救造成事故扩大者。

       事故发生后未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分析学习,或整改措施未落实到位,事故责任人未处理的部室。

3)小故障和零星故障,责任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5分钟内向调度室汇报,值班调度长要在接到事故报告10分钟内向调度长、生产技术部部长、生产厂长汇报。值班长组织抢修,调度室根据情况协调好其它单位的生产。

6.事故分析

1)每次事故发生后,都要组织事故分析会。一般事故分析会由调度室组织,生产、维护、检修部门和有关人员参加。重大生产或设备事故分析会由生产技术部部长或设备部部长、生产厂长或设备厂长主持。事故分析会的主要内容是对事故原因,事故责任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以及制定防范措施,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明、责任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不受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罚不放过。)

2)数理统计分析:按事故发生的类别、部位、时间、等级、原因等逐项进行分析,从而找出在生产组织、管理、计划及操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以便总结经验,制定措施和进行专题分析。

3)专题事故分析:对从统计分析中找出的薄弱环节和部位进行专题分析;查明原因并制定专题事故预案。

4)对于生产中断4小时以上的事故,事故处理完毕后48小时之内,事故单位要按《生产事故报告》所列内容详细填写及时上报,其中事故名称、地点、时间、事故责任者、事故经过、原因、损失和伤亡情况、采取措施等均要写清楚。一式三份,报送主管领导及调度室,每延迟12小时考核事故单位1000元。

7.事故统计归档

      事故次数,事故时间,事故损失费是事故管理的基本数据,必须如实记录和正确统计。

   1)事故次数:发生事故使生产中断,一般按中断一次计算一次,如果在同一生产作业单位连续又发生事故,后一事故应认为是前一事故的继续。只记事故一次,事故时间和事故损失费则要累计计算。

    2)事故时间:一般按事故停机到恢复生产之间的时间计算。

    3)生产事故损失:包括设备修复费和减产损失费。修复费为修复或更换损坏的设备发生的材料、备件、人工及管理费用。

4)生产技术部建立生产事故台帐,对生产事故登记、统计、存档,事故报告由生产技术部负责存档备查。

来源:包钢炼钢厂制钢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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