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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开局良好 引领区建设扎实推进

 莎莎图书馆1984 2018-06-04

  内容提要:1季度,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运行稳定向好,总量规模持续扩大,质量效益同步提升,支柱产业地位得以巩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领域持续居于引领地位,广播电视电影服务、广告和会展服务等领域收入快速增长,新兴文化兴态表现活跃。下一阶段,应以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为契机,深入推进文化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挖掘文化消费潜力,促进优势产业做大做强,引导新兴文化业态健康发展。

 

  1季度,按照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总体部署,全市扎实推进文化创意产业引领区建设,文化创意产业显现出了积极向好发展态势,实现了良好开局。

 

  一、总体运行情况

 

  (一)产业发展整体向好

 

  经初步核算,1季度全市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5.4%(现价),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维持在14%左右。全市规模以上文化创意产业法人单位[1]实现收入3810.1亿元,同比增长17.1%,增速同比提高8.7个百分点,高于规模以上第三产业法人单位收入增速16.0个百分点;实现利润96.1亿元,同比增长39.2%,呈现收入利润同步快速增长运行态势。分区看,海淀区收入规模最大,实现收入1584.0亿元,同比增长23.5%,占全市的41.6%;朝阳区收入规模居于次席,实现收入775.6亿元,同比增长10.4%,占全市的22.4%

 

  (二)三大领域营业收入增速超过20%

 

分领域看,1季度文化创意产业九大领域收入均实现增长。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领域实现收入1624.5亿元,增长23.8%,占总收入比重达到42.6 %,保持着优势地位,是带动产业收入增长的重要领域; 广告和会展服务领域、广播电视电影服务领域分别实现收入499.1亿元和212.4亿元,分别增长22.8% 20.1%。上述三个领域收入增速均超过20%,分别高出产业平均增速6.75.73.0个百分点,对产业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74.7%,拉动收入增速12.8个百分点(表1)。

 

1   1季度规模以上文化创意产业法人单位收入情况

 

九大领域

单位数

(个)

收入合计

(亿元)

比重

%

增幅

%

合 计

7086

3810.1

100.0

17.1

一、文化艺术服务

412

107.6

2.8

4.7

二、新闻出版及发行服务

578

164.3

4.3

2.3

三、广播电视电影服务

348

212.4

5.6

20.1

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2759

1624.5

42.6

23.8

五、广告和会展服务

1031

499.1

13.1

22.8

六、艺术品生产与销售服务

113

345.0

9.1

16.9

七、设计服务

427

75.9

2.0

9.8

八、文化休闲娱乐服务

641

225.7

5.9

5.9

九、文化用品设备生产销售及其他辅助

777

555.5

14.6

1.3

 

  (三)吸纳就业有所增加,就业结构趋于优化

 

  1季度,全市规模以上文化创意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平均人数为129.9万人,同比增长2.0%,增速高于2017年全年1.7个百分点。其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领域、设计服务领域从业人员分别为72.8万人和8.7万人,同比分别增长3.2%9.9%,占产业人业人员比重分别为56.0%6.7%,同比分别提高0.6个和0.5个百分点,上述二领域对产业从业人员增长的贡献率达115.1%。文化用品设备生产销售及其他辅助领域从业人员11.3万人,同比下降3.9%,占产业从业人员比重为8.7%,同比下降0.4个百分点。

 

2   1季度规模以上文化创意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情况

 

九大领域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万人)

比重

%

增幅

(%

合 计

129.9

100.0

2.0

一、文化艺术服务

6.0

4.6

0.9

二、新闻出版及发行服务

8.1

6.2

0.5

三、广播电视电影服务

5.7

4.4

0.7

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72.8

56.0

3.2

五、广告和会展服务

6.8

5.3

-6.7

六、艺术品生产与销售服务

2.0

1.6

12.0

七、设计服务

8.7

6.7

9.9

八、文化休闲娱乐服务

8.5

6.5

1.0

九、文化用品设备生产销售及其他辅助

11.3

8.7

-3.9

 

  二、主要运行特点

 

  (一)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领域新兴业态表现活跃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领域是本市文化创意产业中经济量和从业人员占比最大的领域,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该领域新兴业态不断涌现,对文化创意产业的引领作用稳步提高。其中软件开发和互联网信息两大行业对文化创意产业增长的支撑作用尤为突出。1季度,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实现收入498.5亿元,同比增长34.5%,对文化创意产业增长的贡献率达到21.7%,成为带动文化创意产业增长的主要行业。

 

  (二)电影消费市场活跃带动广播电视电影服务领域快速增长

 

  受2017年下半年以及春节档期优秀影片集中热映的影响,电影消费市场持续活跃,带动了影视企业业绩的快速增长。据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消息,1季度全国电影市场共产出票房202.17亿元,同比增长39.82%,刷新了电影史上单季度电影票房的最新纪录。据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统计,1季度北京电影观影人次2232.67万人次,同比增长27.96%;实现票房收入10.01亿元,同比增长35.3%1季度规模以上广播电视电影服务领域中,电影和影视录音服务实现收入88.3亿元,同比增长36.6%。其中,电影和影视节目制作、电影和影视节目发行、电影放映收入增速分别达47.9%32.1%17.6%

 

  (三)互联网广告带动广告业异军突起

 

  1季度,规模以上广告和会展服务领域实现收入499.1亿元,增长22.8%,占文化创意产业收入比重为13.1%,比去年同期上涨0.5个百分点。该领域的大幅增长主要受互联网广告快速增长的带动。738家规模以上广告业企业中,28家企业收入增量超过1亿元,其中21家企业是互联网整合营销广告企业,主要从事互联网广告代理、整合营销、大数据策略投放等业务,21家企业收入合计增长84.9亿元,占广告服务收入增量的94.3%,成为带动广告业增长的主要力量。

 

  (四)结构优化助推质量效益提升

 

1季度,文化创意产业劳均创收能力继续提高,全市规模以上文化创意产业法人单位人均实现收入(劳均创收)29.3万元,同比增长15.9%,比2017年提高4.8个百分点。广告和会展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广播电视电影服务三个领域人均实现收入分别增长31.7%20.0%19.3%,高于产业平均增速,显现了较强的劳均创收能力(表3)。从效益来看,1季度文化创意产业收入利润率为2.5%,同比提高0.4个百分点,广播电视电影服务领域收入利润率最高,达到13.9%,同比提高12.4个百分点。

 

3  1季度规模以上文化创意产业法人单位劳均创收情况

 

九大领域

人均收入(万元)

增长(%

合 

29.3

15.9

一、文化艺术服务

17.9

3.7

二、新闻出版及发行服务

20.4

1.8

三、广播电视电影服务

37.0

19.3

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22.3

20.0

五、广告和会展服务

72.9

31.7

六、艺术品生产与销售服务

169.9

13.5

七、设计服务

8.7

-0.1

八、文化休闲娱乐服务

26.6

4.9

九、文化用品设备生产销售及其他辅助

49.2

12.6

 

  三、相关对策建议

 

  (一)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文化消费提质升级

 

  1季度,北京实现市场总消费额5881.5亿元,同比增长7.6%。其中,文化和娱乐类消费额达到673.2亿元,同比增长12%,占市场总消费的比重为11.4%,拉动总消费增长1.3个百分点,对总消费增长贡献突出。

 

  面对巨大的消费能力,本市应深入推进文化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提高文化产品供给质量,满足人们不断升级的文化消费需求。以实体书店为例,消费升级让书店焕发出新的活力。目前书店已经融合沙龙、餐饮、休闲、手艺等多种体验形式,形成了文化交流的平台,成为人们消费的新空间和新风尚。非首都功能疏解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提供了丰富的实体空间资源,要统筹利用好这些资源,鼓励消费场景和品质的升级,鼓励企业创新文化消费业态,并通过惠民政策让百姓受益,促进供给和需求的有效对接。

 

  (二)发挥首都资源优势,引导优势行业做大做强

 

  从1季度情况看,电影市场的繁荣、互联网企业的增长对北京文化创意产业的走势影响显著,北京应立足文化资源优势,在影视、新闻出版、互联网、设计等领域持续发力,引导优势行业做大做强。首先,繁荣发展影视业,巩固全国影视策划、宣发、传播的中心地位,打造“高精尖”影视发展结构;第二,鼓励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和应用创新,在中关村示范区的带动下,集聚高精尖创新资源,鼓励新业态发展;第三,发挥新闻出版的舆论先锋作用,推动精品创作,孵化文化IP;第四,充分发挥文化创新能力,加快设计之都建设,鼓励中小企业加大设计投入,尊重设计价值。

 

  (三)加强监管、优化服务,促进互联网文化企业健康发展

 

  随着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应用普及,互联网融合业态发展迅速,网络综艺、短视频、内容付费、手游、直播等内容领域发展日渐成熟,日益成为新的增长点。以腾讯、百度、爱奇艺、今日头条等为代表的文化科技融合企业用户规模快速扩张,其文化产品带来的收入越来越高,市场份额不断扩大,带动了上下游关联行业的快速发展。但与此同时,对行业快速发展过程中的种种乱象应予以高度重视,在优化服务的同时,必须切实加强对互联网文化企业的监管,针对其融合发展、跨行业经营等特点,明确监管部门,研究建立切实有效的监管机制,督促企业守法经营、履行社会责任,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注:[1]规模以上文化创意产业统计范围是指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或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的文化创意产业法人单位(其中批发业企业和工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零售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文化体育娱乐业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或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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