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2017年湖南各市文化和创意产业发展情况综述

 轻音乐书斋 2018-05-06
2017年湖南省文化和创意产业发展情况综述决策咨询07期[size=0.9em]来源:社会和科技统计处    发布时间:2018-02-11
[size=0.9em][url=]打印本页[/url]
分享到:[url=][/url][url=][/url][url=][/url][url=][/url][url=][/url][url=][/url]


  2017年,湖南文化和创意产业实现较快发展,产业规模持续扩大,结构调整不断推进,速度效益协调同步,发展后劲稳步增强,但产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值得关注,实现高质量发展仍需努力。

  一、当前湖南文化和创意产业发展基本特点

  一是产业引领经济发展。初步核算,2017年全省文化和创意产业实现增加值2196.18亿元,首次迈上2千亿元新台阶,比上年增长14.9%(未扣除价格因素影响,下同),增速比同期GDP现价增速高5.3个百分点,对GDP增量的贡献达9.4%。文化和创意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6.35%,比上年提高0.29个百分点。文化和创意产业增速明显高于同期经济发展,发展势头及对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进一步增强。

  二是规模扩张快于全国。前四季度统计数据显示(下同),2017年,全省规模以上文化产业企业(以下简称“规上文化产业企业”)3162家,比上年同期增加465家,同比增长17.2%。据对上述企业调查,2017年,全省规上文化产业实现营业收入4385.23亿元,同比增长12.2%,高出全国平均增速1.4个百分点。与上年同期增速相比,提高2.5个百分点。与前三季度增速相比,提高0.2个百分点。

  注:图中速度均为未扣除价格因素的名义增速。

  三是结构调整稳步推进。规上文化服务业新增市场主体加快成长。2017年,规上文化制造业企业1508家,比上年增长3.9%;文化批零业企业429家,增长10.9%;文化服务业企业个数达1225家,增长42.8%。规上文化服务业企业个数增速分别高出规上文化制造业和文化批零业增速38.9和31.9个百分点。在2017年同比新增的465家规上文化产业企业中,新增文化服务业企业共计367家,占比为78.9%。规上文化服务业实现营业收入占比稳步提升。全年,规上文化制造业实现营业收入3347.27亿元,比上年增长12.6%;文化批零业实现营业收入380.95亿元,增长7.3%;文化服务业实现营业收入657亿元,增长12.9%。规上文化服务业实现营业收入增速分别比同期文化制造业和文化批零业快0.3和5.6个百分点。规上文化服务业实现营业收入占全部规上文化产业比重为15%,同比提高1.3个百分点。规上传统优势文化产业与新型文化产业实现营业收入增速呈现企稳回升态势。其中:广播电视服务业增速逐季回升。 一季度为-2.3%;上半年转降为升,增速为4.4%;前三季度提升到5.5%;全年达到两位数增长,增速为10.8%。以“互联网+”为主要形式的文化信息传输服务业、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业增速,一季度分别增长25.6%和0.9%,上半年分别跌至-1.1%、-1.8%的谷底,之后,逐季实现回升,前三季度止跌回升,分别增长1.9%和3.2%,全年增速进一步分别提高到8.5%和9.5%。

  注:图中速度均为未扣除价格因素的名义增速。

  四是“双效合一”有力提升。文化产业关联效应强,产业链长,带动相关产业吸纳就业的潜力大。2017年,湖南规上文化产业企业从业人员50.87万人,比上年增长7%,增速提高5.8个百分点。其中,文化制造业从业人员38.25万人,增长6.7%;文化批零业从业人员1.85万人,下降0.2%;文化服务业从业人员10.77万人,增长9.4%。在改善民生,增加就业,社会效益取得进步的同时,企业经济效益实现较快增长。2017年,全省规上文化产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256.81亿元,比上年增长15%。其中,规上文化制造业、文化批零业和文化服务业分别增长8.8%、-4.7%和44.4%。得益于规上文化服务业营业利润率显著上升,2017年,全省规上文化产业企业营业利润率为5.9%,同比上升0.2个百分点。其中,文化服务业营业利润率为10.3%,上升2.3个百分点;文化制造业和文化批零业营业利润率分别下降0.2和0.7个百分点。

  五是文化需求较快增长。从文化产业投资需求看,2017年,文化产业完成投资2279.47亿元,比上年增长13.9%,高出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增速0.8个百分点。从文化产业三大行业完成投资看,文化制造业、批零业和服务业分别增长4.6%、-3.4%和19.8%。文化服务业投资增长强劲,完成投资额达1502.33亿元,增速高出全部文化产业投资完成额增速 5.9个百分点,分别高出文化制造业和文化批零业投资完成额增速15.2和23.2个百分点,引领增长的地位彰显。其中,文化服务业中的文化娱乐业投资完成额增速更是达到了24.4%。从文化消费需求看,随着文化市场蓬勃发展,城乡居民的休闲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2017年,城镇居民人均文化娱乐支出1826元,增长20.6%。农村居民人均文化娱乐支出440元,增长17.7%。城乡居民人均文化娱乐支出增速分别高出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增速12.5和9.2个百分点。

  二、当前湖南文化和创意产业发展中值得关注的主要问题

  从2017年以来湖南规上文化产业企业主要指标运行情况分析,当前湖南文化和创意产业发展中值得关注的主要问题集中反映在产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

  一是国有文化企业示范带动作用不够强。前四季度统计数据显示,国有文化企业生产增长低迷,示范带动作用不够。从登记注册类型看,73户国有文化企业从业人员1.66万人,同比下降0.2%;而同期内资文化企业从业人员平均增速为6%,全部规上文化产业企业平均增速为7%。实现营业收入146.41亿元,同比增长1.9%,低于内资文化企业实现营业收入平均增速(8.6%)6.7个百分点,低于全部规上文化产业企业平均增速(12.2%)10.3个百分点;实现利润总额10.75亿元,同比下降3%;而同期内资文化企业实现利润总额增速为14.8%,全部规上文化产业企业平均增速为15%。从企业控股情况看,326户国有控股文化企业实现利润总额41.7亿元,增长29.2%,同比虽然增长较快,但实现营业收入增长依然比较低缓,为597.85亿元,同比增长7.8%,低于全部规上文化产业企业平均增速(12.2%)4.4个百分点;从业人员5.86万人,下降0.6%。

  二是文化产业主体发展不够足。从文化产业十大行业类别来看,行业分化比较严重,总体呈“九升一降”态势,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业和文化信息传输服务业等新型文化产业发展不充分,增速较低,位次靠后,文化产业主体发展还不够充足。从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看,增速最快的是文化艺术服务业,增长55.5%,其余依次是:文化休闲娱乐服务业,增长29.6%;文化产品生产的辅助生产,增长14.6%;文化专用设备的生产,增长13.6%;工艺美术品的生产,增长13.2%;文化用品的生产,增长12.2%;广播电影电视服务业,增长11.5%;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业,增长9.5%;文化信息传输服务业,增长8.5%。一个下降的行业是:新闻出版发行服务业,下降2.2%。值得关注的是,与全国文化产业十大行业类别结构比较,2017年,湖南文化信息传输服务业占比仅为1.6%,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业占比仅为6%,比全国平均水平分别低了7.1和6.9个百分点。与全国平均增速比较,湖南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业实现营业收入增速,略高出全国平均增速(8.6%)0.9个百分点,但文化信息传输服务业实现营业收入增速,比全国平均增速(34.6%)低了26.1个百分点。文化产业行业分化,特别是新型文化产业发展还不充分导致作为文化产业主体的文化产品的生产占比不高。2017年,湖南规上文化产业这一占比为26.9%,全国为47.6%,湖南比全国低了20.7个百分点。


2017年湖南与全国规上文化产业企业营业收入构成(按十大类别分)

 

湖南

全国

绝对额(亿元)

比上年增长(%)

构成(%)

绝对额(亿元)

比上年增长(%)

构成(%)

总计

4385.23

12.2

100

91950

10.8

100

 新闻出版发行服务

143.33

-2.2

3.3

3566

7.2

3.9

 广播电视电影服务

170.48

11.5

3.9

1749

6.1

1.9

 文化艺术服务

25.57

55.5

0.6

434

17.1

0.5

 文化信息传输服务

70.2

8.5

1.6

7990

34.6

8.7

 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

263.15

9.5

6

11891

8.6

12.9

 文化休闲娱乐服务

56.43

29.6

1.3

1545

14.7

1.7

 工艺美术品的生产

448.36

13.2

10.2

16544

7.5

18

 文化产品生产的辅助生产

507.9

14.6

11.6

9399

6.4

10.2

 文化用品的生产

2577.64

12.2

58.8

33665

11.4

36.6

 文化专用设备的生产

122.17

13.6

2.8

5168

3.7

5.6

注:1.表中速度均为未扣除价格因素的名义增速。
    2.表中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三是文化产业区域发展不平衡。主要表现在地区规上文化产业发展水平存在较大差距。长株潭地区是全省文化产业集聚发展水平最高的地区。2017年,长株潭地区的规上文化产业企业1602家,占全省的比重超过一半,为50.7%;单位平均营业收入达17427万元,超过全省单位平均营业收入水平(13869万元)3558万元;实现营业收入2791.79亿元,占全省63.7%。其余不足五成的规上文化产业企业、不足四成的营业收入分布在洞庭湖地区、湘南地区和大湘西地区;这三大经济板块的规上文化产业企业单位规模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其中,洞庭湖地区的规上文化产业企业544家,占全省17.2%;单位平均营业收入11767万元,比全省平均水平少2102万元;实现营业收入 640.12亿元,占全省14.6%。湘南地区的规上文化产业企业466家,占全省14.7%;单位平均营业收入11979万元,比全省平均水平少1890万元;实现营业收入 558.2亿元,占全省12.7%。大湘西地区的规上文化产业企业550家,占全省17.4%;单位平均营业收入7184万元,比全省平均水平少6685万元;实现营业收入395.11亿元,占全省9%。从极差值来看,长株潭地区规上文化产业企业个数是湘南地区的3.4倍;单位平均营业收入规模、实现营业收入分别是大湘西地区的2.4倍和7.1倍。分市州看,长沙市规上企业数量和单位平均营业收入均遥遥领先其他市州。2017年,规上文化产业企业1045家,占全省的比重达33%,单位平均营业收入21295万元,超过全省平均水平7426万元;从极差值来看,长沙市规模以上文化产业企业个数、单位平均营业收入分别是湘西州的26.1倍和7.5倍。


2017年全省及分市州、区域规上文化产业企业数、单位平均营业收入及营业收入增长情况

 

企业个数(个)

单位平均营业收入(万元)

营业收入

绝对额(亿元)

比上年增长(%)

全省

3162

13869

4385.23

12.2

长沙市

1045

21295

2225.33

10.2

株洲市

354

10189

360.69

12.8

湘潭市

203

10137

205.77

16.1

衡阳市

165

13620

224.74

54.2

邵阳市

163

11292

184.05

23.3

岳阳市

215

17202

369.84

0.5

常德市

172

8762

150.71

19.8

张家界市

51

5118

26.1

-0.1

益阳市

157

7617

119.58

10.8

郴州市

213

13009

277.09

4.8

永州市

88

6407

56.38

40.8

怀化市

125

4124

51.55

22.6

娄底市

171

7138

122.05

10.1

自治州

40

2839

11.35

-8

长株潭地区

1602

17427

2791.79

10.9

洞庭湖地区

544

11767

640.12

6.4

大湘西地区

550

7184

395.11

16

湘南地区

466

11979

558.2

24


  三、积极推动湖南文化和创意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建议

  积极推动湖南文化和创意产业高质量发展,各级各部门和市场主体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产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为导向,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提升质量效益,在以下三方面积极着力推动。

  一是着力推动内外机制环境优化,提升国有文化企业示范带动作用。一方面,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各级各部门要通过强化供给侧改革,不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积极推进“三去一降一补”,全面落实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加大财政、税收、金融等对文化产业的扶持力度,有效激发国有文化产业市场主体创新创业的潜力和活力, 全方位、多角度促进国有文化产业企业向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发展,筑牢文化产业发展的主力军地位。另一方面,要进一步优化国有文化产业企业内部运行机制。国有文化企业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力量,要坚持社会效益为首、社会价值为先,通过加快改革步伐,创新生产能力,加强经营管理,建立有文化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提升国有文化企业对非公有制文化企业的重要示范引导作用。

  二是着力推动文化产业内容生产,提升文化产业主体结构层次。内容生产的实力是衡量文化产业发展质量和发展生命力的基础,也是做大、做强、做优文化产业的前提。因此,要围绕内容生产,深度挖掘厚实的湖湘文化资源,大力发展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文化信息传输服务等高端服务业,推进文化与科技或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能力。一方面要深入推进“文化产业+”的产业融合模式,大力推进文化产业与制造业、建筑业、商贸、体育、休闲旅游业等的融合,培育更多文化新兴业态。同时,通过不断推进文化和科技融合,加快实施“互联网+文化产业”融合发展,发挥科技创新对文化产品内容和产品形式创新的带动作用,创造更多更好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打造更多的内容文化品牌,提升文化产业主体结构层次和发展生命力。

  三是着力推动差异化战略,提升区域集聚协调发展水平。湖湘文化底蕴深厚,各区域文化资源丰富。各地要充分整合、深度挖掘当地特色文化资源,变资源优势为产业优势,通过全面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政策扶持方式,在发挥“有形之手”作用的同时,更好发挥市场在配置文化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提高文化资源配置的现代化、市场化程度,进一步促进文化资源和要素向优势产业和企业适度集中,培育具有地方文化特色、发展前景好、成长性好的新兴文化骨干企业,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创业的活力。加快推进特色文化产业园区发展,打造特色文化品牌,逐步形成湖湘特色鲜明、创新能力强劲的特色文化产业集群和地区比较优势,推动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发展,做优做强文化骨干企业,增强地区规上文化产业企业集聚发展能力、扩张辐射实力和市场竞争能力,推进区域协调发展。

  承办:社科处
执笔:肖首雄
核稿:徐    林
责编:钟军德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