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如下: 我公司收到工会返还的现金,直接记入“其他应付款-工会经费”用款时直接冲减此会计科目(公司没有单独设立工会的帐,只通过“其他应付款-工会经费”来处理,不知是否正确?另用工会返还的款时直接取的现金,未附其他费用单据,这样做可以吗? 中税信达专家解答如下: 1、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2、工会经费由税务机关代征的,凭地税局代征时开具的工会经费代收凭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3、回拨的缴费金额,设置工会账户单独核算,工会经费主要用于基层职工的教育和工会开展的其他活动。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应该取得回拨缴费金额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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