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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原油定价机制的历史演变

 遥远的雷音 2018-06-05

期货价格已经成为国际原油价格变化的预先指标

国际原油定价机制的历史演变

2017年08月13日 期货日报 李宙雷


提要

  随着非OPEC产油国石油资源的发掘和开采量的增加,其在石油定价领域拥有了更大话语权,其中特别突出的是英国和墨西哥。

  以沙特阿拉伯为主导的强势产油国为保障市场份额,不得不放弃部分定价利益,相关定价体系开始动摇。

  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与价格发现两大功能,使得石油期货交易所成立并推出石油期货合约后,期货价格逐渐成为国际石油定价体系内的主导者。

李宙雷


  A 国际原油定价机制概述

  现代石油工业源于1859年美国宾夕法尼亚德雷克油井商业性开采的成功,但是很长一段时间里,原油生产规模小,并未对人类生活产生多大的影响。直到 1900年,汽车工业兴起带动交通运输业的大发展,现代石油工业才有了长足的进步。从1900年算起,国际石油工业经历了跨国石油公司的兴起( 1900—1930年)、大萧条和第二次世界大战(1931—1950年)、石油出口中心从墨西哥湾向波斯湾转移(1950—1970年)、石油输出国组织的崛起和衰落(1970—1986年)、多极制衡阶段(1986年至今)等五个发展阶段 。

  各类原油价格的形成与运用背后,是主要国际原油定价体系内行为主体的博弈,这些行为主体具体包括国际石油公司、OPEC成员国、非OPEC产油国政府和自由市场力量(商业和非商业交易者)。事实上,由于博弈各方在国际石油定价体系内的权力此消彼长,不同时期的市场主导价格也有所不同。概括来说,在国际原油市场15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原油定价主要可分为三种模式:跨国石油公司定价(1900—1973年)、OPEC定价(1973—1986年)和期货定价(1986年至今)。现行国际原油定价机制随着1986年原油期货交易的成熟而逐步进入期货定价时代。

  B 跨国石油公司定价阶段

  历史背景

  这一阶段为1900—1973年。该阶段欧美等主要石油消费国在国际原油定价中占据主导地位,这些国家的利益代表——大型国际石油公司凭借母国的政治经济实力,与产油国签订不平等的租让协议,霸占了世界主要原油生产基地。国际石油公司在石油资源国开采的石油绝大部分用于本公司的产业下游经营渠道,经营高度垂直一体化。这种自产自销的模式使得石油价格完全内部制定,一般不需要第三方参与协议价格。其主要定价模式是固定价格,采用长期供货合同的方式,占据西方跨国石油公司之间95%以上的贸易额。相比较而言,公开的现货交易在世界石油贸易中占比不足5%。

  这一阶段定价机制的存在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20 世纪 50 年代,一方面,国际石油供给几乎全部来自现在的 OPEC 地区,另一方面,少数大型国际石油公司代表欧美主要石油消费国利益,供需双方的利益划分明确,石油资源国政府征收石油资源开采的特许权租金,而石油消费国政府获得稳定低价的石油资源,以保证本国工业发展需要。可以说,此时的国际石油公司在各行为主体博弈中占据上风,究其原因有三点:其一是中东产油国处于弱势地位,许多中东产油国刚从西方列强的殖民地或半殖民地中获得独立,在国际石油贸易中难以获得平等的谈判地位;其二是欧美消费国较为强势,通过特许权租金的巧妙制度安排,降低用油成本,以提高国家整体福利;其三是产油国技术不足,因而国际石油公司将定价权过多垄断在自身手中。产油国的权益不受重视,注定了这种单方定价状态难以长久维系,各主体博弈更加激烈。

  定价体系

  该体系内的主导价格为原油牌价,合约价格在少数情况下作为辅助性价格。原油牌价诞生之初就作为特许权租金的收取标准,因此,该价格被国际石油公司人为控制在较低水平。合约价格则是在几大国际石油公司之间协商确定,这一价格因涉及商业机密而不被外界所了解,因此,合约价格的市场适用性并不大,对定价体系的影响较小。

  随着中东产油国在政治、经济与生产技术方面综合实力的不断提升,为扩大产油国在石油定价上的话语权,与国际石油公司相对抗的卡特尔组织——OPEC于1960年正式成立,这就是产油国集体联合反对西方石油公司故意降低石油标价的产物。此后,OPEC 逐渐发展成为一个在国际石油市场颇具影响力的国际组织机构,就石油定价权开始与西方石油公司展开激烈争夺。

  C OPEC定价阶段

  历史背景

  这一阶段为1973—1986年。20世纪 60 年代末,随着中东地区民族、民主意识的觉醒,OPEC 成员国致力于扩大本国的石油资源收益。主要措施有: 要求55%的石油收益税率,与国际石油公司协商推高原油牌价,参股国际石油公司,以及开展石油资源国有化运动等。OPEC定价策略的成功改变有赖于宽松的外部环境。此时,OPEC 成员国转变得更为强势,通过调控石油供给量来保障国家石油收益,在与欧美等发达消费国的谈判中占据相对优势。例如,当美元贬值时,OPEC 国家立即要求国际石油公司提高原油价格,以此来弥补美元贬值所造成的石油出口收入损失。

  这一阶段定价基准的形成主要在于地缘政治因素的影响。其一,美国放松了对国际石油定价权的控制。1970年美国石油产量达到峰值。此前的40年间,得克萨斯州铁路委员会一直对东得克萨斯州油田产量进行人为控制。美国石油产量的大幅增加削弱了人们对石油供给安全的担忧,间接导致美国放松了对国际石油定价权的控制;其二,20世纪70年代末,英国军队从海湾地区撤退,在此地区留下一个权力真空,给该地区政府和反对派壮大的机会。由此可见,这一时期的国际石油价格越来越多地体现OPEC 成员国的利益诉求,原油牌价多是由国际石油公司与 OPEC 成员国协商制定。

  OPEC卡特尔模型

  自从OPEC在1973年大幅度提高石油价格以来,认为OPEC是利润最大化卡特尔的观点非常流行。原油需求国与消费国在空间上的分离,使得原油市场结构呈现出高度的卖方垄断特征,而OPEC之外的其他产油国往往又具备竞争性市场特点,定价机制也由此变得复杂。

  从经济学的角度看,1960年刚成立时的OPEC最初只是一个旨在帮助石油出口国家的国际性组织。当时石油供给持续超过消费,OPEC的成效有限。而1973年中东战争的爆发,沙特阿拉伯、科威特和一些其他阿拉伯国家一致同意大幅度削减原油生产,使价格大大提升。在垄断条件下,提价的唯一途径只能是削减产量和销售,因此在部分或全部成员国削减生产和销售时,OPEC的卡特尔协议就生效了。这场战争以后,石油输出国的总利润也大大增加。卡特尔化活动对当时世界石油价格的影响很大。

  石油是非再生资源,其替代品如天然气、风能、太阳能等价格昂贵,且新技术的完善与使用成本也很高,煤虽便宜但会造成环境污染,石油的需求价格弹性比较小。因此,石油商品缺乏需求弹性,价格上升就会导致石油商品市场的卡特尔收入增加,需求价格弹性越小,组成卡特尔所获收益就越大,卡特尔可以提高石油价格来增加OPEC成员国的收益。此外,较高的石油收入弹性是有利于石油卡特尔的,若其他条件不变,需求的收入弹性越高,使需求降为零所要求的价格也越高,这就使得石油卡特尔可以一定程度抬高价格,同时这也跟经济周期密切相关。近几十年以来,世界石油价格变动频繁,引发了能源革命的崛起,对常规能源的超越成为能源革命的起点,并最终导致新能源概念的出现。这也是卡特尔实力衰弱的一大原因。

  影响卡特尔组织拥有潜力的另一个决定因素是成员国内部团结问题。当市场上只有一个供应商,达到自己的目标可以不用考虑其他供应商的行为,但是拥有众多成员的卡特尔组织,其每个成员的动机与整体动机有存在偏离的可能性,卡特尔成员国会做出具有欺骗性的决定。一般来讲,在没有其他成员国发现的情况下,某成员国可能暗自降低其石油价格来扩大自己的市场份额,而这却是其他成员国失去的份额,卡特尔必须建立一个监督机制来有效预防这种欺骗行为,否则共同利益就会造成损失。

  具体定价模式

  20世纪70年代初以来,OPEC成员国开始尝试独立公布标准原油价格,这一价格即为官方售价。随后,非OPEC产油国政府也开始独立发布油价,该价格一般参照OPEC 油价体系,同时结合本国实际情况和自由市场的供需情况制定。20世纪80年代,受到非 OPEC产油国政府售价的影响,OPEC开始改成7 种原油一篮子价格确定官方售价(沙特阿拉伯轻油ArabLight、阿尔及利亚撒哈拉混合油SaharaBlend、印度尼西亚米纳斯Minas、尼日利亚邦尼轻油BonnyLight、阿联酋迪拜油Dubai、委内瑞拉蒂朱纳轻油TiaJuanaLight、墨西哥依斯莫斯轻油Isthmus),当时的加权平均价是每磅18美元。按照这一参考价,OPEC 成员国各自的原油价格只需按原油的质量和运费进行调整。

  随着非OPEC产油国石油资源的发掘和开采量的增加,其在石油定价领域拥有了更大话语权,其中特别突出的是英国和墨西哥。政府售价就是由非 OPEC产油国政府参照OPEC的官方售价,并结合本国石油供给和世界石油供需条件制定的。最为关键的是,这些价格的制定虽然也参照了OPEC 的官方售价,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市场基本面要素。一些非OPEC产油国如英国政府,明确引入将政府售价与市场价格相关联的定价机制。虽然这仍然不是真正的市场定价,而且经常在某时点持续多月被锁定在一个特定价位上,但是该价格至少会在某些时候发生变动。OPEC成员国和非OPEC成员国的过度竞争,导致OPEC 定价权削弱,1985年沙特阿拉伯采用净回值价格来争夺失去的市场份额。净回值价格是以消费市场上成品油的现货价乘以各自的税率为基数,扣除运费、炼油厂的加工费及炼油商的利润后计算出的原油离岸价,其实质是把价格下降风险全部转移到原油销售一边。该交易价格的运用表明,以沙特阿拉伯为主导的强势产油国为保障市场份额,不得不放弃部分定价利益,相关定价体系开始动摇。

  D 期货定价阶段 

  历史背景

  这一阶段为1986年至今。随着国际石油现货市场进入高速发展阶段,现货市场参与主体更加多元化,包括生产商、贸易商、出口商,甚至出现没有下游配套设施的石油行业上游经营者,而且他们的数量也在增多,良好的现货市场基础为期货市场的诞生创造了条件。期货市场的发展给原油市场带来了两大改变:其一是提高了交易效率,按照现货贸易流,一般油轮运输需要3—4周时间,交易商们通过期货市场提前买入合约交易;其二是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与价格发现两大功能,使得石油期货交易所成立并推出石油期货合约后,期货价格逐渐成为国际石油定价体系内的主导者。

  定价体系

  国际石油市场历经上百年的发展,形成了西北欧、地中海、美国、加勒比海及新加坡等五个主要的原油现货市场,以及纽约商业交易所(NYMEX)、伦敦国际石油交易所(IPE)及迪拜商品交易所(DME)等三大主要原油期货交易所。从近年来原油价格波动情况看,期货市场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发挥了价格发现功能,期货价格已经成为国际原油价格变化的预先指标。原油期货交易所的公开竞价交易方式形成了市场对未来供需关系的信号,交易所向世界各地实时公布交易行情,原油贸易商可以随时得到价格资料,这些因素促使原油期货价格成为原油市场的基准价格。

  当前,以上述三大期货市场与五大现货市场为主的国际原油市场格局,决定了其定价机制,通过期货价格决定现货价格的“间接定价方式”,即选用一种或几种参照原油的价格为基础,再加上升贴水,例如WTI原油和BRENT原油,以基准油在交货或提单日前后某一段时间的现货交易或期货交易价格加上升贴水作为原油贸易的最终结算价格。由于不同贸易地区所选用的基准油不同,且不同的基准油之间由于品质的差异、不同地区之间运费和供需关系的不同而存在一定的价差,原油定价方式又可细分为北美地区定价方式、中东地区定价方式、欧洲地区定价方式和亚太地区定价方式等。

  (作者单位:光大期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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