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份,衢江区检察院与衢江区司法局联合会签了《关于开展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专项检察活动的实施意见》,部署未成年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具体进程及相关工作事宜。近期,根据会签文件要求,衢江区检察院联合区司法局,在辖区内开展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专项检察活动。 下面我们来看看检察官是 怎么开展专项检察工作的呢 一、书 面 审 查 检察人员对每一位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监管、信息化核查及处罚台账逐一进行核查。 二、当 面 约 谈 检察人员对每一名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及其监护人进行了面对面地约谈,了解未成年人的成长背景及生活就业情况。 三、 家 庭 走 访 检察人员对部分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家庭走访,与未成年人的父母进行面对面的沟通。 四、 座 谈 交 流 组织司法行政机关、乡镇街道综治办、团委、妇联、驻村干部等职能部门人员就如何规范、精细化开展未成年社区矫正工作进行座谈交流。 五、入 所 检 察 对于社区矫正期间再犯罪的未成年人,检察人员进入看守所内与其进行谈话;向看守所管理人员了解未成年人集中关押的现状。 针对本次专项检察中发现的未成年社区矫正监管问题,衢江区检察院向衢江区司法局发送检察建议。 检察建议: 严格贯彻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分开矫正制度。 2 规范完善未成年社区矫正监管方式 3 探索建立未成年人集中教育、集中社区服务制度。 4 整合资源构建未成年社区矫正帮扶机制。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在专项检察的基础上,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出台未成年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实质化推进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及帮教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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