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正文共:562 字 阅读时间:约 2 分钟 广西首例检察机关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庭前质证 2018年6月5日世界环境日,在这一特殊日子里,倍受社会瞩目的广西首例检察机关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案:藤县“9.3”广东垃圾跨境倾倒一案,在梧州市中级法院速裁庭进行庭前证据质证、庭前调解。梧州市检察院派员以公益诉讼人身份出席法庭,依法履行职责。被告及其代理人东莞市某公司、潘某某、东莞市某单位等出席法庭。 出庭检察人员围绕行为人实施了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具体过程及主观过错、造成的损害后果及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等方面,依次列举六组证据并进行说明,逻辑严密、层次分明,有力地证明了案件事实。针对被告方提出的部分证据证明力、与案件的关联性等问题,出庭检察人员逐一答辩;针对被告方当庭提交的证据,出庭检察人员从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方面发表了充分的质证意见。庭审过程中,检察人员仪表端庄,用语规范,举证答辩有条理,有技巧,展现了检察干警良好风貌。检察机关在充分举证的基础上,提出庭前调解方案,部分被告当庭表示,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自治区检察院和梧州市检察院高度重视藤县“9.3”广东垃圾跨境倾倒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自治区检察院民行处实时跟进案件进度,与梧州市检察院上下沟通,注重每个环节的重点指导。梧州市检察院成立专案组统筹抓好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案件起诉后,专案组充分做好庭审准备,确保出庭履职的效果。 审核:何文凯 文字:邓铁军、王冰、白露萍、梧州市检察院 图片:梧州市检察院 编辑:白露萍 猜你喜欢 ◆<第1419期>英雄不哭,检察机关助你渡难关第1419期> ◆「世界环境日」推进公益诉讼 共创美丽中国——@广西检察机关 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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