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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要颤抖了,拒执罪可以自诉了

 xuguihaiji大海 2018-06-08

2018年6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自诉案件受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释放出的信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可以自诉了。据悉,早在2015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就将拒执罪的追诉由以往的单一公诉模式改为公诉、自诉并行模式。申请执行人可直接向公安、检察机关控告。公安、检察机关不予追究的,申请执行人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向法院提起自诉。这次发布的文件,只是对这一原则的再次强调,也为执行申请人提供了一种可行的路径。今天,带大家来看看自诉案件。

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纯自诉)、公诉与自诉交叉案件、公诉转自诉案件。而该文件的意思,在公诉转自诉案件中,增加了一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一般的公诉转自诉案件,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侵犯其人身权利、财产权利,被告人的行为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曾经提出控告,但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属于扰乱司法秩序的案件,但是一般的公诉转自诉案件,适用的仅仅只是侵犯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案件。这就意味着增加了一种例外,而例外,也就是最常考查的了。

今年最高人民法院向执行难开刀,提出要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问题,维护司法权威,保障当事人权利。此举的提出,小编想也是在对执行难上面下的一剂猛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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