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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革命创了新制度?

 苏武牧羊22 2018-06-08

大革命创了新制度?

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第二编摘录

要点:大革命并非发源于绝对贫困,而是导源于相对不平等导致的不满。中央集权制及其官僚机构和司法系统,并非大革命的结果,而全都是旧体制的翻版。大一统体制下的趋同性冷漠及分裂——不仅涉及精神思想,也有地域空间层面的,是大革命爆发的直接导火索。

       有件事乍看起来使人惊讶:大革命的特殊目的是要到处消灭中世纪残余的制度,但是革命并不是在那些中世纪制度保留得最多、人民受其苛政折磨最深的地方爆发,恰恰相反,革命是在那些人民对此感受最轻的地方爆发的;因此在这些制度的桎梏实际上不太重的地方,它反而显得最无法忍受。真正说来,法国贵族很久以来就不再接触国家行政,只有一处是例外,那就是司法权。贵族中的首要人物还保持权利,让法官以他们的名义裁决某些诉讼,还在领地范围内不时地制订治安规章;但是王权已逐渐剪除、限制领地司法权,使之归属王权,这样一来,那些仍然行使司法权的领主便不再把它视为一种权力,而视为一项收入。贵族享有的所有特殊权利都是如此。政治部分已经消失,只有金钱部分保留下来,而且有时还激增。那么,为什么同样的封建权利在法国人民的心中激譬如此强烈的仇恨,以至仇恨对象消失以后这种激情依然如故,简直无法熄灭呢?产生这种现象的z主要原因,一方面是法国农民已变为土地所有者,另一方面是法国农民已完全摆脱了领主的统治。假如农民没有土地,那么他们对封建制度强加在地产上的多种负担便会无动于衷;如果他不是承租人,什一税与他有何相干?他从租金所得中交纳什一税;如果他不是土地所有者,地租与他有何相干?如果他替别人经营,那么经营中的种种盘剥又与他有何相干?另一方面,如果法国农民仍归领主统治,他们便会觉得封建权利并非不能忍受,因为这不过是国家体制的自然结果。当贵族不仅拥有特权,而且拥有政权时,当他们进行统治管理时,他们的个人权利更大,却不引人注意。在封建时代,人们看待贵族近似于我们今天看待政府:为了取得贵族给与的保障,就得接受贵族强加的负担。贵族享有令人痛苦的特权,拥有令人难以忍受的权利;但是贵族确保公共秩序,主持公正,执行法律,赈济贫弱,处理公务。当贵族不再负责这些事情,贵族特权的份量便显得沉重,甚至贵族本身的存在也成为疑问。封建制度已不再是一种政治制度,但它仍旧是所有民事制度中最庞大的一种,范围缩小了,它激起的仇恨反倒更大人们说得有道理:摧毁一部分中世纪制度,就使剩下的那些令人厌恶百倍

       中央集权制是旧制度的一种体制,而不是像人们所说是大革命和帝国的业绩。我承认中央集权制是一大成就,我同意欧洲在羡慕我们,但是我坚持认为这并非大革命的成就。相反,这是旧制度的产物,并且我还要进一步说,这是旧制度在大革命后仍保存下来的政治体制唯一部分,因为只有这个部分能够适应大革命所创建的新社会。在旧制度下,像今天一样,法国没有一个城市、乡镇、村庄、小村、济贫院、工场、修道院、学院能在各自的事务中拥有独立意志,能够照自己意愿处置自己的财产;当时,就像今天一样,政府把全体法国人置于管理监督之下,如果说这个蛮横字眼当时尚未造出,至少它在事实上已经存在了。此外,行政法院与官员保证制是旧制度的体制在欧洲,没有哪一国的普通法庭较之法国的普通法庭更独立于政府;但是也没有一个地方像法国那样经常使用特别法庭。这两方面结合之紧密,出于人们想象之外。由于国王无法左右法官的命运,既不能将其撤职、调离,也往往不能让他们擢升;一句话,国王不能用利禄和恐吓控制他们,因而他不久就感到这种独立性妨碍他的行动。这种法国所特有的局面促使国王避免将直接涉及王权的案件交法庭受理,并且在普通法庭之外,另创立一种为国王专用的更依附于他的法庭,它在臣民眼中颇具法院的外表,其真实作用又不至于使国王害怕。综上所述,由一个被置于王国中央的唯一实体管理全国政府;由一个大臣来领导几乎全部国内事务;在各省由一个官员来领导一切大小事务;没有一个附属行政机构,或者说,只有事先获准方可活动的部门;一些特别法庭审理与政府有关案件并庇护所有政府官员。——这些岂不是我们所熟知的中央集权制吗?同今天相比,其形式不大明确,其步骤不大规范,其存在更不稳定;但这是同一事物。自那时以来,没有对这座建筑增添或减少什么重要部分;只要把它周围树立起来的一切拔除掉,它就会恢复原状。

       倘若中央集权制在大革命中没有灭亡,那就意味着中央集权制本身是这场革命的开端和标志;当人民在其内部摧毁贵族政治时,他们自然而然地奔向中央集权制。此刻加速人民这一倾向比起抑制这一倾向,要容易得多。在人民内部,所有权力自然都趋向于统一,只有凭籍大量手腕,才可能使之分裂。民主革命扫荡了旧制度的众多体制,却巩固了中央集权制。中央集权制在这场革命所形成的社会中,自然而然地找到了它的位置,以至人们心安理得地将中央集权制列为大革命的功绩之一。……两个时代的行政语言,并没有彼此迥异之处,它们的风格同样没有文采,就像流水帐,含糊而软弱;撰写人的独特面貌被湮没在普遍的平庸之中,省长的文字和总督的文字一模一样。行政官员几乎全是资产者,他们已经构成一个阶级,有其特有的精神、传统、道德、荣誉感和自尊心。这是新社会的贵族,它已经形成,而且生气勃勃,只待大革命为它腾出位置。大家都认为,若是国家不介入,什么重要事务也搞不好。……可见历史是一座画廊,在那里原作很少,复制品很多。旧制度原形毕露:条规强硬严峻,实行起来软弱松怠,这是它的特点。……政府既然取代了上帝,每个人出于个人需要,自然就要祈求政府。诉状数量浩繁,虽然总是以公共利益为名,其实涉及的仅仅是琐碎私利,装有诉状的文件箱也许是聚集旧制度社会的所有阶级的唯一地方,这些诉状读起来令人忧郁:农民要求赔偿他们的牲畜或房屋的损失;富裕的所有者要求帮助他们开发土地;工业家恳求总督给予特权,避免于己不利的竞争;最常见的是,制造商对总督诉说买卖不景气,并请他向总监申请救助或贷款,为此目的大概设立了一笔基金。……18世纪屡屡发生饥荒,在饥荒时期,各财政区的居民全都求助于总督,似乎只有从他那里才能得到粮食。的确,每个人都因贫困而指责政府。连那些最无法避免的灾祸,都归咎于政府;连季节气候异常,也责怪政府。看到中央集权制在本世纪初如此轻而易举地在法国重建起来,我们丝毫不必感到惊异。1789年的勇士们曾推翻这座建筑,但是它的基础却留在这些摧毁者的心灵中,在这基础上,它才能突然间重新崛起,而且比以往更为坚固

       首都之所以对帝国其他部分具有政治优势,既非由于其地理位置,亦非由于其宏伟,更非由于其富庶,而是由于政府的性质。这场革命未能躲过政府的眼睛,但是它仅仅以最具体的形式使政府震动,那就是城市的壮大。政府眼见巴黎一天天扩大,害怕难于治理一个如此巨大的城市;尤其在17、18世纪,国王们颁布了大量敕令,旨在阻止城市的扩展。这些君主越来越将整个法国公共生活集中于巴黎城内或巴黎郊区,而他们却希望巴黎维持小规模;他们严禁建筑新房屋,如若建筑,则须用最昂贵的方式,在事先已指定的不大吸引人的地点建盖;这些敕令中每一道皆证明,尽管有前一道敕令,巴黎仍在不断扩大。路易十四在全盛时期曾六次试图阻止巴黎的发展,但皆以失败告终:巴黎冲破条条敕令,不断壮大。但是巴黎的重要地位比其城墙增长得更快;使巴黎具有这种重要地位的,不是发生在巴黎城内的事件,而是来自外部的事件。与此同时,地方的自由权利到处都在不断消失。……18世纪末比起16世纪来,出版的各类书籍要多得多,但是思想动力只来自中央,巴黎已经吞噬了外省。法国革命爆发之际,这第一场革命已全部完成。巴黎就这样终于从外部取得了至高无上的权力,与此同时,在巴黎内部也完成了另一个同样值得历史注意的转变。巴黎不再只是交换、贸易、消费和娱乐的城市,巴黎已成为工场和制造业的城市;这第二个事实赋予第一个事实一种崭新的更令人生畏的特点。这样,巴黎变成了法兰西的主人,并且已经汇集起一支军队,这支军队将成为巴黎的主人。看来,今天人们已相当一致地认为,行政上的中央集权制和巴黎的至高无上权力,是40年来在我们眼前不断更迭的所有政府垮台的重要原因。我无需费力便将使大家看到,旧君主制突然之间猛烈毁灭,很大一部分原因即在于此;它也是孕育所有其他革命的第一场革命的主因之一

       谁注意考察旧制度下的法国,谁就会碰到两种截然相反的景象:表面上,在旧制度下生活的所有人,特别是那些置身社会中上层的、唯一引人注目的人们,他们彼此之间简直完全相同;然而,在这彼此一致的人群中,还竖立着无数小障碍物,将人群分割成许许多多部分,而在每个部分的小围墙内,又似乎出现了一个特殊社会,它只顾自身利益,不参与全体的生活。想到这种几乎无止境的划分,我便明白,既然法国公民比任何地方的公民更缺乏在危机中共同行动、互相支持的精神准备,所以,一场伟大的革命就能在一瞬间彻底推翻这样的社会。我想象到了被这场大动荡本身所推倒的全部小障碍物;我马上看到一个比以往世界上可能见到的任何社会都更为密集、更为一致的冰冷的社会。在人类制度中,如同在人体内一样,在履行不同生存职能的各种器官之外,还存在一种看不见的中心力量,这种力量乃是生命的本源;器官看来仍像以往一样运动,然而却是枉然,当这赋予生命的火焰最终熄灭时,一切顿时落入衰弱与死亡。在法国,大概只有平民继承贵族失去的所有财产,有人曾说他们是吸取贵族养分壮大起来的。然而没有任何法律阻止资产者破产,也没有任何法律帮助资产者致富,可是资产者却不断发财致富;在很多情况下,他们变得与贵族一样富有,有时比贵族还要阔气,而且他们的财富常属同一种类:尽管他们平时住在城里,他们常常是田地的所有者,有时甚至还取得领地。教育与生活方式已经使这两种人具有无数其他相似之处。……对于双方来说,教育同样是理论性与文学性的:巴黎越来越成为法兰西的唯一导师,它已赋予一切人以同一形式和共同的行为举止。实质上,所有高居人民之上的人都彼此相似;他们具有同样的思想、同样的习惯、同样的嗜好,从事同样的娱乐,阅读同一类书,讲着同一言语。他们除权利外,概无差别。正是独夫体制,天长日久,使人们彼此相似,却对彼此的命运互不关心,这是独夫政体的必然后果。

       法国的特殊点在于,在贵族等级丧失政治权力的同时,贵族作为个人,却获得许多他从未享有过的特权,或增加了他已经享有的特权。可以说,肢体靠死亡的躯体致富。贵族阶级的统治权越来越少,但是贵族却越来越多地享有充当主人第一奴仆的专有特权;路易十四时期较之路易十六时期,平民更易为官。当这种情况在法国还很少见时,在普鲁士已是司空见惯了。这些特权一旦取得,便世袭相传,不可分离。这个贵族阶级越是不再成为掌权阶级,就越变为种姓。所有这类特权中最令人厌恶的特权j就是免税特权:显而易见,自15世纪到法国革命,免税特权一直不断增长。尽管在捐税问题上,整个欧洲大陆都存在着不平等,可是很少有哪个国家,这种不平等变得像在法国那样明显,那样让人经常有所感受。公共事务几乎没有一项不是产生于捐税或导致捐税,因此,自从这两个阶级不再平等地缴纳捐税之后,他们便几乎再没有任何理由在一起商议问题,再没有任何原因使他们感受共同的需要和感情;用不着费事去将他们分开:人们已用某种方式,剥夺了他们共同行动的机会与愿望。法国贵族与其他阶级之间的障碍,尽管非常容易跨越,却始终是固定明显的,它带有光彩夺目的标志,易于辩认,而且为非贵族所憎恶;一旦越过这道障碍,这些非贵族就以享受特权同他们原先的阶层分开了,这些特权对原阶层的人来说是难于忍受和可耻的。在法国历史上,没有哪一个时代,贵族爵位能像在1789年那样容易获得,资产者和贵族也从未像1789年那样彼此分离。不仅贵族无法容忍在他们的选举团中有带资产阶级气味的东西,资产者也同样将所有带有贵族外貌的人逐开。富裕平民在城垣之内蛰居下来,不久便失去了田园嗜好和田园精神,他们对依然留在农村的同类人的劳动和事务变得完全陌生了;可以说,他们的生活此后只有一个目的:渴望在他所移居的城市中成为政府官员。若认为今天几乎所有法国人,尤其是属中产阶级的法国人对职位的酷爱产生于大革命,这是一个极大的错误;它的产生早在若干世纪之前,而且,从那个时代以来,人们细心给与它以千百种新的滋养,因而它不断增长。我们的祖先并没有个人主义一词,这是我们为了自己使用而编造出来的,在他们那个时代,实际上并不存在不隶属任何团体而敢自行其是的个人;而法国社会是由许许多多小团体组成的,而每个团体只顾自己。这就是,如果我可以这样说的话,一种集体个人主义,它为我们熟悉的真正的个人主义做好了精神准备。最令人奇怪的事情是,所有这些彼此隔离的人,却变得如此相似,只要变换一下他们的位置,便无法再认出他们。而且,谁要是探究他们的思想,谁就会发现,把如此相同的人隔离开来的那些小障碍物,在他们本人看来也不符合公共利益,不符合常理,而且从理论上说,他们已经向往统一。他们每一个人坚持各自的特殊地位,只是因为其他人因其地位而搞特殊化;但是,只要任何人都不享受特殊,都不超出共同水平,他们是愿意融合为一个整体的。

       几个世纪间,同胞们形同路人或仇敌,要使他们互相接近并教育他们共同进行他们自己的事务,这可是一件非同小可的事,使他们彼此分离比使他们重归于好要困难得多。公民们四分五裂,闭关自守,王权四处扩展,强大有力,看到如此景象人们可能认为独立精神已同公共自由一起消失了,以为所有法国人都同样地百依百顺。但情况并非如此,政府已然独断专行地指挥一切公共事务,但它还远未成为所有个人的主宰。当中央政府取代所有地方政权,日益充斥整个行政领域时,它原先允许存在的或是它一手创立的规章制度,古老习俗、旧风尚,乃至种种弊端,均在妨碍着它的行动,并在众多人的灵魂深处保持着反抗精神,使形形色色的特征保留其坚固性和鲜明性。……为了办事,它被迫不断地使用那些并非它自己制造而它又没能力捣毁的那些工具,结果它最专制的意志,经常在实行中变得软弱无力。公职这种古怪而有害的结构成了抵挡无所不在的中央政权的一种政治保障。这就好比一道堤防,尽管歪歪扭扭建造低劣,却能分化它的力量,缓和它的冲击。……况且政府自己对其权力的准确限度也并不了解,它的权利均未经正式确认,也未牢固确立;它的行动范围已经十分广大,但是它的行进步伐并不稳当,仿佛身临陌生之地,四周一片黑暗,这片可怕的黑暗将一切权利的界限都掩盖起来,它分布在一切权利周围,有利于国王剥夺臣民自由的企图,但对于保卫自由也常常有利。政府自感涉世浅身世微,办起事来总是畏首畏尾,生怕途中碰到障碍。一种怪现象是,臣民百依百顺,这个政府是如此地富于侵夺性和专制特征,但一当它遇到最微小的反抗,它便不知所措,最轻微的批评也会使它惶惶不安,简直到了风声鹤唳草木皆兵的地步,于是它停顿下来,犹豫,商议,折中,常常不敢超越自己权力的天然范围。最不利于确立正规的、有益的自由的那些特权、偏见和错误思想,现在使大量臣民在心中保持着独立的精神,使他们坚决反对当局滥施权力。只有人民,尤其农村人民,除使用暴力外,对于压迫几乎始终处于无法反抗的境地。……法国农民在18世纪不再受那些封建小恶霸的欺凌,来自政府的强暴行为也很少涉及他们,他们享受着公民自由,拥有部分土地;但是所有其他阶级的人都离弃他们,他们处境之孤单也许为世界上任何地方所仅见。旧制度存在一种非正规的、时断时续的自由,始终局限在阶级范围之内,始终与特殊和特权的思想连在一起,它几乎既准许人违抗法律,也准许人对抗专横行为,却从不能为所有公民提供最天然、最必需的各种保障。这种自由,尽管范围狭小、形式改变,仍富有生命力。但是,如果说这种不正规的、病态的自由为法国人推翻专制制度准备了条件,那么,这种自由使法国人比其他任何民族也许更不适于在专制制度的遗址上,建立起和平与自由的法治国家。

       (摘自商务印书馆冯棠中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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