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春节的时候彻底休息了十天,没有更新,今天起正式更新,感谢朋友们过去的支持,新的一年希望大家继续支持,也多与我们交流合作,我们今年聚焦一二线城市与海南的地产项目合作、上市公司并购、定增与股票交易,在此祝大家开工大吉,鸡年大吉。 《旧制度与大革命》是托克维尔一生最重要的著作。在本书中他对法国大革命的反思至今为各国学者所称道。那么,这些反思对于我们今天的生活有着什么样的启示?分享一篇刘德注先生的文章,与您一同思考。 一、革命往往在 “对苛政感受最轻”的地方爆发 托克维尔如此解释这一“悖论”:革命的发生并非总因为人们的处境越来越坏。最经常的情况是,一向毫无怨言仿佛若无其事地忍受着最难以忍受的法律的人民,一旦法律的压力减轻,他们就将它猛力抛弃。被革命摧毁的政权几乎总是比它前面的那个政权更好,而且经验告诉我们,对于一个坏政府来说,最危险的时刻通常就是它开始改革的时刻。如果一位君主着手救济长期受压迫的臣民,那么只有伟大天才能拯救他。人们耐心忍受着苦难,以为这是不可避免的,但一旦有人出主意想消除苦难时,它就变得无法忍受了。因为,被消除的所有弊端似乎更容易使人觉察到其他弊端的存在,于是人们的情绪便会更激烈;痛苦的确已经减轻,但是感觉却更加敏锐。封建制度在盛期并不比行将灭亡时更激起法国人心中的仇恨。“路易十六最轻微的专横举动,似乎都比路易十四的整个专制制度更难以忍受。” 法国三级会议 二、经济繁荣反倒加速革命到来? 在考察法国大革命爆发的历史背景时,托克维尔还观察到了另一个“悖论”:大革命前二十年,社会财富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蓬勃增加。人口在增加,财富增长得更快。国家因战争负债累累;但是个人继续发财致富,他们变得更勤奋,更富于事业心,更有创造性”;公共繁荣在大革命后任何一个时期都没有大革命以前20年中那样发展迅速。” 为何社会财富蓬勃增长的过程中,却爆发了惊世骇俗的大革命?托克维尔尤其观察到:革命前夕的法国政府虽然依旧强大,却不再单纯地实行专制,而是在“到处维持秩序”;“每个人都能随心所欲地发财致富,可保住已取得的财富”。这样的情势下,为什么还会爆发摧毁一切的大革命? 巴士底狱起义 托克维尔给出的答案是:尽管法国政府在大革命爆发前已经部分转换了自己的角色,致力于“促进公共繁荣,发放救济金和奖励,实施公共工程”,但它仍保留着许多专制政府的毛病。在革命爆发前的20年里,政府一方面积极鼓励民众发家致富,另一方面则发起各种新兴事业,成为国内市场的最大消费者,民众与政府之间的贸易关系以惊人的速度增长。但结果民众收获了更大的失望,因为经济越发展,政府剥夺民众越高效,民众的财产越没有保障。民众被迫用自己的资本去买政府的公债,但不能指望在固定时期获得足够的利息”;民众为政府建造军舰,维修道路,为政府的士兵提供衣物,他们垫出的钱没有偿还的担保,也没有偿还期限,他们不得不算计与大臣签订的合同运气如何,“就像搞冒险贷款一样”。 所以,托克维尔总结道:“一方面是整个民族的发财欲望无时无刻不在在膨胀;另一方面是政府不断地刺激这种新热情,不断地从中作梗,点燃了它又将它扑灭——这场浩劫怎么可能避免?” 农民是法国大革命的主力,也是法国最大的底层社会群体。据托克维尔的调查,在革命爆发前夕,法国农民“不再受封建小恶霸的欺凌;来自政府的强暴行为也很少涉及他们,他们享受着公民自由,拥有部分土地”。既然如此,18世纪法国农民的生活,显然应该比的13世纪时处于完全封建专制的时代更好才对。 然而托克维尔所见到的事实却不是这样的:“所有其他阶级的人都离弃他们,他们处境之孤单也许为世界上任何地方所仅见。这是一种新奇的压迫。” 18世纪的法国农村,但凡稍有资产者,无不千方百计离开农村迁往城市。“种田人一旦挣到一点财产,便立即打发子弟进城,并给他买下一官半职”——被其他阶层抛弃后,农民自己也抛弃了自己。农村陷入一种荒芜状态。 法国画家米勒的《拾穗》 王权实现了前所未有的中央集权;旧贵族丧失了原有的权力,但获得了丰厚的补偿,免缴大部分的公共捐税;资产阶级则获得了巨大的商业利益。国家的财富一直在增长,唯独农民,在新时代没有得到任何好处,相反,他们被抛弃在死寂的农村,权益无人过问,压迫的花样却不断翻新。托克维尔感叹道:“如果在农民身旁有一些既有钱又有教养的人,他们即使无意保护农民,至少有兴致、有权力在掌握穷人和富人命运的那个共同主宰面前,替农民求情,那么所有这些新的压迫能制定吗?”但“既有钱又有教养”的旧贵族和新资产阶级都对农民不感兴趣。 在大革命爆发的前夜,旧贵族竭力维护自己的既有特权,新资产阶级则竭力为自己谋取新特权,没有人关心农民与上层社会的沟通失语,而是任由他们生活在孤苦无助的深渊里。穷人和富人之间几乎不再有共同的利益、共同的抱怨、共同的事务,这是相当恐怖的事。后来的结果众所周知:旧贵族被大革命碾得粉碎;一度将革命的锤子递交到农民手里的新资产阶级,很快就被农民用锤子砸碎了脑袋。 四、专制社会的民众无法参与公共事务,彼此孤立必然使他们变得自私自利 诞生于大革命时期的法国国旗,蓝白红三色象征“自由、平等、博爱” 在这类社会中,没有什么东西是固定不变的,每个人都苦心焦虑,生怕地位下降,并拼命向上爬;金钱已成为区分贵贱尊卑的主要标志,因此几乎无人不拼命地攒钱或赚钱。不借一切代价发财致富的欲望、对商业的嗜好、对物质利益和享受的追求,便成为最普遍的感情。这种感情轻而易举地散布在所有阶级之中,甚至深入到一向与此无缘的阶级中,如果不加以阻止,它很快便会使整个民族萎靡堕落。然而,专制制度从本质上却支持和助长这种感情。因为这些使人消沉的感情对专制制度大有裨益。它使人们的思想从公共事务上转移开,使他们一想到革命,就浑身战栗,只有专制制度能给它们提供秘诀和庇护,使贪婪之心横行无忌,听任人们以不义之行攫取不义之财。若无专制制度,这类感情或许也会变得强烈;有了专制制度,它们便占据了统治地位。 医治这种因专制而导致的社会道德堕落的办法,在托克维尔看来,只有给予公民真正的“自由”:“只有自由才能在这类社会中与社会固有的种种弊病进行斗争,使社会不至于沿着斜坡滑下去。事实上,唯有自由才能使公民摆脱孤立,促使他们彼此接近,因为公民地位的独立性使他们生活在孤立状态中。只有自由才能使他们感到温暖,并一天天联合起来,因为在公共事务中,必须相互理解,说服对方,与人为善。只有自由才能使他们摆脱金钱崇拜,摆脱日常私人琐事的烦恼,使他们每时每刻都意识到、感觉到祖国高于一切,祖国近在咫尺,只有自由能够随时以更强烈、更高尚的激情取代对幸福的沉溺,使人们具有比发财致富更伟大的事业心,并且创造知识,使人们能够识别和判断人类的善恶。” 除了赋予公民责任感, 自由还意味着什么? 自由从何而来? 五、缺乏中间势力的社会最难摆脱专制 在对比了大革命前后的集权专制之后,托克维尔失望地感叹道:“长期以来一直最难摆脱专制政府的社会,恰恰正是那些贵族制缺失的社会。”托克维尔所谓的“贵族制”,其实是“中间势力”的代名词。没有了中间势力,民众就陷入了原子化状态,迫使每个具体的民众独自去面对强大的专制国家机器。单体的民众无力对抗庞大的国家机器,最终必然选择远离政治生活。其后果,托克维尔也说得非常清晰:很久以来法国都是政治生活完全消失的欧洲国家之一。在法国,个人完全丧失了处理事务的能力、审时度势的习惯和人民运动的经验,而且几乎丧失了人民这一概念,因此,很容易想象全体法国人怎么会一下子就落入一场他们根本看不见的可怕的革命,而那些受到革命最大威胁的人却走在最前列,开辟和扩展通向革命的道路。 罗伯斯庇尔被处死 大革命由完全没有政治生活经验的各种人群引发并掌控,其结局可想而知。最让托克维尔难以接受的,是革命的引导者是一群毫无现实政治生活经验的“哲学家”,而不是由社会活动家,其原因也恰恰在于中央集权的法国,没有中间势力,产生不了社会活动家。 托克维尔说:“由于没有自由制度,也就没有了政治阶级,没有了活跃的政治团体,没有有组织、有领导的政党。由于没有这些正规力量,当公众舆论复活时,它的领导便单独落在哲学家手中,于是大革命不是由某些具体事件引导,而是由抽象的原则和普遍的理论引导。作家设想以崭新的政府体系取代法国的古老政体,结果不是“坏法律”受到攻击,而是一切法律都受到攻击。理论的和善与行为的强暴形成对比,这是法国革命最奇怪的特征之一,如果人们注意到这场革命是由民族中最有教养的阶级准备,由最没有教养、最粗野的阶级进行的,就不会为此感到惊奇。” 六、民众“革命”的残酷手法来自政府的教导 处死路易十六的断头台,是由他自己改良设计的 “路易十四以后的朝代中,政府每年都现身说法,告诉人民对私有财产应持轻视态度。18世纪下半叶,在公共工程尤其是道路工程中,政府都是毫不犹豫地占有了所有建筑土地,并且夷平了妨碍筑路的房屋。桥梁公路工程指挥从那时起,就像我们后来看到的那样,爱上了直线的几何美;他们非常仔细地避免沿着现存线路,现存线路若有一点弯曲,他们宁肯穿过无数不动产,也不愿绕一个小弯。在这种情况下被破坏或毁掉的财产总是迟迟得不到赔偿,赔偿费由政府随意规定,而且经常是分文不赔。每个所有者都从切身经历中学会,当公共利益要求人们破坏个人权利时,个人权利是微不足道的。他们牢记这一理论,并把它应用于他人,为自己谋利。” 七、自由比平等更重要 《自由引导人民》 在革命的进程中,“自由”无法像“平等”那般,可以随时给予追随者物质奖励(如均分财产、土地革命等)。不光是法国大革命,放眼世界史,近代以来绝大多数的革命,都逃不脱这样的命运:“平等”凌驾于“自由”之上,甚至为了“平等”不惜牺牲“自由”。当革命为了实现“平等”而不得不借助“专制”的力量时,革命往往毫不考虑“自由”的感受,义无反顾地与“专制”结盟。 法国大革命的结局,显然是对这种“要平等不要自由”的革命模式的一种嘲讽。革命者陷入到一种“专制的平等”的泥潭:只承认人民,没有其他贵族,除了贵族公务员;只有一个惟一的、拥有无限权力的政府,由它领导国家,保护个人。国民作为一个整体拥有名义上的一切主权权利,而单一的国民却仍然没有摆脱被政府奴役的命运。最后,大革命偃旗息鼓,拿破仑的专制独裁从天而降,心灰意懒、精疲力竭的法国人也就此满足于在“一个主子下平等地生活”。 拿破仑加冕 为什么法国大革命没有把“自由”坚持到底?托克维尔的理解是:“人们平时所热爱的自由,其实只是出于对主子的痛恨”——当大革命摧枯拉朽般把旧王朝推翻,“主子”不再存在,“自由”也就被革命者抛弃了。所以,托克维尔留下了这样一句告诫:“谁要在自由中寻求自由本身以外的其他东西,谁就只配受奴役。” 1856年,《旧制度与大革命》出版时,托克维尔曾忧心忡忡地对他的妻子说道:“这本书的思想不会讨好任何人:正统保皇派会在这里看到一幅旧制度和王室的糟糕画像;虔诚的教徒会看到一幅不利于教会的画像;革命家会看到一幅对革命的华丽外衣不感兴趣的画像;只有自由的朋友们爱读这本书,但其人数屈指可数。” 托克维尔说 爱自由的朋友爱读这本书 延伸阅读: 不受限制的权力本身就是糟糕而危险的 作者:王建勋 不受限制的权力本身糟糕而危险 在集权的模式下,权力被一个人或者一个机构所垄断,权力的行使不受他人的制约和对抗。实际上,其他人或者机构没有任何实质意义上的权力,或者其权力是由真正的掌权者授予的。在一个无论集权多么严重的社会里,只要其具备一定的规模,掌权者通常都很难亲自行使所有的权力,不得不将部分权力授予他人。但无论如何,在这样的社会里,最高或者最终的权力总是掌握在某个人或者某个机构手里,他人的权力都来自于这一最高权力,且随时都可被褫夺。也就是说,在集权社会里,即使存在着看似不同的权力,也不过是权力派生的结果,存在着最高权力与派生权力的区别,存在着授予与被授予的不同,并且,最高权力可以撤销授权,剥夺被授予者的权力。 集权的危害在于,它造就至高无上、不受约束的权力,不论行使权力者是什么样的人物或者机构。不受约束的权力必然是任意和武断的,而这等同于专制或者暴政。托克维尔意味深长地说:“不受限制的权力本身就是一个糟糕而危险的东西。人类没有能力明智地行使它。上帝独自是全能的,因为他的智慧和正义总是与其权力相当。在人世间,没有权力自身值得如此崇敬或者它被赋予的权利如此神圣,以致我愿接受它不受控制和支配一切的权威。当我目睹绝对命令的权利和手段赋予任何力量时,无论它被称为人民还是国王,无论它被称为贵族政体还是民主政体,无论它被称为君主国还是共和国,我都会说,它播下了暴政的种子,并且,我将到别处去生活,服从其他的法律。”[1] 横向集权的弊害 在谈到横向的集权时,麦迪逊也指出:“所有的权力——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不论是集中在一个人、几个人还是许多人手里,不论其是世袭的、自命的还是民选的,都可以被恰当地定义为专制。”[2]哪怕是由许多人行使所有的权力,哪怕掌权者是由民众选举产生的,也不能赋予其所有的权力。将权力集中在一个或者一群民选的人士手里,根本无法避免专制的结局。也就是说,选举自身是不足以抵御专制的,必须有其他的制度安排。 《联邦党人文集》书页 对横向集权的弊害,似乎没人比孟德斯鸠说得更加经典了。他指出:“当立法权和行政权集中在同一个人或者同一个机构手里时,便没有自由可言;因为人们害怕该君主或者议会将制定暴虐的法律,并以暴虐的方式执行它们。”“如果司法权不和立法权与行政权分立,也没有自由可言。如果它与立法权合而为一,臣民的生命和自由将有遭受任意控制之虞;因为那样法官将成为立法者。如果它与行政权合而为一,法官可能会动用暴力和压迫性手段。”“如果同一个人或者同一个机构——无论它是由贵族还是由平民组成的,行使这三种权力——制定法律的权力、执行公共决议的权力以及审判个人案件的权力,则一切都完了。”[3] 历史上与当今的专制政体,大都奉行三权合一的集权架构,将所有权力集中在一个人或者一个机构手里,厉行暴虐统治。孟德斯鸠发现,在古代土耳其,三种权力都集中在苏丹王(Sultan)个人手里,那里的臣民在高压统治下怨声载道。在意大利的共和国里,三种权力都集中在一起,以致那里同样使用暴力方法进行统治,自由比君主国还少;尽管那些共和国不像东方的君主国一样专制,尽管那里存在着不同的权力机构,但由于这些不同的机构都由同一群人组成,它们几乎变成了一个机构。[4] 纵向集权的威胁 纵向集权或者中央集权同样构成对自由的威胁,因为它只允许一个政府或者一个统治中心的存在,造就单一政府的权力垄断,取消了其他政府的制约与平衡力量,抑制甚至消除了地方自治。中央集权意味着中央政府的权力至高无上,哪怕它是民选产生的,其权力也不受来自其他权力或者政府的制约,因为民众不可能天天举行选举,也不可能时刻监督着大权独揽的中央政府。权力必须受到限制,不论它是如何产生的。在一个中央集权社会里,如果中央政府变得专制,便没有其他对抗性力量制约它。实际上,在这样的社会里,只有一个政府,一旦它变得专制或是出现了专制的倾向,就没有救济的渠道了。 似乎没人比托克维尔对中央集权的害处认识更加深刻了。他把中央集权称之为“集权行政”(centralized administration)或者“行政集权”(centralization of administration),以区别于“集权政府”(centralized government)或者“政府集权”(centralization of government)。前者意味着全国所有的公共事务都集中在一个政府手里,地方性的事务也由中央政府管辖;而后者则意味着全国性的政府只负责治理在一个社会中具有普遍性、全国性的公共事务,包括制定一般性法律以及维持对外关系等。[5] 在托克维尔看来,政府集权是必要的,但行政集权是有害的。他意味深长地说:“诚然,我不能想象,一个没有有力政府集权的国家可以存续和繁荣。但我认为,集权行政只能使推行它的国家衰弱萎靡,因为它无休止地削弱其地方精神(local spirit)。尽管这种行政能够在特定的时刻于短时间内集中举国的可支配资源,但它有害于那些资源的再生。它也许可以带来战争的暂时性胜利,但是它渐渐地削弱了人们的活力。它也许可以令人艳羡地给某个人带来转瞬即逝的伟大,但是它不能给一个国家带来持久的繁荣。” [6]可见,托克维尔并不反对由一个全国性政府来管理一些特定的全国性事务,但反对将管理地方事务的权力集中在中央政府手里,因为这种集中将摧毁地方自治和地方自由,而这是一个自由和繁荣的国度所必需的。 托克维尔接着指出:“欧洲的集权爱好者时常主张,政府能够比当地人民治理地方的事务治理得更好。当中央政府英明而地方政府无知的时候,当中央政府敏捷而地方政府迟钝的时候,当中央政府惯于行动而地方政府惯于服从的时候,这也许是正确的……但是,当人民英明得知晓其利害得失且能够像美国人一样惯于深思熟虑之时,我认为这种主张就大谬不然了。相反,我坚信,在这种情况下,公民的集体力量和智慧总是能够比政府当局更有效地促进公共福祉。”[7] 在他看来,如果中央政府试图完全取代人民而进行治理的话,它必将误入歧途。无论一个中央政府多么英明和贤能,它都不可能管理一个国家生活中的细枝末节,由于这种能力和敏捷大大超越了人力之所及。中央集权也许可以使全国人民整齐划一,使人们循规蹈矩,有助于镇压骚乱和维持现状等,但它只善于消极阻止,而不善于积极行动,以使人们充满活力。[8] 横向集权和纵向集权的结合威胁更大 倘若横向集权和纵向集权(中央集权)在一个社会中结合在一起,自由面临的威胁更大。托克维尔注意到,在大革命前的法国,权力高度集中在一个靠近国王的“御前会议”(conseil du roi or Royal Council)手里。它既享有立法权,可以起草法律、决定税收,又享有行政权,决定所有重大的行政事务,监督所有的下级政府,还充当最高法院,可以推翻所有普通法院的裁决。当然,国王是最终的决策者,尽管看起来御前会议在发布命令。在那里,负责政府日常运作的是一个“总管”(controller-general),同时充当财政部长、内务部长、商业部长等角色,在每个省都有一个唯一的代理人——总督(intendant)。他是御前会议在各省的唯一代理人,行使各种不同的权力,既充当行政官员又是法官。[9] 在这种集权体制下,中央政府企图控制地方的一切,即使那些只与地方有关的微不足道的事务,它都要插手过问。无论是修建一条乡镇道路,还是修理一下教堂的屋顶,它都要规划或者审批。没有御前会议的命令,城镇无权征收任何税收,无权抵押、转让、租赁财产。这样的中央政府不仅管理得事无巨细,而且带有浓厚的家长制色彩。[10] 譬如,他不仅帮助贫穷窘迫的农民,而且声称要帮助他们致富,甚至如果需要的话,要强迫他们学会如何致富,御前会议发布了禁止农民种植特定庄稼和摧毁葡萄园的命令,还发布了大量强迫工匠们使用特定方法、制造特定产品的命令,并派工业总检查官(inspectors-general of industry)监督他们。在大革命前后的法国,所有的城市、乡镇、村庄、医院、大学或者工厂,都无权管理自己的事务或者自由处理自己的物品。尽管“家长制”(paternalism)一词在当时或许尚未发明出来,但法国人已然成了政府的监护对象,政府从一个主权者转变为监护者。[11] 高度中央集权的一个后果是,首都变成全国唯一的统治中心,一切命令都来自巴黎,大大小小的事务都要等待巴黎审批,漫长的等待不可避免。首都的规模不断膨胀,人口剧增,各种行业积聚在那里,尽管政府三令五申限制它的扩张,但根本无济于事,因为政府没有消除人们涌向首都的根源。只有巴黎看起来有些活力,其他地区都死气沉沉,没有了地方自由(local freedoms),没有了公共生活,它们的命运掌握在巴黎手里,甚至连反对的勇气都没有。[12]同时,集权体制使得法国人民整齐划一,没有多样性和差别,举国施行统一的法律和政策,人们甚至无法容忍不同的法律和制度;并且,人与人之间形似神离,他们互不关心,形同路人,漠然相视,各自只关心自己狭隘的利益。[13] 历史上的中国是高度中央集权的最好例证 值得一提的是,托克维尔也敏锐地注意到,历史上的中国是高度中央集权的最好例证。他说:“旅行家告诉我们,中国人有安宁而无幸福,有勤劳而无进步,有稳定而无活力,有公序而无良俗。那里的社会条件总是可以容忍的,但绝不是极好的。我可以想象,一旦中国的国门对欧洲开放,欧洲人将发现中国是世界上中央集权的最佳典范。”[14] 尽管托克维尔从未到过中国,但他的看法与许多中国观察家的判断如出一辙。譬如,著名汉学家白鲁恂(Lucian Pye)曾指出:“所有的中国人都承认,中国人坚信所有的权力都应当掌管在中央政府手里,由中央政府来行使,这是塑造中国历史的最有力因素之一。这种想法使中国保留了单一制的政治制度(unitary political system),并使中国人在其文化世界被竞争性的政治权威分割之时感到不安。在很大程度上,中央政府可以声称其无所不能,因为大部分中国人已经由较直接的基本上是民间的权威体系来治理了:这包括关系紧密的家庭、受人尊重的宗族组织或者其他的民间团体,它们减少了官方的负担。作为一个乡土社会,中国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乡村制度(village institutions)来治理的。无疑,这些地方权威体系在塑造中国社会时起了决定性的作用,但同样正确的是,这些地方权威体系满足于通过非正式的且经常是迂回的手段来保护它们自己的利益,以期国家当局予以支持,而非努力重塑国家当局。”[15] 白鲁恂发现,地方制度和权威的固有虚弱导致了中国独一无二的政治制度,因为历史上中国的政治经济制度没有明显反映出深刻的地域差异。华南的经济是建立在大米文化(rice culture)和相关的技术基础之上的,而华北的乡村则是围绕着小麦和小米的耕作而组织的;华东的文化是具有独特经济利益的大规模城市发展的结果,而华西则较接近于游牧文化。但是,在历史上,中国的政治经济制度从来没有反映出这些惊人的地域差异。相反,政治命令通常发自于中央;如果某个地方出了乱子,中央政府或者迅速将其镇压下去,或者立即将其接管,使其变为全国性问题。[16] 历史学家多注意到,自秦汉以降,中央集权和大一统逐渐成了治理中国社会的基本理路,而且愈到帝国晚期,中央集权愈盛。[17] 钱穆先生道:“自汉迄唐,就已有过于集权之势。到宋、明、清三朝,尤其是逐步集权,结果使地方政治一天天地衰落。直到今天,成为中国政治上极大一问题。”[18] 钱先生还敏锐地指出,“地方政治一向是中国政治史上最大一问题。因为中国国家大,地方行政之好坏,关系最重要。”[19] 无论是横向的集权还是纵向的集权,都倾向于导致绝对的、不受约束的权力,构成对个人自由和权利的威胁。横向的集权,将制定法律、执行法律和裁决案件的权力集中在一个人或者一个机构手里,不仅无法纠正任何一个步骤带来的错误,而且将确立、适用规则与暴力机器结合在一起,权力的行使难免沦为暴政。纵向的集权,将一个共同体中所有的权力都集中在一个政府手里,没有其他的力量能够防止其滥用,地方自治将式微,地方自由将消失。弗里德曼(Milton Friedman)曾告诫道:“自由是一种罕有而娇嫩的植物。理智告诉我们,并且历史也表明,对自由的主要威胁是权力的集中。政府对我们自由的保护是必需的,它是一个我们可资行使我们自由的工具;然而,将权力集中在政治机构手里,也是对自由的一个威胁。即使行使此种权力的人最初是善意的,即使他们不被其行使的权力腐化,这种权力也将不仅吸引而且造就一种不同类型的人。”[20] 为了有效地约束权力,人类迄今为止发现的比较可靠的方法就是分权,就是从集权走向分权,实现权力的分立与制衡。这不仅包括横向的分权制衡,即三权分立——立法、行政与司法之间的分权制衡,而且包括纵向的分权制衡,即联邦主义——不同层级政府之间的分权制衡。这种双重的分权制衡,为保护个人的权利和自由提供了一个“双重安全阀”(麦迪逊语)。[21](作者:王建勋;文章摘自《驯化利维坦:有限政府的一般理论》;原标题为《集权与分权》;配图来自网络。) 相关注释: 1 Tocqueville,Alexis de. 1990. Democracy in America,Vol. 1. The Henry Reeve Text. Ed. Philips Bradley. New York:Vintage Books,p. 260. 2 Hamilton,Alexander,John Jay,and James Madison. 2001. The Federalist. The Gideon Edition. Ed. George W. Carey and James McClellan. Indianapolis,IN:Liberty Fund,p. 249. 3 Montesquieu,Baron de. 1949. The Spirit of the Laws. (Two Volumes in one) Trans. Thomas Nugent.New York:Hafner Publishing Company,pp. 151-152.这里的译文参考了张雁深先生的中译本,特此致谢。见[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商务印书馆 1961年版,第 156页。 4 Montesquieu,Baron de. 1949. The Spirit of the Laws. (Two Volumes in one) Trans. Thomas Nugent.New York:Hafner Publishing Company,pp. 152-153. 5 Tocqueville,Alexis de. 1990. Democracy in America,Vol. 1. The Henry Reeve Text. Ed. Philips Bradley. New York:Vintage Books,p. 86. 6 Tocqueville,Alexis de. 1990. Democracy in America,Vol. 1. The Henry Reeve Text. Ed. Philips Bradley. New York:Vintage Books,p. 87. 7 Tocqueville,Alexis de. 1990. Democracy in America,Vol. 1. The Henry Reeve Text. Ed. Philips Bradley. New York:Vintage Books,p. 89. 8 Tocqueville,Alexis de. 1990. Democracy in America,Vol. 1. The Henry Reeve Text. Ed. Philips Bradley. New York:Vintage Books,p. 90. 9 Tocqueville,Alexis de. 1998. The Old Regime and the Revolution. Ed. Fancois Furet and Francoise Melonio. Trans. Alan S. Kahan. 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pp. 118-120. 10 Tocqueville,Alexis de. 1998. The Old Regime and the Revolution. Ed. Fancois Furet and Francoise Melonio. Trans. Alan S. Kahan. 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pp. 118-131. 11 Tocqueville,Alexis de. 1998. The Old Regime and the Revolution. Ed. Fancois Furet and Francoise Melonio. Trans. Alan S. Kahan. 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p. 124,131. 12 Tocqueville,Alexis de. 1998. The Old Regime and the Revolution. Ed. Fancois Furet and Francoise Melonio. Trans. Alan S. Kahan. 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pp. 145-148. 13 Tocqueville,Alexis de. 1998. The Old Regime and the Revolution. Ed. Fancois Furet and Francoise Melonio. Trans. Alan S. Kahan. 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pp. 149-163. 14 Tocqueville,Alexis de. 1990. Democracy in America,Vol. 1. The Henry Reeve Text. Ed. Philips Bradley. New York:Vintage Books,p. 90. 15 Pye,Lucian W.,with Mary W. Pye. 1985. Asian Power and Politics:The Cultural Dimensions of Authority. Cambridge,MA:Belknap Press,p. 184. 16 【同上】 17 周良宵:《皇帝与皇权》,上海古籍出版社 2014年第 3版,第 12—15章。 18 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2005年版,第 154页。 19 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2005年版,第 102页。 20 Friedman,Milton. 1962. Capitalism and Freedom. 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p. 2. 21 Hamilton,Alexander,John Jay,and James Madison. 2001. The Federalist. The Gideon Edition. Ed.George W. Carey and James McClellan. Indianapolis,IN:Liberty Fund,p. 270.在弗里德曼看来,分权不仅对于保护个人的自由不可或缺,而且有助于人类文明的发展。他说:“文明的伟大进步,无论是在建筑还是在绘画方面,无论是在科学还是在文学方面,无论是在工业还是在农业方面,从未产生于集权政府。哥伦布并非因回应议会多数的命令而探索到达中国的新航线,尽管他部分地得到一个专制君主的资助。牛顿和莱布尼茨;爱因斯坦和玻尔(Bohr);莎士比亚、弥尔顿和帕斯捷尔纳克(Pasternak);惠特尼(Whitney)、麦考密克(McCormick)、爱迪生以及福特;简·亚当斯(Jane Addams)、弗洛伦丝·南丁格尔(Florence Nightingale)以及艾伯特·施韦策(Albert Schweitzer);这些在人类知识和理解力、文学、技术进步或者减轻人类苦难方面开创新领域的人中,没有一个是出于回应政府的命令。他们的成就是个人天赋、坚信少数观点、允许多样性的社会氛围之结果。”见 Friedman,Milton. 1962. Capitalism and Freedom. 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pp. 3-4。 作者简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