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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责任制改革已经不可逆,而且必须成功!

 贾律师 2018-06-10




陈教授的文章后面,是置身于改革其中不得不关心改革进程,来自司法一线的网友真实留言,摘取其中三则,可一窥目前司法改革的现状吧。


1、目前有一大部分员额法官,根本没有办案,绝大部分的审理工作转嫁到法官助理来审,有的根本没有参与开庭庭审,特别是院庭长入额,其只是履行签名形式,所以员额改革形同虚设!


2、我支持员额制的社会管理的文明进步的司法改革,但各级管层实施者把入额制当作福利搞人情、关系、钱财进行交易了,现在本人选择远离审判阵营。


3、审了八年案件,两次入额笔试成绩均前三,然并卵。领导说民主测评票数你只有区区几票,所以入不了。所谓的民主测评,只见投票,不见唱票,领导说你有几票你就有几票。如今天天替院庭长写判决,依然尽职尽责,不需要他们修改就能用。只是,心中的那团火熄灭了,感觉自己像一具行尸走肉,看不见未来,也不知为何还要坚守。



司法改革确立的“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案件质量终身负责”改革目标,让法官更像法官,代表着司法本质运行规律,倒逼法官专注案件质量,无疑是时代的进步,历史发展的必然。但要真正实现这一目标,绝非民主测评选出39%的员额法官,书面报告完成几十项改革项目,院领导审理了多少起案件就能轻言成功的。


不管书面报告上改革后审结了多少案件,执行了多少标的的案件,如果这些业绩取得的同时,存在着大量年轻法官离职、全体成员明令加班加点、不断有法官积劳成疾,不能不说改革远未完成,尚未进入良性运行。


年轻主力法官的悲观离职,说明职业前景没有吸引力;普遍存在全员加班加点,说明业绩的取得方式没有可持续性;大量法官积劳成疾,说明工作安排不均衡不合理。这些问题不解决,必然反映到法院各个层级群体的工作积极性上,体现到每一起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上。即使书面报道再漂亮,也抵挡不住时间的考验、群众的体验。


司法改革至此,一线反映最大问题不外乎法官的遴选标准问题、分案机制问题、考核奖惩问题,其后的错案追责工作尚未开展,问题尚未体现。法萌君也注意到,目前顶层已经取消了“改革已经成功”的说法,换之“改革配套深入推进”,说明顶层已经意识到前期改革问题所在,正在进行配套完善。


任何改革都是一个系统工程,法官遴选、机构改革、审判运行、责任追究,这四项工作应是一个完整配套体系,全部落实到位,缺少了哪一环节都会带来一系列问题。相反,如果全面落实到位,则可以奖优惩劣,互相制约促进,实现良性运行。设想一下;


选出39%的员额法官以后,推进机构改革裁减合并,减少或取消庭院长领导级法官,实现审判业务与行政管理分离,所有入额法官平等分案办案,统一配备上法官助理等辅助人员,对办案数量质量实行跨级惩戒委员会评查,严格落实违纪违法惩处错案责任追究,几轮考核淘汰遴选下来,法官队伍必能实现精英化、专业化。



改革从来不是一蹴而就的,现阶段司法改革只是选出百分之三十多的法官,只是走了改革的第一步,以后的路还很长。这个过程也许需要八年,也许需要十年,但无论如何,要实现“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司法改革目标,上面的四项改革内容,必须全部落实,缺一不可。


只要坚持依法治国理念不放弃,坚持司法改革目标不动摇,法萌君相信,终有一天,精英化员额法官主导下的审判团队里,法官负责裁决意见决断、案件质量把控,法官助理负责审判事务落实、书记员负责记录卷宗整理,几个或几十个法官团队组成法院审判业务主体,公平分工、责任明确、衔接顺畅,只需多寡配备辅助人员就能不惧任何案件激增。


到那时,法官之上只有法律,考虑的只是案件要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法官才会真正成为社会认可的精英分子,职业荣誉感、待遇养廉制也会如期而至,所有法律人都会以做法官为荣。


心若在,梦就在,法治是大势所趋,历史必然。昨天,微信群里有网友问法萌君该不该入额,法萌君答曰:业务能力好的当然要入,业务不足的就别入了,以后会风险极大的,错案追究必然成行。不知道陈教授、那些对于目前司法改革悲观、找不到方向的留言者们,会不会认同法萌君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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