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出自《經理人月刊》特刊 中階主管帶人學:17 個關鍵技能,讓老闆相挺、部屬信服) 主管在交付工作時,大抵已經伴隨著對部屬能力高下的評斷。畢竟,工作交給沒能力的人、績效不彰,是主管要承擔;有能力的人沒事做、浪費公司資源,也是主管的責任。 不過,身為屬下,不應該期待老闆永遠可以慧眼識英雄,而是要做出成績,主動展現自己的才能,讓主管能夠放心授權給你。 如同《部屬的哲學》作者江口克彥在書中引述本田(Honda)創辦人本田宗一郎說的一句話:
因此,彼得.杜拉克(Peter Drucker)主張,想要做好向上管理,部屬應該讓老闆知道你和你的員工正為了哪個目標、計畫而努力。 這樣一來,老闆就可以知道他可以預期到部屬的長短期目標,以及優先考量的工作事項;而如果部屬的工作目標,正好與主管的期望相符,自然能夠得到老闆的授權。 說穿了,老闆的上頭還有老闆,而部屬表現的好壞,老闆是要扛責任的,所以,讓老闆知道你在忙什麼、他可以對你有什麼期許,也可以讓你的老闆對他的上頭好交代。 換句話說,
通常,愈是高階的主管,管轄的事務與部屬愈多,也愈難發掘每一位部屬的潛在能力。在此前提下,部屬如果未能主動讓主管知道他可以期待你什麼,就只能被動地等待上司交派任務。 相反地,部屬要是能把「努力表現給上司看」視為理所當然,自然就會在擬定工作目標的同時,納入自己對於「為上司創造績效」的觀察與實踐,同時也藉機展現出自己在工作上的企圖心,告訴老闆你準備好接下更大的挑戰。 然而,要是你在向主管呈報未來計畫時,未能獲得上司的支持,你就應該思考兩件事:你是否在工作中表現出自己的能力,以及你是否了解老闆更期待你做什麼。而了解老闆的期待的這個重擔,通常是落在部屬身上的。 《老闆不是豬頭》作者高城幸司指出,雖然主管都想將工作交付給「有能力的人」,不過所謂的「有能力」,並不是單純地用數字去衡量的一種狀態,有時候指的其實是在職場上「有存在感」。 比如,在群眾當中展現領袖特質、面對工作能夠表現出游刃有餘的態度,以及能夠正確預測上司期待,並且做到超越期待的能力。 或許你以為,讓老闆知道你在做什麼,只不過是例行工作會報,但這其實是工作者能否成為工作的主宰,激發自己能力和鬥志的關鍵。因為如果主管的要求是 100 分,而部屬每次都以 120 分當作目標,讓主管期待你的工作潛力,下次他自然就會把更重要的工作交給你。 4 訣竅,讓老闆看見你的能力「為什麼上司不給我做我想做的工作?」想要老闆看見你,首先要問自己有沒有做出成績,有沒有主動讓老闆看見,把自己準備好,才能夠有自信地跟老闆要求授權。 1. 主動展露才能部屬應當主動向主管報告自己的才能,或是對工作的心得。部屬愈多的主管,愈難發現每位屬下的潛在能力,如果部屬能主動表示,主管就可以迅速決定該把工作交給誰。 2. 當個有存在感的人在行為舉止中表現自己的企圖,達成目標時要說明自己解決問題的思路和方案。工作時不要表現出分身乏術的樣子,應該從容不迫,讓上司覺得可以把工作交給你。 3. 以超越目標為結果來完成工作讓上司覺得你可以做到比他要求的還要多,也就是讓上司覺得你還有成長空間。要注意的是,要在被交代的事情全部達成的情況下,再預測不足的部分加以補充,不能自行扭曲任務,認為自己的能力比上司好而任意行動。 4. 成功提案最高難度的提案技巧,其實是拿出 98 分的企畫案,讓主管補充 2 分,尊重主管的意向,提案才容易獲得主管協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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