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复习如火如荼,对基本概念的理解和区分是一项基本功。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假药和劣药的区别。 【问题】假药和劣药的区别。 【回复】假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为假药: 1.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的; 2.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1.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2.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3.变质的; 4.被污染的; 5.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6.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劣药——药品成分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 1.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 2.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 3.超过有效期的; 4.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 5.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 6.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