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中共嘉兴市委、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坚定不移推进城乡一体化全面打造乡村振兴示范地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文公布!该《意见》将全面指导我市的乡村振兴工作,成为我市开展乡村振兴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今天就为大家一一解读! 《意见》明确提出: 到2022年,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上,将建成十个乡村振兴示范镇、百个示范村、千个示范点,城乡融合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进一步确立,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乡村振兴在全区域全领域取得重大进展。 即,将着力实现以下六大目标: ——繁荣乡村。三次产业融合发展,农业竞争力显著增强,农村成为投资兴业的热土。农业法人化经营比例达90%,年销售收入千万元以上的名牌农产品100个,新增农村固定资产投资1000亿元,农村经济增速快于全市平均增速。 ——美丽乡村。全域环境整洁有序,水清地绿天蓝的江南水乡风貌整体呈现,生产生活生态深度融合。建成高标准美丽乡村精品线30条、美丽乡村精品示范村(3A级景区村庄)75个以上。 ——文明乡村。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嘉兴特色农耕文明进一步彰显,文明礼仪蔚然成风,勤善和美成为普遍价值取向。农村文化礼堂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市级以上文明村达50%。 ——和谐乡村。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农村社会更加和谐稳定。“三治融合”村实现全覆盖,“三治融合”示范村50%以上。 ——富裕乡村。社会保障水平全面提升,农民多元化长效增收机制全面构建,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村级年经常性收入全部达到150万元以上、年经营性收入达50万元以上,农民增收10000元以上,达到45000元,低收入农户收入翻番。 ——活力乡村。要素资源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的格局全面形成,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完成,“三权到人(户)、权随人(户)走”的机制全面建立。农村产权交易额达20亿元,新增涉农贷款1250亿元以上,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100万亩。 到2035年,乡村振兴示范地全面建成,农业农村现代化率先实现,高水平的城乡一体化率先实现,农民群众共同富裕走在前列。 到2050年,乡村振兴目标高水平全面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高质量全面实现,农民群众共同富裕高标准全面实现,美好乡村全面建成。 为了实现以上目标,《意见》指出,全市上下将着力开展以下六大行动: (一)聚力产业提质行动,推进一二三产深度融合 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发展现代都市型生态农业,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提高农业创新力、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力。具体包括四个方面:全面提升农业发展平台;持续推进主体提质发展;加快推进农业高品质发展;深入推进产业链延伸融合。 (二)推进乡村靓化行动,打造生态宜居美好家园 坚持规划引领、各方联动、产村融合,全面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为现代化网络型田园城市构绘大美乡村底色。具体包括三个方面:强化村镇规划布局和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深化美丽乡村示范创建;深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三)开展新风引领行动,建设风清气正文明乡村 以农村文化礼堂为主阵地,弘扬时代精神,兴盛农村文化,全面塑造淳朴文明良好乡风。具体包括:强化宣传教育,巩固农村思想文化阵地;弘扬乡风文明,不断提升农民群众思想道德素质;传承历史文化,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换、创新性发展;繁荣农村文化,打造农村特色文化品牌。 (四)实施村域善治行动,构筑现代乡村治理体系 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全面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努力打造全国“三治融合”示范地,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具体包括四个方面:强化农村基层党建;创新乡村治理组织形式;完善“三治融合”治理体系;全面提升乡村治理能力。 (五)促进农民增收行动,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 坚持以保障和增进农民民生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健全农民增收长效机制,拓宽增收路径,促进农民收入持续普遍较快增长。具体包括五个方面:提升农民增收能力、优化农民收入结构、实施低收入农户全面小康计划、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深入实施“强村计划”。 (六)深化农村改革行动,全面激发乡村发展活力 依靠改革创新壮大乡村发展新动能,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充分激活主体、激活要素、激活市场,使农业农村充满生机活力。具体包括六个方面:健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深化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深化“三位一体”农合联改革、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 最后,《意见》强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事关全局、事关长远,全市上下必须高度重视,统筹协调,合力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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