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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合并理论

 犁书 2018-06-12
   合并财务报表以企业集团为会计主体编制的财务报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首先就涉及如何界定企业集团范围的问题,确定哪些被投资企业需要纳入其投资企业的合并范,确定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合并方法。企业集团的界定、合并范围的确定以及合并方法的选择,直接关系到合并财务报表提供什么样的信息、为谁提供信息等一系列问题,对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具有重要的意义。这些问题的解决,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所采用的合并理论。依据不同的合并理论,其确定的合并范围和选择的合并方法也各不相同。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理论,到目前为止主要有母公司理论、主体理论以及所有权理论等。
   一、母公司理论 
   所谓母公司理论,是将合并财务报表视为母公司本身的财务报表反映的范围扩大来看待从母公司角度来考虑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选择合并处理方法。母公司理论认为合并财务报表主要是为母公司的股东和债权人服务的,为母公司现实的和潜在的投资者服务的,强调的是母公司股东的利益
   在采用母公司理论的情况下,在确定合并范围时,通常更多的是以法定控制为基础以持有多数股权表决权作为是否将某一被投资企业纳入合并范围的依据或者通过一家公司处于另一家公司法定支配下的控制协议来确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在母公司理论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情况下,所采用的合并处理方法都是从母公司本身的股东利益来考虑的,如对于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通常视为一项负债来处理;对于企业集团内部销售收入的抵销,需要考虑销售的顺销(母公司将商品销售给子公司)和逆销(子公司将商品销售给母公司)两种情况,对于顺销,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只抵销子公司中母公司持有股权相对的份额,即多数股东股权的份额,而对于少数股东股权相对应的份额,则视为实现销售处理,不需要进行抵销处理。这一理论忽视了母公司股东以外的少数股东的利润和信息需要
   二、实体理论
   实体理论认为合并财务报表是企业集团各成员企业构成的经济联合体的财务报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是为整个经济体服务的,它强调的是企业集团中所有成员企业所构成的经济实体,它对构成企业集团的持有多数股权的股东和拥有少数股权的股东一视同仁、同等对待,认为只要是企业集团成员股东,无论是拥有多数股权,还是拥有少数股权,都是共同组成的经济实体的股东。
   在运用实体理论的情况下,对于少数股东权益,通常视为股东权益的一部分,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部分列示和反映。由于对构成企业集团的成员企业的所有股东均视为企业集团的股东,对于企业集团内部各成员企业相互之间发生的销售行为,其内部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过程中所实现的销售损益,均属于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应当予以抵销。无论是顺销还是逆销,其实现的内部销售损益,对于由成员企业全体股东构成的企业集团来说都是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均属于抵销范围
   采用实体理论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有利于企业集团内部管理人员从整体上把握企业集团经营活动的情况,相对来说更能够满足企业集团内部管理人员对财务信息的需要。因此,目前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及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主要采用的就是实体理论
   三、所有权理论
   所有权理论运用于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既不强调企业集团中存在的法定控制关系,也不强调企业集团各成员企业所构成的经济实体而是强调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企业对另一企业的经济活动和财务决策具有重大影响的所有权。所有权理论认为,母公司理论和实体理论都不能解决隶属于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集团的企业的合并财务报表编制问题。如某一企业的全部股权由两个投资企业投资形成,各拥有其50%的股权,即共同控制企业。在这种情况下,其中任何一个投资企业都不能对该投资实施控制,根据母公司理论和实体理论都很难确定该企业的财务报表由哪一投资企业合并。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既没有单一的母公司,也没有少数股权的股东;既不存在法定支配权,也不存在单一的经济主体。为了弥补母公司理论和实体理论的不足,有的国家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就提出了所有权理论,以期解决共同控制下的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问题。
   在采用所有权理论的情况下,对于其拥有所有权的企业的资产、负债和当期实现的净损益,均按照一定的比例合并计人合并财务报表。这也是一些国家合并财务报表相关准则规定比例合并法的理论基础。
                                         
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教材523-5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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