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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剑龙:基本解决执行难应精准施策强化强执

 赛达公司 2018-06-13

基本解决执行难要精准施策,进一步强化强执和严管。建议如下:

一、针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要循因施策,全方位加强执行力度。让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尽快得到执行、债权人合法权益早日得到实现,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最佳途径。因此,对申请执行人来说,要尽可能提供财产线索;对法院来说,要加强“查人找物”;对被执行人来说,更要多措并举,促使其尽快执行判决、裁定。建议不要把“查人找物”的责任全部放到法院身上,对被执行人也要多措并举,一旦被执行人不履行承诺,法院在查到被执行人的财产后,不仅要执行其财产,还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拒执罪)、行政责任(如拘留)、经济责任(如罚款)等。

二、对于被执行人逃避执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建议严厉打击拒执犯罪,形成被执行人“不敢逃债”的态势。特别是当前目标是如期打赢执行难这场硬仗,必须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和公安部联合出台相关规定,建立法院向公安机关移送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的制度,公安机关对法院移送的案件应该及时开展侦查,对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金台律师事务所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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