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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买房常见的“陷阱”,尤其是首次购房者要警惕

 中医馆737 2018-06-14

伴随近些年房价的增长,人们的购房热情也在膨胀。不过,购房对于很多普通家庭来说,算是一笔花费最大的投入,理应慎重。况且买房过程中不断上演着各种防不胜防的'陷阱',很多房子看起来占了大便宜,但是等你仔细琢磨,就会发现原来你处于巨大的陷阱中。下面,笔者盘点一些买房常见的陷阱,希望购房者能避开这些陷阱。

一是交易合同空白陷阱。一般情况下开发商已拟好的合同有许多空白处待双方确认后填入,购房者对于这些地方一定要填上对自己权益有利的内容,否则就为为开发商日后作弊提供了条件。

二是吞定金。签订正式的商品房合同前,双方签订认购书的法律性质:如果认购书含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如商品房的位置、总面积、单价、总价、签订正式预售合同的时间等,商品房认购书具有合同约束力,当事人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认购书中约定的款项应当视为解约定金,适用'定金罚则';如果认购书没有含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则认购书只是没有法律约束力的'意向书',购房者所缴款项应当退回。所以购房确定交纳房屋购买定金时,一定要看房本,看和开发商介绍的信息是否相符。谨防由于开发商刊登房产信息失真,造成客户违约,损失购房定金。贷款买房,交定金前好做贷款预审。

三是特价幌子。不少楼盘以低价的'特价房'来吸引购房者,其实可能是位置不佳、户型结构存在问题或者朝向采光不好的房子。对此,购房者可以通过各种渠道获得房屋信息,一定要看仔细、权衡好性价比,不要被抢购的气氛和诱人的价格所蛊惑。

四是按揭款算法。大部分开发商在售楼广告中写明:提供多少年的几成按揭、列出月供数,表示供楼是件轻松的事。可提供按揭的是银行又不是非开发商,如果银行不批准按揭或根本就不存在按揭,而购房者已缴部分房款,那购房者会十分被动。

五是房屋面积偏差。商品房销售合同约定面积与实际面积发生差异的,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合同未做约定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若不退房,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所以建议仔细了解开发商的相关资质及开发手续,注意楼盘宣传海报,重视'不可抗力'条款的约定。

六是配套缩水。不良开发商推楼盘时,推介园区周边配套规划,幼儿园、运动场、商业街等。可是这些内容并不会写在合同里,因为那些配套他根本无法保证。购房者应冷静分析各种配套设施存在的可能性和合理性,不为表面现象所迷惑。如开发商提供免费交通车,明确是否长期免费;调查设施是否为部门所认可;看周围是否有替换的配套设施。

七是抢购假象。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楼盘销售处人头攒动异常火爆,这种时候就要想想是不是开发商找的'托儿'?购房者可以明确告诉售楼小姐除非这套房,其他房都不要;要求查看合同,看你选中的房子是否真的已经销售;到房产交易查阅正确的房源销售数字,以免跌入'抢购'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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