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药学部 万元胜 “头孢使用指南”已经到达尾声,感谢大家的关注,今天我们要和大家聊聊最后一个问题,关于头孢用药时的监护措施。 用药监护
如果对青霉素类有过严重过敏的(如过敏性休克),应禁用头孢类抗菌药物;如果对青霉素类一般过敏(如皮疹、瘙痒),可根据病情慎重使用头孢类抗菌药物,一般认为青霉素过敏者只有5%~10%对头孢类过敏,而对头孢菌素类过敏者大部分对青霉素过敏。 各种头孢菌素类药物之间也并非完全交叉过敏。头孢菌素类引发过敏的机制除了药物本身的结构外,还与生产过程中混入的杂质蛋白及其聚合物有关。因此,不同品种、规格以及厂家的头孢菌素类药物的致敏性也不完全相同,应用具体药物进行皮试。
在使用“头孢”期间或之后5~7天内饮酒、食用含酒精的食物以及外用乙醇,很可能会出现恶心、呕吐、面部潮红、心悸、头痛头晕、血压下降、呼吸困难等严重反应,这种反应症状被称作双硫仑样反应,其发生的严重程度与饮酒的量呈正比关系;且饮酒与用药的间隔越短,反应的发生率就越高。如一旦发生这种反应,立即就近就医。现有确定发生这种反应的“头孢”包括:头孢哌酮、头孢匹胺、头孢孟多、头孢甲肟、头孢替安、头孢尼西、头孢曲松。 因此,在使用“头孢”前刚饮过酒,或者在使用上述“头孢”期间或之后5~7天内应禁酒、禁食含有酒精食物以及外用乙醇,。如一旦发生反应,立即就近就医。
临床选用抗菌药物的原则:应根据实际病情,综合考虑感染的病原体、药物敏感实验和药物的抗菌谱进行选择。在选用抗菌药物时遵循“能窄不广、能低不高、能少不多”的原则,即尽量使用抗菌谱窄、老一代的抗菌药物,减少不必要的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口服制剂能控制感染的就不用剂,肌内注射能控制感染的就不用静脉滴注。
在使用抗菌药物72小时后,如果效果不明显或出现病情加重,也不能自行随便换药,应该由医生根据细菌培养及药物敏感试验结果改用敏感的药物,以避免产生耐药菌株。
要遵医嘱坚持按时按量服药,即不能超量超时、也不能缩短时间或减量使用,一般宜用至体温正常、症状消退后72~96小时。 总结通过整个系列的介绍,相信大家已经认识到: (1)“头孢”类抗菌药物只对细菌有作用,对病毒、真菌、支原体、衣原体等无效,因而对常见的病毒性感冒的治疗是不适用的。 “头孢”是将细菌杀死的一种药物,不能对感染进行预防,并且长期使用还可能导致细菌耐药; (2)不同的“头孢”有不同的治疗范围,不能随意选择、更换替代、联用; (3)使用之前一定要确保无过敏史或皮试合格; (4)部分“头孢”在用药期间或之后5~7天内禁酒、禁食含有酒精食物以及外用乙醇; (5)用药剂量、用药次数以及用药时间长短应坚持依照医嘱使用,不能随意变动。 想要正确的选择、使用“头孢”,并不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为大家介绍这么多,并不是要大家自己来选用药物,而是希望各位务必在医务工作者的指导下正确使用,不能自行决定。只有信任并配合医务工作者才能即治好疾病又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 审稿专家:北京世纪坛医院 袁锁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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