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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计税项目差额扣除应该注意的分包问题有哪些?

 雨送黄昏xzj 2018-06-14

简易计税项目差额扣除的是分包额,不是税额,这一点大家必须明确。差额扣除缴纳增值税的公式是:(总包发票额-分包发票额)/1.03*3%.


根据这个公式可以看出,无论你取得分包发票税率是多少,都依照总包的计税方式进行价税分离,即使你取得分分包发票税率为11%,依然按照3%扣除。那么关于建筑企业简易计税项目差额扣除分包额,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今天铁蛋就帮大家梳理一遍。


1 建筑企业的简易计税项目如果出现转包,即使取得了相关分包发票也不得差额扣除。什么是转包,就是把工程承揽以后整体转包给其他建筑总包施工,不履行总承包义务,或者将工程全部直接以分包的名义分包出去。因为建筑法中明确规定了,主体结构工程不允许分包。分包比例基本不得超过50%。因此,如果出现违法转包,取得分包发票也不得差额扣除。


2 建筑企业的简易计税项目如果出现违法分包,也不允许差额扣除。建筑企业可以把劳务分包分包给个人,但是个人只能去税务局代开劳务费发票,此类发票不属于财税201636号文规定的分包发票,因此不允许税前扣除。如果将工程的专业分包分包给没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企业,所取得的分包发票不允许差额扣除。


3 根据财税2016年36号文明确规定,建筑企业异地提供建筑服务必须履行预交义务,总包方必须履行在异地预交增值税的义务否则不允许差额扣除,因此总包方也必须要求分包方执行这一要求,要求分包提供分包发票原件的同时,最好要求对方提供完税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对方的发票专用章或者公章留存备查。


4 取得的分包发票必须按财税2016年17号文有关要求在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所在县(市、区)、项目名称的增值税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第六条 纳税人按照上述规定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扣除。


简易计税项目扣除分包额,一定要注意以上4个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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