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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下执念,便是晴天。与母亲和解,最终是与自己和解。

 小蓝2266 2018-06-14



耄耋老人三度起诉亲生儿子,究竟有何诉求?年过半百的儿子拒不腾房,背后有何隐情?母子积怨已深,法官能否成功化解家庭危机?

1983年,虞林娣的丈夫黄光佳获得了工作单位江苏省电力建设公司分配的一套72平方米的三居室住房及其产权。1987年,黄亚伦和戴国珍结婚,婚后二人住在黄亚伦原来的房间,第二年,黄亚伦的儿子黄辰出生。从那以后,同住在一个屋檐下的两代人摩擦不断,虞林娣老两口与儿子一家时常发生争吵,矛盾也逐渐加深。2008年,虞林娣的老伴黄光佳病逝。此后,虞林娣与儿子黄亚伦一家的关系不断恶化。为此,虞林娣和女儿黄岚峰在2015年将黄亚伦告上法庭,主张对自家房屋进行析产。

2015年7月,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作出裁决,虞林娣分得48平方米,黄亚伦和黄岚峰各分得12平方米。之后,虞林娣和女儿再一次把黄亚伦告上法庭,要求对涉案房子进行折价归并。

2016年5月,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诉争房屋归两原告按份共有,原告虞林娣需支付被告黄亚伦房屋折价补偿款30万元。判决生效后,虞林娣要求黄亚伦一家搬出涉案房屋,然而,黄亚伦一家并没有理会虞林娣的要求。随后,虞林娣母女再次起诉黄亚伦,要求其返还房屋。

2017年2月,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作出裁决,黄亚伦一家自判决生效起20天内迁出诉争房屋。


2018年5月25日19:30中国教育电视台一频道

《法治天下》为您讲述《母子争房》

5月26日12:00重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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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法官  陈文军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未成年及家事案件审判庭副庭长,曾荣获“全省法院调解能手”、“南京市十佳法官”、“江苏省优秀法官”等称号,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个人三等功三次。


法官寄语

“放下执念,便是晴天。与母亲和解,最终是与自己和解。让母亲心安,更让自己心安。”如今,黄亚伦一家还没有搬出诉争房屋,虞林娣还住在女儿家,80多岁高龄的老人每天要爬上爬下6层楼。希望老人能够早日回到自己家中,过上舒心日子;希望儿子能够早日主动和母亲化解矛盾,找回亲情,让母亲安享晚年,让自己无愧于内心。一边是年迈老母,一边是残疾儿子,都是社会弱势群体,我们希望双方:顾念亲情,善待彼此。



《法治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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