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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大侠们成天带着一把刀,真的不犯法吗?

 GDLD 2018-06-15

  • 咋不犯法啊,当然是犯法的!

    影视剧嘛

          

    举几个例子

    隋朝大业五年(609年),“民间铁叉、搭钩、柔刃之类,皆禁绝之”

    王莽始建国二年(公元9年),即“禁民不得挟弩铠,徙西海”

    唐律规定,“甲、弩、矛、旌旗、幡帜,都属犯禁之物,不得私藏,诸私有禁兵器者,徒一年半”

    明朝景泰二年,“禁广东、福建、浙江等处军民之家不得私藏兵器,匿不首者,全家充军,造者本身与匠俱论死,其知情者亦连坐之”,禁令更为苛严。

        

    可以说惩罚也算是很严厉了。

        

        

    下面听我细细道来。

    元朝时

    元廷对民用武器的限制变得更加严格,对私藏禁兵的惩罚也更加严厉。

    元朝律法规定:“诸都城小民,造弹弓及执者,杖七十七,没其家财之半,在外郡县不在禁限;诸打捕及捕盗巡马弓手、巡盐弓手,许执弓箭,余悉禁之;……诸民间有藏铁尺、铁骨朵,及含刀铁拄杖者,禁之。”(《元史·刑法志》)

    列入禁制的武器类别,远远超过前代,连弹弓、弓箭、铁尺都禁止民间使用。所以坊间便有了元朝禁用菜刀、只准十户共用一把菜刀的传言。

         

    传闻未必是史实,如果这样说的话,那生活在元朝的张无忌,如果想带着弓箭刀剑出门,岂不是得藏着掖着???

        

          

    宋朝开国之初

    太祖赵匡胤下过一条禁令:“京都士庶之家,不得私蓄兵器。”(《宋史·兵志》)

    但是,我们必须注意,禁的同样是“兵器”,而不是一般民用武器,熙宁初年的《畿县保甲条制》可以证明:“除禁兵器外,其余弓箭等许从便自置,习学武艺”。

          

    天圣八年(1030年)三月,仁宗皇帝也曾下诏:“川峡路今后不得造着袴刀,违者依例断遣。

    所谓“着袴刀”,是指安装了刀柄朴刀。但两个月后,即这年五月份,地方官便上书反对这一禁令:“川峡山险,全用此刀开山种田,谓之‘耕火种’。今若一例禁断,有妨农务,兼恐禁止不得,民者犯众。”

    最后朝廷不得不修改了禁令,只是禁止给朴刀安装上长柄,作为兵器使用(《宋会要辑稿·兵》)。

        

    纵观宋朝300年立法可以肯定地说,民用的哨棒、刀具、弓箭,都是可以合法地携带的武器。

    也就是说,《天龙八部》、《射雕英雄传》、《神雕侠侣》中的宋朝侠客,以及《水浒传》里的好汉们,带着一把朴刀之类到处跑,是没有问题的。

        

         

    明清时期

    由于热兵器的技术已经相当成熟,政府对私兵的禁制,主要放在 火器 上。

    大明律》规定,“凡民间私有人马甲、傍牌、火筒、火炮、旗纛、号带之类应禁军器者,一件杖八十,每一件加一等,私造者加私有罪一等,各罪止杖一百,流三千里。非全成者,并勿论,许令纳官。其弓、箭、枪、刀、弩及鱼叉、禾叉,不在禁限。”

    法律对弩放开了禁制,这大概是因为,明代的弩,杀伤力已不如宋弩。而且,在火器面前,弓弩的威胁也实在有限。

        

        

    历代政府禁止民间私藏兵器,主要是出于两方面的考虑:

    其一,维持官府对于民间的暴力优势,防止民间私兵威胁政权的安全性。

    其二,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毕竟私兵泛滥对于平民的人身与财产安全也会构成威胁。

         

    从公共安全的角度来看,对民间兵器加以适度的管制,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像元王朝那样,连弹弓、弓箭都要禁止,那也太缺乏自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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