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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瓷业公司和清代御窑厂

 Bao5685 2018-06-16



本文转载自景德镇文化研究


江西瓷业公司创办过程曲折复杂,并与清廷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本文利用相关文献档案,在叙述辛亥革命前江西瓷业公司曲折复杂创办历程基础上,结合相关史料和实物分析,推断光绪末年至宣统元年七月前的清宫旧藏瓷器仍是清御窑厂生产,御窑厂具体采用的是“工匠用则招之来,不用令之去”和“官搭民烧”的方法制作。御窑厂这种简单灵活生产瓷器的方法极有可能一直延续到清廷垮台。换言之,江西瓷业公司未必是“最后的官窑”。



甲午战后,面对瓷器市场的持续低迷,且有逐渐被外瓷攘夺之势。不少开明士绅提出改进制瓷技术、仿制西方瓷器,扩大销路,以保利权的设想光绪二十二年正月,两江总督张之洞上《江西绅商请办小火轮瓷业及蚕桑学堂折》。


张之洞主张创办瓷器公司,仿制西式瓷器。他的设想是:“现拟集股兴办,惟成本钜而运费多,必须官为扶持乃能兴鼓舞,拟请除中式瓷器经行关卡仍照例完税抽厘外,其有创造洋式瓷器统归九江关出口,援照烟台制造外洋果酒之例,暂免税厘数年,数年以后,如销广利倍,再按海关进出口税则及内陆厘金办法酌量征收,并援制造果酒之例,准于江西一省,定限十五年,只准华人附股,不准另行设局。”



张之洞提出了兴办瓷器公司的设想,并提出派人去西方考察瓷业,研究洋人习性,仿制西式日用瓷器,免税数年,限江西省一省专利十五年等措施。此提议得到光绪帝和总理衙门同意。但当清政府把此事交给江西巡抚德寿办理时,却遭到了拒绝。


德寿同年五月上《为查明江西景德镇窑厂早有仿照西瓷贩运出口历系照章完厘现据江西绅商兴办西瓷自应仍照华瓷章程按抽护验各厘未便减免折》,折中写道:是西式瓷器实为瓷厘大宗,虽江西各厘卡历年查照华瓷按篮件大小酌收厘数,并未立有西瓷名目,而实为向来厘局一大进项,……嗣后西式瓷器应完厘金必至全免,启此漏厄年亏十余万两之收数,何能当次重咎,即或准该绅商另制新式西瓷,遵照奏案免厘三年,既恐广帮诸商籍口同为西瓷,将向有厘金相率抗缴,又虑奸徒混朦隐射难以剖别,转辗筹思诸多窒碍。”


德寿认为景德镇早有窑厂仿制西方瓷器,而且产量还不小,最重要的是,西瓷瓷厘是财政一个重要来源,每年共计可得银10余万两,倘予以免税,是财政一大损失。而且他还担心,仅仅免收景德镇产西瓷的厘税,广帮诸商会以同为西瓷相率抗缴厘金,还有许多本来贩卖华瓷瓷商通关时会籍口西瓷不予缴税,将给通关管理带来很大不便。为此请求仍照原来办法,无论华瓷西瓷,一律照章纳税。德寿的意见得到光绪帝支持,由此,创办瓷器公司的第一次提议就此搁浅。


张之洞创办瓷器公司提议搁浅后,国外特别是日本制瓷技术不断进步。光绪二十五年,日本成功试验用煤代替柴作为烧制瓷器燃料,大大降低了瓷器生产成本洋瓷凭借低廉价格逐步扩大向中国的倾销,景德镇瓷器市场面临着持续萎缩压力。为保住利源,扩大市场,清政府又把开办瓷器公司的提议重新提上日程。


光绪二十八年,护理江西巡抚柯逢时派张祖笏、李祤煌总办瓷器公司光绪二十九年五月四日,护理江西巡抚柯逢时上《为开办景德镇瓷器公司派员经理以振工艺而保利权折》,主张开办瓷器公司:“然中国之(瓷器)销数日绌而外洋之浸灌日多,揆厥所由,实缘窑厂资本未充,不能与之相竞。……于是年复一年,利日以微,货日以窳,其行销内陆者,即通都大邑亦少精制之品……然而工匠之精能者,至今实未尝乏也。……经臣周咨博访,查有湖北候补道孙廷林,器识宏通,办事精审,……当即电调来江,即经委办瓷器公司,筹拨银十万两,以为之创,余由该道自行集股。据称已得五万金,于三月间,在该镇建设窑厂,招集工人,专造洋式瓷器,必精必良,约计秋间,即可出货。”



柯逢时看到,甲午战后,《马关条约》允许洋人直接在华投资设厂,当时已有洋人多次企图在景德镇设厂制瓷,为避免利权丧失,成立瓷业公司势在必行。再者,从创办瓷器公司可行性角度分析,景德镇瓷器生产仍有技术和人力资源方面相对优势。“工匠之精能者,至今实未尝乏也,“他项工艺,收效难期,不若因期固有者而扩充之,为事半而功倍也”。


柯逢时认为景德镇瓷器“逾趋逾下,岁不及半”的主要原因是“实缘窑厂资本未充,不能与之相竞”。故此,他提议官商合办瓷器公司,并派湖北候补道孙廷林实际着手开办。柯逢时还吸取张之洞提议创建瓷器公司遭到德寿否决的教训,在奏折中明确指出,此次兴办瓷器公司“所有章程,均循商例,应完厘税,一律抽收,且不敢援专利之条,致为商人所疑沮”


但柯逢时奏办的瓷器公司创建并不顺利,主要原因是资金不到位。此事的因由和后续事项《商务官报》中有所记载:“故公司房屋窑位虽已建筑,迄未开工,而孙道又因差在鄂,势难兼顾,亦禀请销差,声明原奏所拨江西官款十万两并未核发,仅由藩司经发皖省瓷土公司订购祁门土不先付之价银一万两,自招商股五万,亦仅筹集三万,一面自行咨照股东,一面将所建房屋窑位酌量变价退还原股本银。”之后几位继任江西巡抚也有兴办景德镇瓷器公司计划,但大多不了了之。


其主要原因仍是资金难以筹足。胡廷干在赣时间最长,曾有集官商股本三十万创办瓷器公司的计划,但因未能筹齐股本而放弃。还有过收回原来官商合办景德镇瓷器公司,改归官办,成立瓷业公局的想法。《北洋官报》1906年第933期曾对此事有过报道:“赣抚胡中臣前派李观察嘉德往景德镇考查瓷业改良,观察于去腊回省销差,详细面禀,已集股五万两,闻现拟将孙延林所设公司改为公局,归官买回,因此,李观察拟不日前往九江,立约缴价,即为定局云。” 光绪三十二年,南昌教案发生。三月十二日,胡廷干因处理南昌教案不力而被撤职,创办瓷业公局计划最终仍未施行。


综上看出,从光绪二十二年之后的两江总督到后来清廷商部和历任江西巡抚都非常关心瓷器公司的创建,但历经10年之久,几经曲折还是没能创办起来。


光绪三十二年,新任江西巡抚吴重憙以创办瓷器公司应以筹款为第一要义,饬令李嘉德赴沪招集商股。三十二年六月,瓷器公司总办兼洋务局江西补用道李嘉德抵沪。因时任上海道瑞澂曾在九江担任过广饶九南兵道,并督办过九江关税兼管景德镇窑场事务,李嘉德到沪后就瓷器公司如何筹款办理,是否要申请专利,手工生产亦或机器生产等事商晤于瑞澂。


瑞澂表示,瓷器公司拟不请专利,但需改为商办,并主动提出由他来办理瓷器公司招商事务,“总之允澂办一切,当遵商部章程,不允,则毋庸议”七月 三十一日,瑞澂收到李嘉德和江西农工商矿务局总办傅春官两份来电,均表示江西巡抚同意由瑞澂办理瓷器公司事务,请他速擬章议办。随着瑞的介入,江西瓷业公司成立步伐大大加快。


瑞澂自己以身作则,入股3万元于筹办中的江西瓷业公司,还先后找到时任上海总商会总理曾铸、协理朱葆三、董事陈润夫等人,邀集入股。八月二日,瑞澂收到赣抚来电,咨催江西瓷业公司办理情况,希望他速行照办,俟商招妥,拟章禀候农工商部核定。八月三日,瑞澂复电南昌汪少翁,请他代向江西巡抚表示,既然敢担任招商,就必能召齐商股且可振兴江西瓷业公司。八月九日,瑞澂找到来上海办事的张謇,请他入股筹办中的江西瓷业公司,张謇同意。


经过瑞澂积极介入,瓷业公司迅速筹集到发起人认购股款光绪三十三年初,商办江西瓷业公司发起人曾铸、张謇、袁蔚章、陈作霖、许鼎霖、朱佩珍、樊棻、瑞澂等8人联名向清廷农工商部禀文,申请将原官商合办瓷器公司更名为商办江西瓷业有限公司,并推选康达。



为商办江西瓷业公司经理。光绪三十三年四月,两江总督端方奏改江西瓷业公司为商办。批:下所司知之六月八日,《申报》头版开始以“奏定商办江西瓷业有限公司”为名刊登招股广告。光绪三十四年五月,公司正式开工生产。六月,公司得到农工商部正式批准立案,并填给执照。从光绪三十四年五月公司开工至清廷垮台,江西瓷业公司办得较有成效。


按照经理康达计划,“设总厂于景德镇珠山之上,注重恢复康乾古制……设分厂于饶州鄱湖之滨,专仿东西新法在景德镇的公司总厂,用景德镇传统方法制瓷,但讲求产品质量。工艺上力求寻仿失传精良技艺,研发各种新釉料配方,高薪聘请一些绘瓷名家参与瓷器绘制,并注重题材、技术、款式创新,公司产品销路甚广。在生产形式上,第一次在景德镇瓷业中实现了规模化工业生产,改变了景德镇传统瓷业生产长期形成的分业分工、烧做两别、名目殊别甚多而不能兼营的模式。


宣统元年四月,公司获颁关防一颗,文曰:奏办江西瓷业公司关防。由于江西瓷业公司开办前二年的卓越表现,清廷农工商部为其上奏请奖,公司获得勋章,经理康达获内翰四品顶戴以示鼓励。宣统元年六月,公司第一次发放股息,宣统元年十月二十二日,借用苏州农工商局为会场开第一次股东会。宣统二年,公司生产的瓷器参加南洋劝业会获得头等奖。


虽然江西瓷业公司前两年办得较有成效,但实际自光绪三十四年冬,即公司正式开工仅半年后,公司就面临资金短缺问题。公司原拟筹股40万元,经理康达所有的规划也是按40万元股本设计的,但后来发现实收股本只有16万元左右,“以十余万之实力,支持四十万之规模,改良工作又复兼程并进,搁积甚多,暗耗颇为不少”


更为不幸的是,公司兴办于时局动荡的清末。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景饶两厂遭兵匪围攻,盘踞数日,厂房蹂躏,瓷器被毁、账本丢失。1913年,公司饶州分厂停办,景德镇本厂亦收缩经营。1919年,公司发生火灾,半付焚毁,从此公司一蹶不振。1949年,公司被人民政府接收,在原址基础上建立了新中国第一个国营瓷厂——建国瓷业公司,后更名为景德镇市建国瓷厂。



在光绪三十三年清廷农工商部主办的《商务官报》第8期刊有一份江西瓷业公司发起人兼大股东瑞澂撰写的《商办江西瓷业有限公司章程并缘起》专件,简述了商办江西瓷业公司创办前的历程及“前领浔关兼督窑厂”瑞澂为什么要担任瓷业公司发起人的原因,文中还详述了瓷业公司各项《章程》。


《章程》第五章制造处规定:本公司制造处,暂拟设立江西景德镇,即用官办原有房屋,如坯房、画室、客厅、账房已成者,只好悉仍其旧,……其未建造者,如陈列所、材料所、亟当自行添设,其从前建造费用,当由本公司与原办事人磋商,从减认缴归公;至本公司租用之地,每年应交租银六十元,悉照原议兑付。” 


同年第29期《商务官报》刊有一份瓷业公司经理康达撰写的《瓷业总理致发起人及各股东说略》,叙述了在景德镇开办瓷业公司的种种困难,其中困难之一即“公司原有之坯房、窑屋窄不敷用。此间地狭人稠,其密如鲫,环公司前后左右无一隙地”康达本想迁移办厂,但再三考虑,并与公司同仁商量后,决定还是采取现在与将来两层办法,“现在办法就景德镇现买之屋,暂用旧法开办” 。文中还叙述了他购买原官办厂基房屋花费较多的情况:“目下购买此屋,合修理添置及一切杂用,综计大较,为数不赀。” 


按照瑞澂和康达的说法,商办江西瓷业公司位于御窑厂的地基和厂房是从原官商合办瓷器公司花钱买的。但按照光绪三十三年四月两江总督端方《奏改江西瓷业公司为商办》奏折记载,则是“既而景德镇之官窑亦归该公司经营,于是以景德官窑为总厂,鄱阳官窑为分厂”按端方的说法,有学者认为,江西瓷业公司位于御窑厂的地基和厂房不存在购买问题,是原官商合办瓷器公司完全给予了新成立的商办江西瓷业公司,或者是地基厂房作为官股入股了新成立的商办江西瓷业公司,并认为清政府以御窑厂入股商办江西瓷业公司的做法,是清廷受现代资本主义经济政策与制度冲击,变更封建官府经济实体,筹集资金入股新式瓷业公司的体现,江西瓷业公司实质就是清御窑厂的延续和变更。那么实际情况是怎样的呢?


江西档案馆馆藏一份20世纪30年代时任瓷业公司经理康国镇(康达之子)撰写的档案资料叙述到,“因闻(原官商合办)公司有年租六十元之议,亦欲援照认租,而孙延林则谓此地与屋皆其借用湖北善后局之款购买,既经停办,欲脱离关系,则须清还善后局之款,力劝本公司出资二万将其基地围墙办公厅一概顶受。国镇之父(康达)遂与之同到南昌,向沈藩司爱苍及傅劝业道春官讨论,亦皆以孙延林之言为然,公司因系需要,不得不筹出二万元交与沈方伯转付孙延林清理湖北善后局之债。交款之时,傅劝业道亦在场,乃由劝业道属移知接收


综上文献档案可以看出,商办江西瓷业公司基地厂房是从原官商合办瓷器公司总办孙延林手中花2万元买来的,原官商合办瓷器公司的基地和房屋不是赠与,也不是以固定资产作为官股入股方式转让给商办江西瓷业公司。


值得指出的是,从现存相关文献、档案来看,原官商合办瓷器公司的确只是占据了御窑厂位于珠山北面和东面的一部分,江西瓷业公司也只是购买到了这一部分地基及房屋,并非全部御窑厂都划归或出售给了商办江西瓷业公司。


有两份史料可以证明这一点。


一是叶喆民上世纪80年代曾在景德镇发现两件光绪末年御窑厂出租的契约,其文如下:


1、光绪贰拾三年正月初贰日立暂租字人干昌局


立暂租字人都昌县罗时是今托中保租到:御窑厂文昌宫福德社内有店屋壹间,土各坐落东辕门首,坐北向南,东至已墙为界,西至已墙为界,南至官街出路为界,北至已墙为界。当日断定每年交租银拾两零肆钱正。其银按于三节前交清,不得短少拖欠分厘。如有短少拖欠,任凭屋东追租、退业另租无阻。亦不得迟延玩误,以物霸占等情。恐口无凭,立暂租字为据。(保长茂林花押)


2、立暂租字人咸宁县干昌局今托中保租到:


御窑厂文昌宫福祠祀下房屋壹座,坐落五图保厂前真武殿内堂壹间,内房两间半,坐西朝东,其租店装修房东自理。其租□拾捌仟文,当曰三面言定,三节前交清不得拖欠。如有拖欠,任凭房东追租、退业另租无阻。恐口无凭,立暂租字人存据。(花押)


另一份资料是一份口述史资料。原景德镇政协文史办主任陈海澄对曾在江西瓷业公司担任过技师的杨庭辉之子杨瑞开作口述史资料收集,据时年90多岁的杨瑞开回忆清末民初御窑厂的情景说:御窑厂面积很大,南至公馆岭(今珠山中路),东至后山亭(今中华北路),西至毕家上弄和东司岭,北至彭家上弄,占地有数十公顷……江西瓷业公司占据御窑厂北部,公司大门开在彭家上弄弄口,坐西朝东,面对后山大亭,八字门头两侧,饰有松鹤、虎形图案,门楣书“奏办江西瓷业公司”……后门以西折南,是鳞次栉比的坯房群和南窑、北窑。清末御窑厂怎么会沦落到出租的境地?


瓷业的发展总是与国运的兴衰紧密相连。康雍乾时期,国家强盛安定,瓷业发展到鼎盛。道光以后,国家开始走下坡路,瓷业的发展总体上也趋于衰落。道光皇帝晚年甚至有废除御窑厂的想法“(道光)二十九年闰四月甲戌,江西九江关监督士魁奏制造圆琢瓷器名目件数,得旨:勾除者十六项,自本年永停烧造。此册发往九江关监督衙门,作为交代,从前按节令按花文(纹)之鄙例再不能除些,些小事尚然如是,可恨可恶之至,总之,有用之物不嫌多,繁文世俗必当力屏初(除),不再数十种瓷器也。” 


到了晚清,国家内忧外患,政权都处在风雨飘摇当中,清廷统治者对于瓷器这类“玩物”自然无暇顾及太多,连一向穷奢极欲的慈禧也表面上做得像有所收敛的样子,让光绪帝传谕内阁,70大寿不准铺张。“当此时局多艰,财用匮乏,本年万寿庆典,业经降旨不准铺张,所有传办瓷器,着即停止”

综合上述两份地契和口述史资料,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


甲午战后,清廷财政赤字严重,财政入不敷出。烧造宫廷瓷器的御窑厂部分厂房已经开始沦落到出租的境地。光绪二十九年由柯逢时请旨创办,孙延林任总办的官商合办瓷器公司只是在御窑厂北面珠山脚下部分规划了土地,盖起了厂房。光绪三十三年端方奏折中“既而景德镇之官窑亦归该公司经营”所指的“官窑”仅是孙延林半途而废的官商合办瓷器公司。商办江西瓷业公司是购买得到了半途而废官办瓷器公司的地基和厂房,而不是官方赠与或以固定资产入股方式所得。


换言之,从形式来看,商办江西瓷业公司除了基地和厂房在原御窑厂北部外,与御窑厂并没有直接关系。这种情况才能使我们更好理解为什么御窑厂占地数十公顷,而瓷业公司经理康达在《瓷业总理致发起人及各股东说略》中还不断抱怨“公司原有之坯房、窑屋窄不敷用,此间地狭人稠,其密如鲫”的真正原因了。 


 


那么,江西瓷业公司是否行使过类似御窑厂的功能为清廷生产过瓷器?查阅清档,从光绪三十三年至宣统三年,每年清廷都有大量九江关负责报送的瓷器。据《清宫瓷器档案全集》统计,光绪三十三年至宣统元年,每年进大运瓷器琢器80件、圆器1204,大运备用瓷器琢器8件、圆器238件。另外,光绪三十三年进传办瓷器1684件并传办备用瓷器13,光绪三十四年未见记载。关于清宫旧藏,光绪末期瓷器不论,仅宣统款瓷器就有近万件。


从史料和现有清宫故藏两方面来看,光绪末期及宣统朝,有大量由九江关送入宫中的宫廷瓷器。问题的关键在于这些瓷器是谁生产的?究竟是原来的清御窑厂烧造的还是新成立的江西瓷业公司所为?


有学者认为,自光绪二十九年,至少从光绪三十三年始,至清廷灭亡,此时段的清宫瓷器是江西瓷业公司生产的。其理由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官方史料有证据,光绪二十九年,柯逢时上奏成立江西瓷业公司,光绪三十三年,端方奏折中有“既而景德镇之官窑亦归该公司经营”的记述;二是实物对比分析清宫旧藏宣统年款瓷器与江西瓷业公司商品瓷的款识具有一致性。


故宫博物院古陶瓷研究员王光尧判定,宣统御窑瓷器上的楷书款识在识款方式上除清代御窑瓷器所见传统的六字两行的“大清宣统年制”款外,又开始流行六字三行无圈框的“大清宣统年制”楷书款,而这种六字三行无圈框的楷书款在同治光绪时期的御窑瓷器上几乎不见,可谓无上源,但在江西瓷业公司所产商品瓷上所署的“江西瓷业公司”六字楷书款,也以三行无圈框者最常见,二者间的这种一致性或即正是产品出自同一生产单位的表现


笔者认为,得出上述推断的两方面理由都存在问题。


第一,史料方面,之所以得出上述的判断,原因在于对江西瓷业公司史料掌握还不全面,对辛亥革命前江西瓷业公司曲折创办过程没有完全理清。很显然,光绪三十三年前,江西瓷业公司虽历经多任大员兴办,但终未实质建立起来,因而实际上不可能为清廷大规模生产瓷器(虽有机器制瓷样品);光绪三十三年,江西瓷业公司建立起来后,仅凭端方奏折中“既而景德镇之官窑亦归该公司经营”的论述就推断御窑厂并入瓷业公司,此后的清廷瓷器就由瓷业公司生产,这与本文前面论述显然也是不符合的。



第二,从实物的对比来看,很难说清宫旧藏宣统年款瓷器与江西瓷业公司商品瓷存在多大的一致性。复旦大学文博系刘朝辉教授及笔者认为,同治光绪时期的御窑瓷器确实极少出现六字三行无圈框的楷书款,但江西瓷业公司早期带纪年产品所署底款,多为六字带圈三行楷书款。且从楷书字体字形辨认,其样式也很难说与清宫旧藏宣统瓷器相同。


与此相反,笔者从新发现的几处相关史料可以推断,光绪末年至宣统元年七月以前的清宫旧藏瓷器应该不是瓷业公司出品(光绪末年景德镇瓷器公司上供仿洋机器制瓷样品除外)


虽然甲午战后,晚清处在内忧外患当中,国家财政匮乏,慈禧为顺应民意,表面装作节俭,“传办瓷器,着即停止”,但实际御窑厂瓷器的生产并未真正中断。《申报》1904828日刊有瑞澂去御窑厂查看上用瓷器生产情况的报道,“江西广饶九南兵备道兼管窑厂事瑞莘儒观察于本月初九日乘长龙船往景德镇查阅御要,监制上用瓷器”《申报》19061227日刊有九江所解贡瓷由津运京因火车烟筒炸裂将贡瓷焚毁的报道。“贡瓷由津运京计装二车,行至黄村迤北,适逢狂风大作,逆风前进,火车头烟筒内冒出浓烟火星风落瓷桶,致兆焚如,当时呼救人力难施,幸保住一半仅烧毁二十墩(桶)


甚至到了19078月,《申报》还刊有时任江西按察使瑞良派人去景德镇查看大运传单生产制作情况的报道“职道抵镇后即借寓御器厂,该厂内各工作所制大运传单各件逐一察看要皆,陈陈相因无多佳品,厂作分十三行,凡制一器如练泥做胎画稿染色吹釉等类各有专责,□器圆器平器琢器各有专门,既毕,工送各民窑分烧,占其中位,仍按规付价,所有该厂工匠用则招之来,不用令之去,各就范围,无居奇抗之风,其规制之长如此。然而优者勿赏,劣者勿罚,无所激劝故无有进步,此其一短也。” 


到了宣统元年仍有御窑厂“非时选调各户紧要工人大碍民窑生计事”及付给民窑承烧户柴价过低的记载:“又陶庆会明清时期景德镇独立于“三窑九会”之外的第四窑——陶庆窑,是烧柴窑业的业主行会团体)值年明清时期景德镇三窑九会行会负责人,也称为总老板,任职期限为一年,每年夏历四、五月接任)等节略,为烧窑户承烧御窑厂瓷器仍照数十年前价码给发柴价,现值柴薪飞涨,承烧之户难认亏累,向系摊归烧户八十余家公认弥补,近来派费岁有增加,异常苦累,恳会移请。关道饬该厂司事酌增柴价以免差累事,公议应由窑业会员调查每年派累实在数目并窑厂发价,究较民窑短给若干,以凭核夺办理。 


从这些史料来看,清朝末年,虽然清廷处在内忧外患之中,慈禧曾下令“传办瓷器,着即停止”,御窑厂部分出租,但实际御窑厂生产并未停止,此时段清宫瓷器仍是江西巡抚或九江关监督按照清廷旨意在原御窑厂生产,具体采用的是“工匠用则招之来,不用令之去”和“官搭民烧”的方法制作。

这种御窑厂制作瓷器的方法简单灵活,工匠相对来去自由,也无需要占用很大的场地。平时御窑厂闲置和部分出租,接到清廷瓷器生产任务时,临时组织民窑工匠制作,然后“官搭民烧”。


从上述资料看,御窑厂这种瓷器生产的方法至少延续到宣统元年六月。笔者推断御窑厂这种简单灵活的瓷器制造方法有可能一直延续到清廷垮台,换言之,清宫旧藏大量光绪末年至宣统年间的瓷器极有可能是御窑厂一直采用这种方法生产的,而非江西瓷业公司所为。


但实事求是地说,从目前资料和实物看,尚不能完全排除宣统元年七月以后瓷业公司有为清廷生产瓷器的可能。


其原因主要有二个方面:一是宣统元年《景德镇商务总会已酉秋冬二季报告书》中有江西瓷业公司为清农工商部生产商品陈列瓷器的记录。在景德镇商务总会宣统元年秋冬两季报告书中有如下记叙:七月初七日,星期常会。宣布农工商部催各商会解送陈列所物品文,公议由会提选瓷业公司暨□窑厂上品瓷器送部陈列。”二是从瓷业公司8位发起人的身份看,其中不少是清廷握有实权的官员,从历届巡抚创办瓷器公司奏折和商办瓷业公司《章程》《缘起和附说》《办事章程》等文献可以看出,江西瓷业公司的使命不但要成为引领当时瓷业发展的模范工厂,更要有类似原御窑厂兼管瓷业和景德镇地方事务的职责。商办江西瓷业有限公司虽名义上为“商办”,但实际与清廷仍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但笔者认为这仅仅是一种推断,目前尚无直接有力证据证实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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