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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的理解比特币吗?

 君子由言 2018-06-17


近一段时间以来,比特币和区块链成为财经界最为热门的话题,支持者有之,反对者有之,但大部分话题都是集中在技术角度,从金融角度分析的则比较少见。就算是在这少部分从金融角度来分析的文章中,则仍有不少是从是否骗局以及比特币与美元兑换的价格涨跌来进行讨论,很少有人真正从货币属性的角度来进行分析。本人非币圈人士,也非技术人士,仅从货币金融角度谈谈对比特币的理解。



在谈比特币之前,我们需要先来谈下货币。

学过政治经济原理的人其实都知道,货币有着流通媒介、价值尺度和贮存手段的基本属性,凡是具有这三种基本功能的东西,都可以充当货币。在我国古代,就曾经有珠玉、海贝、布匹、金(古代把各类金属统称为金,一般只有好坏和颜色之分,不一定是指今天的黄金)等充当货币。在二战时期德国的战俘营里,战俘们甚至还曾经把香烟当作货币,充当彼此进行物品交换的媒介。

充当货币的物品一般来说具备以下特点:

首先是可以标准化,也就是可以分割。标准化的目的是为了计量,只有可以计量才可以具有价值尺度的功能。比如贝币,天然是一枚一枚的,五枚为一系,十枚为一朋,所交换的各类物品以此来计价。二战的战俘们以香烟来计价也是这个道理。以金属为货币时,开始是以重量为标准将金属进行分割,后来才演化为以、“两”、“钱”、“元”等货币符号标识。

其次是具有稀缺性。稀缺性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充当货币的物品本身的价值,这样才具有价值贮存的功能。如果这种物品遍地都是,也就不具有充当货币的可能性。当然,这里的稀缺性也是相对的稀缺的程度应该与流通需求相适应,如果过度稀缺,远远不能满足物品交换的需要,自然也就不存在货币媒介了。

三是交换的便利性。货币的产生是为了方便交换,如果交换不便利,就有可能产生新的手段来实现货币功能。比如,山西票号的产生便是适应这一客观需求。

四是广泛的被接受性。这一点在货币上最为重要,只有广泛地被接受的物品,才可能成为货币,不管这种物品是死的还是活的,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这种被接受是不论自愿还是被迫,只要能被接受即可。例如,战俘们使用香烟可能是自愿的,但人们使用纸币则是被迫的,但二者都可以成为货币。



纵观充当货币物品的演变历史,在不影响货币基本功能的前提下,降低通货成本、提升结算便利是促进货币物品发展的主要动力。

《书·舜典》中有“金作赎刑”的记载,也就是说在舜那个时代金很可能就充当货币了。那时在计量罚金时一般是以重量为标准来进行处罚,商品交换时也是以金的重量来计量,金融史学家们一般称为“称量货币”。这种称量货币在后代也有痕迹,比如经常说“几两银子”,也就是称量货币的结果。

据文献记载,在周代公元前524年,周景王铸造大钱,当时他的大夫曾力劝他不要铸造,不过他仍坚持铸造大钱。周景王铸造的大钱到底有多大,并没有详细的记载,有学者认为很有可能是“大泉五十”,也就说铸造的大钱价值相当于当时已经有的小钱的五十倍。在战国时期很流行的“布币”和“刀币”上,也有“当五”、“当十”的字样其流通时大钱与小钱的价值是十倍或五倍的关系,但其实际重量并不是十倍或五倍的关系。这种发行铸币的方式,表明货币发行者已经掌握了“通货”的本质。

以今天的眼光来看,铸造大钱无疑是制造通货膨胀获得铸币收入的手段,但未必没有方便大额交易的意思。如果说大家对此有争议的话,后来发展出来的“飞钱”、纸币,则比金属货币方便了许多。大家都明白,纸币的价值含量与金属货币是不可比拟的,但在政府权力的背书和强力保证下,仍被各国政府所采用。

从金属称量货币到金属铸造货币,再到纸币,货币使用便得变得越来越便利。然而,纸币在商品交换中只占很少一部分。以我国货币为例,截止2017年年底,货币总量(M2)为1676768.54亿元人民币,流通中的现金则仅有70645.60亿元,现金只占4.21%,绝大部分的货币只是以记账的形式存在,也就是说,95%以上的货币只是银行账薄上的一串数字。




银行是经营货币的中介机构,货币的支付结算是银行的基本业务之一。假如A需要向B支付1000元,A可以直接交给B 1000元现金即可完成。但假如A要向B支付1000万元,以现金方式支付就不那么方便,最方便的方式还是以银行转账方式。

对于任何的机构或个人,要想通过银行进行支付,都是通过以下步骤完成的。第一步,付款人在银行开立银行账户;第二步,付款人在其银行账户上存入款项,或收到其他人转过来的款项;第三步,付款人向银行发出支付指令;第四步,付款银行检查付款人的账户上是否有足额货币存款; 第五步,如果收款人和付款人均在同一银行开户,付款银行记减付款人银行账户,同时记增收款人银户账户即完成支付。如果付款人和收款人在不同银行开户,则是付款方银行记减付款人账户的同时,通知收款方银行记增收款人的银行账户,而收款银行和付款银行另行通过清算银行进行结算。在互联网时代,无论是同行转账还是跨行转账,都可以在瞬间完成。

好了,现在我们可以来谈比特币了。

比特币的所有交易记录,均被记录在被称为区块链的数据库中,通过比特币钱包计算被记录在区块链中的交易记录即可得出某人所拥有的比特币余额。因此,从记账货币的角度来看,区块链作为一种数据库,与银行的数据库所起到的记账作用效果是相同的。站在比特币所有者的角度,你的比特币钱包和你随身携带的银行卡是等效的。不过二者也有很大的不同,银行的记录都是实名的,可以和账户所有人本人完全对应起来。比特币钱包则是匿名的,比特币网络只认密码不认人,谁拥有比特币钱包的密码谁就拥有了钱包里的比特币。如果说银行卡可以挂失的话,那么比特币则是网络世界的现金,丢了钱包密码也就是把比特币丢了,且没有人可以捡到它。

比特币以区块链的方式记账,与银行统一的记账方式有很大的不同。传统的银行记账,是由银行会计人员根据客户办理支付或存取款业务,将相关信息经过录入、审核等环节后即可记入数据库,数据库中的记录就是你的交易记录。但比特币的记账方式则是由被称为“矿工”的计算机程序来完成的,这个过程有很复杂的算法,是纯技术性的。从银行业务的角度来看,“矿工”这个称呼有很大的误导性,它实际上就是比特币交易记录的“记账员”。只不过在比特币的记账方式是以区块链的方式,网络上的任何计算机都可以承担这一工作。同时,比特币网络会对优先完成记账工作的人奖励一定数额的比特币,这种行为与铸币时代通过挖矿来获得黄金类似,因而完成区块链记账的过程被称为“挖矿”,而承担这一工作的人(计算机)则称为“矿工”。

本人不是技术人士,但属于银行人士,以本人对银行账薄和计算机数据库的理解,现实中的银行货币和比特币的使用过程本质上是一样的,最大的区别只有两点:一是实名和匿名的区别,二是集中式记账(指定专人记账)和分布式记账(算力优先记账)的区别。

那么,比特币是货币吗?

 

 


比特币是否是货币,这可能是金融界甚至整个经济学理论界极富争议的问题之一。从前文对货币的描述可以看出,如果说在比特币刚开始时只是虚拟的话,那么,当有人用1万个比特币买到披萨的那刻起,比特币便横跨虚实两界具备了交易媒介的功能,成为现实当中的货币。由于比特币的匿名特性,首先被广泛使用在黑色经济领域,但这并不是比特币的错,在比特币出现之前,现金也被黑色经济广泛使用。正如我们前文所提到的,货币物品演变的主要动力是通货成本和交易结算的便利性,毫无疑问,对于黑色经济领域的交易来说,比特币要比现金更为优越,这是他们选择比特币的主要原因,而这也是比特币存在的基础。据说,隐藏在深网和暗网的黑色产业链,基本上都是以比特币作为货币进行交易,而合规守法的产业中,接受比特币进行交易的个人或企业也越来越多。无论你承认或不承认,比特币已经在事实上成为一种货币物品。

当我们在谈论货币时,应该区分经济学意义上的货币和现实中的法定货币。经济学意义上的货币是自发产生的,而法定货币则是政府以权力强制性指定的。正如当前的现实生活中,黄金已经不再具备货币的功能,但并不影响人们在特殊情况下仍然当作货币来使用。比如二战时期的美国,向其他国家提供战略物资是便只接受黄金;我国解放战争临近结束时,人们进行的大额交易也只相信金条。

对于使用比特币进行商品交换的人们来说,比特币就是货币。对于通过买卖比特币赚钱的投机者来说,比特币只是一个炒作工具,和荷兰的郁金香以及古钱币并没有本质的不同。相对于普通民众,政府的态度则显得更加重要。到目前为止,不同国家的政府对于比特币有着截然不同的态度。

美国、日本等国家认为它是一种商品。德国则更为急进,认为它是一种计账单位,实际上就是默认是一种货币。韩国也承认比特币是一种特殊商品,但要求以实名进行交易。最近,俄罗斯也允许比特币的交易存在。

相对于西方自由主义经济国家,我国政府对比特币的态度比较严厉。根据2013年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认为比特币是特定虚拟商品,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20179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发布了《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要求中国境内融资代币和虚拟货币的交易做出全面清理整顿工作,认定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为非法集资,要求任何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不得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要求各类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代币发行融资交易相关的任何业务。因此,比特币在中国政府看来就是一种非法存在。

不过我们在理解比特币的本质时,不能够以政府的态度为准。因为,不同国家的政府对待比特币的态度是不一样的,而本特币的真相只能有一个。在笔者看来,比特币是一种以匿名记账形式存在的货币,但并非是法定货币

 


是否是法定货币在现实经济生活中还是有相当大的区别,主要体现在法偿性上。当你持有法定货币时,你可以用来购买市场上存在的任何物品,而非法定货币则不然,只有物品卖出方愿意接受它才可以。前文在讲货币特点的时候讲到,只有广泛被接受的物品才可能成为货币,法定货币广泛被接受是以政府权力为保证的,而非法定货币的被接受则是市场自发产生的,依赖于货币物品本身的可信度。

因此,比特币作为在网络世界自发形成的货币,其被接受性要远远低于法定货币。这固然与比特币是新生事物有关,也与政府的态度有关。在自由经济国家,既然认定比特币是一种商品,那么以比特币和其他物品的交换就是以物易物,至少是不禁止的。而在非自由经济国家,显然是已经意识到比特币在与其他物品交换时并非纯粹的以物易物,其作用与法定货币相同,如果任由与比特币与其他物品进行交换,长此以往,必定对法定货币产生冲击。

在当今的社会,货币已经不仅仅是商品或服务交换的媒介,它更是一种维持人类社会积极运转的工具。任何一个人,你如果想要生存,你必须先以某种社会可接受的方式,比如向社会提供商品、向雇主提供劳动等,来获得货币,然后方可买到你所需要的衣物和食品。社会以这样的方式来强迫每个人都必须努力劳动才可以过上他所想要的生活。对于社会的管理者----政府来说,想要维持社会运转的秩序,货币可能是除了武力之外最有效的工具。因此,任何一个政府,都不太可能允许除了法定货币之外的其他货币广泛存在,尤其是对于不能控制其发行的货币。

比特币是市场自发认可的一种记账货币,但它只能是有限度的存在于某些特殊领域,尤其是存在于政府严加管制的领域。而对于政府不严加管制或者说许可的领域,比特币并不比法定货币具有更多的优势。在人们普通、正常的日常生活中,可能更愿意使用信用卡而不是比特币钱包。

 


当人们同时使用两种货币时,两种货币处于竞争状态。货币之间的竞争主要是两方面的因素,一是货币储藏价值的稳定性,二是交易结算的便利程度。储藏价值的稳定性是货币长期生存的基础,而当价值稳定性相差无几的情况下,结算的便利程度便成为主要考量因素。比特币之所以首先在深网世界流行,就是因为比特币本身储藏价值稳定,且其结算便利程度或结算的安全性要超过现金。

比特币的储藏价值功能是另一个富有争议的问题。如果换个角度,这个问题就是----比特币是泡沫吗?或者说,比特币是骗局吗?

目前,在许多国家都有比特币交易所,在2017年9月份之前,中国也有。在这些进行比特币交易所里,比特币拥有者可以将其拥有的比特币兑换成法定货币,而一些认为比特币将来会升值的所谓投资者,则会用法定货币购买比特币。当然了,这些投资者是地地道道的投机者,只不过用投资者这个词似乎更好听些罢了。他们买入比特币的目的是为了将来以更高的价格卖出去,而不是为了用比特币来购买其他物品。

当比特币产生之后,随之也模仿比特币发明产生了许许多多的其他虚拟货币,如以太币、狗狗币、莱特币等,这些虚拟货币与比特币一同在虚拟货币交易所进行交易。其实,将这些种类繁多的虚拟货币和比特币等同看待是极不恰当的。原因很简单,比特币可以用来购买现实中的物品,而其他的虚拟币则不能。因此,在虚拟货币充当现实交易的支付手段之前,它只能是虚拟的,是泡沫,甚至是骗局。

人们认为比特币是泡沫或骗局的另一原因是比特币与法定货币的兑换价格。以美元计价的比特币一度达到19000美元 ,目前大约在8000多美元。毫无疑问,在比特币价格下跌过程中,无数的投机者血本无归。但这并不仅仅是比特币所特有的,1997年美元兑泰铢曾从23.026升至56.45,到目前又跌至30泰铢左右。在泰铢的剧烈波动中,有人赚了钱,自然也有人亏了钱,主要的原因便是国际资本的炒作。

  

 

 

        随着比特币越来越多地被人们了解,比特币的炒作之风日盛。这也是许多人认为比特币和荷兰的郁金香泡沫一样的主要原因。事实上,比特币的炒作和郁金香的炒作既有共同点也有本质的不同。其共性是,任何的炒作都是以赚取差价为目的,最后的结局必然是价格暴跌,在这一点上,任何被炒作的物品其本身的功能属性并不重要,无论是黄金、花草或者是邮票,都是一样。它们本质的区别在于,泡沫破裂之后这些物品还有什么功能属性。显然,郁金香只是可以用于观赏,而比特币则仍然可以买到网络上任何愿意接受比特币的商家的商品。从这个角度来说,比特币的炒作和泰铢的炒作不是一样的吗?

        从货币功能角度,黄金和比特币在本质上是一样的,原因就在于黄金的总量与比特币的总量都是不变的,而且其获得成本正在不断上升。当然,黄金和比特币在总量上还是有很大的不同,地球上黄金的总量是未知的,比特币的总量则是已经确定的,当比特币达到2100万枚上限之后,黄金很可能还可以开采很多年。

关于比特币类似于黄金这一点,我们从它们的价格走势图上就可以看出。 

 
 

 不过,就算是从货币属性来看,比特币和黄金仍然有很大的不同。首先,黄金充当货币时,一般来说仍然是由政府管制的,且仍然有其他的流通手段作为货币。政府可以通过调节黄金与其他流通货币及主要商品的对价关系来调控经济。而比特币则只有一种,以它为计价单位时完全是市场的反映,包括政府在内的任何组织和个人对它都没有绝对的管理权。不能够对比特币的发行进行控制,这是比特币的特色,这固然能够消除通货膨胀,但对经济发展来说未必有积极作用。

理论上讲,货币既然是经济活动中物品或劳务交换的媒介,货币的数量必须与经济活动所需要的数量相适应。如果货币过多则会出现通货膨胀,反之则会通货紧缩。通货膨胀的直接后果是拥有货币发行权或货币分配权的人将普通劳动者的劳动成果窃取占有,实质上就是有权势的人以隐蔽的方式奴役普通劳动者。通货紧缩则可以保护普通劳动者的劳动成果,但由于社会科技的进步导致经济活动必定是发展的,货币相对不足必然导致物价下跌,人们参与经济活动的积极性会降低,消费欲望降低,更倾向于将货币储藏起来而不是进行投资。当通缩来临时,尽管物价下跌给人们带来好处,但也意味着企业或个人的收入相对减少,长期下来经济活力下降是必然的。

因此,当人们痛恨通货膨胀窃取血汗成果时,同样应明白通货紧缩的危害。现代西方经济学理论中一般认为适度(2%左右)的通化膨胀有助于经济增长,这是有一定道理的。


八 


比特币的未来可能也是一个富有争议的话题。

比特币官网把比特币称为互联网上的现金,这显然是从比特币的匿名特性来看待它的。正是它的这一特性,才首先被黑色经济领域所接受。因此,只要黑色经济还存在,只要还没有新的比比特币更安全便利的匿名货币出现,比特币就有存在的经济基础。从这个角度来看,比特币在短时间内不太可能被消灭。

与此同时,比特币对当前各国的法定货币体系有一定程度的冲击。除了黑色经济以外,主要还在于国际间的洗钱和财产转移。当某一国家比特币数量增加时,名义上是财产增加了,但由于它的货币特性,实质上是通货增加了,这必然会影响到该国的货币供应。当然,由于比特币的使用范围有限,对于大国的冲击并不大,但对于小国尤其是本身就通货膨胀的国度,影响就比较明显了。

与比特币对货币发行的影响相比,国际间财产转移的影响可能更大。如果通过外汇手段,转出资产相当于减少国家的外汇储备,而通过比特币转出资产则是减少一国存有的比特币,相当于出口电力或当初取得比特币时交付的资产,对国家外汇储备没有影响。

仔细分析比特币和黄金,二者在国际间的流转是等效的。因此,如果政府希望通过国际贸易获得外汇或黄金,就应该鼓励国民获得比特币。政府应严格限制国民使用比特币,如果在国内使用比特币,对于一国经济总体来说,实质上就是以电力换其他物品,只是起到结构性的调节作用,并没有创造出财富。

比特币交易的存在对于人们获得比特币有着积极作用,这和期货交易所或外汇交易中心没什么区别。但对于其他的所谓虚拟货币,如果它不能以合法或非法的方式购买到任何一种除发行方以外提供的物品或劳务,那它就没有任何价值。如果它还是某一机构或个人发行提供的,那它就是精心设计的骗局。

因此,比特币至少在新的比它更好的电子货币取代它之前是有价值的,这与政府是否承认它没有任何关系。如果用法定货币来衡量比特币的价值,长期来看它一定是升值的。当然了,升值的前提是没有出现比它更好的货币,如果真有人设计出了比它更好的电子货币,那它的命运和被烧掉的名画没什么不同。或许也不完全是毫无价值,也可能变成一种特殊的藏品,毕竟它是人类设计出来的第一种与黄金等效的电子货币。

比特币最终很有可能退出流通,但退出流通的主要原因并非是它没有价值,而是因为它价值太高。比特币有两大原因将会导致政府对它严格监管甚至禁止它的存在。一是对它的发行无法控制,二是它广泛应用在黑色经济领域,而这两大原因恰恰挑战了政府的权威,是政府所不能容忍的,政府会想方设法消除它。

就目前看来,政府可能会采取以下方法禁止它:一是通过立法禁止它,比如中国;二是对它收税,逐步减少它的数量,比如美国、日本; 三是开发出比它更便利且政府可以控制的电子货币。但无论什么方法,都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消除比特币。

比特币的未来到底是什么,无人能够预测,正如比特币刚出世时无人能够预测到它的今天。或许,这正是比特币的魅力所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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