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二、发展革命武装创建陕北苏区

 梦想童年594 2018-06-17

               集团军以一批前身部队在陕北诞生

        第一节 创建陕北革命武装 打击国民党反动势力—2

    二、发展革命武装 创建陕北苏区

    1929年,中共陕西省委根据中共中央有关指示精神,要求陕北党组织进一步发动群众,建立革命武装,开展游击战争,并选派许多优秀党团员到陕北国民党军和民团中开展工作。

    1932年3月12日,延川县共产党员刘善忠和共青团员高朗亭等人以访友为名,夺取清涧县怀宁湾民团10支枪,集合党团员和革命群众9人组成延川游击队,在安定、清涧、延川一带进行游击战争和创建革命根据地活动。不到1个月时间,延川游击队就发展到100余人、50多支枪。4月18日,游击队在延川县永坪镇歼灭反动民团19人,缴获17支枪。随后,为了适应革命斗争需要和游击队不断壮大情况,中共延川县委决定:将延川游击队改编为中国工农红军西北先锋队,辖3个中队,共70余人。高朝亭任司令员,刘善忠任政委。5月,刘善忠被害,中共陕北特委派马明方前来整顿部队。10月1日,中共陕北特委决定:将西北先锋队改编为中国工农红军陕北游击队第9支队,高朗亭任支队长、常学恭任政委。20日,该支队在延川县正式组建。陕北特委还派马万里等一批共产党员和青年团员充实骨干。此后,游击9支队在延川、清涧、安定、延安一带发动群众打土豪、分田地,开展土地革命斗争。1933年4月下旬,中共陕北特委决定,将游击9支队改编为游击1支队,强世清任支队长、杨仲远(后李成荣)任政委。

    与此同时,中共神木、府谷地下党组织积极发动群众开展武装斗争,1932年10月在群众中先后组织一些地下游击小组。1933年1月初,刘志丹将这些游击小组改编组成陕北游击队,他们手持长矛大刀,与地主豪绅进行斗争。9月,根据中共陕北特委指示,神木县南区区委书记贾怀光将陕北游击队改编为神府特务队(2师战车团前身)。5月,中共绥德县南区区委也建立了王家沟游击队。

    1933年7月22日,中共陕北特委代理书记马明方在佳县高齐家洼主持召开了特委第四次扩大会议。会议分析了当时革命形势,讨论了在陕北开展游击战争、创建红军、建立革命根据地等问题。决定首先开辟安定和延川、绥德和清涧、神木和府谷3个游击区,除陕北游击1支队外,另新成立陕北游击2、3支队。并决定在这些地区恢复和成立党的组织,以加强对游击战争领导。会议还选出了以崔田民为书记的中共陕北特委。会后,崔田民到清涧县东区王家山发动群众,开辟清涧、绥德游击根据地。8月5日,崔田民在清涧县王家山组建了游击2支队,罗永宽任支队长、高朗亭任政委。11月7日,神府特务队在神木县松树峰改编为游击3支队,王兆相任支队长、马万里任政委,辖1、2、3连和先锋连,共200余人。游击3支队组成后,因斗争环境变化,与刘志丹失去联系,单独活动在神木、府谷地区。

    1933年11月,中共中央驻北方代表任命谢子长为西北军事特派员兼陕北游击队总指挥,回陕北领导游击战争;同时派郭洪涛回陕北任特委组织部长。11月下旬,游击1支队回师安定后,在战斗中失利,被迫埋藏枪支,转入地下分散斗争。12月;张达志、马佩勋等人在吴堡县樊家圪坨成立了十几人抗日义勇军。

    1934年1月,中共陕北特委在佳县南洼村召开党团员特委联席会议,研究进一步开展陕北游击战争等问题,决定迅速扩大和发展游击1、2、3支队,在绥德、吴堡等地组建游击4、5支队。2月6日,抗日义勇军袭击木头峪,缴获6支枪。14日,中共陕北特委在吴堡县樊家圪坨,将抗日义勇军改编为游击4支队,辖2个分队,共60余人(枪),薛俊山任支队长、马佩勋任政委。

    3月8日,在谢子长直接帮助下,游击1支队正式恢复建制。18日,中共绥德县委报请陕北特委批准,以王家沟游击队为基础组建游击5支队,崔正冉任支队长、马万里任政委。6月,中共佳县县委组建了特务队,随后将其改编为游击6支队,龚文德任政委。7月,中共安定县委在安定县组建了游击8支队,栾新春任支队长、刘明山任政委。这样,在中共陕北特委领导下,陕北游击区域已经扩大到神木、府谷、米脂、佳县、清涧、绥德、吴堡、安定、延川、横山等县广大农村。

    7月8日,中国工农红军陕北游击总指挥部在安定县杨道峁成立,谢子长任总指挥、郭洪涛任政委、贺晋年任参谋长,统一领导陕北地区的游击战争。17日,谢子长指挥游击1、2、5支队,在赤卫军配合下,一举攻占安定县城,歼敌数十人。这是陕北红军首次攻占一座县城,威震陕北,极大鼓舞了人民群众开展游击战争、进行土地革命的信心。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