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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们,有笔钱你们应该拿!

 锦溪西 2018-06-18

我们总能在小区的电梯、楼道、单元楼门口等地方看见各种广告,这些物业管理的小区广告收益业主们一般也都默认由物业公司独吞。但是大家知道吗?这些收益应该归全体业主共有。

请观看本期律师说↓↓↓

业主们,有笔钱你们应该拿!

小区广告收益属于全体业主

《物权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小区建筑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属于业主共有。物业公司利用共有部分发布广告,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如:物业公司利用电梯轿箱、住宅外墙面、楼顶平台、走廊、建筑区划内的绿地、道路、物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区划内的公共场所等发布广告的,其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通常情况下,物业公司与广告公司或其他公司合作,获得收益后占为己有,业主根本无法享有相应权益。

业主们应如何维权

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向物业公司主张权利。同时,业主委员会也可以起诉要求物业公司返还广告收益,需要强调的是,由于广告收益属业主共有,单个业主无权要求物业公司返还该收益。

业委会起诉时,首先应将小区内物业公司发布的广告通过录像、照片的形式固定下来,最好通过公证机关对此予以公证。业主委员会还可以要求法院对物业公司的广告合同予以保全,在起诉时一并提交证据保全申请书。业主委员会通过证据保全,得到物业公司的收益金额,最大限度的向物业公司主张返还收益。

律师提醒

对于物业公司提出的收益已经全部用于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业主要求物业公司提供票据、合同的同时,也可要求物业公司提供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必要性、可行性的报告。对于日常维护费用,已经包括在物业管理费当中,物业公司不得再进行收费或挪用其他费用进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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