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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净利润刚好1个亿,但“同业竞争”、关联交易可能是硬伤

 贾律师 2018-06-19


文/IPO大虾


下周,又有一家3年净利1个亿企业创业板上会。湖南五新隧道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五新装备”),专业从事隧道施工智能装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租赁,2014~2016年净利润分别为912.62万元、3,515.69万元、5,745.23万元,3年合计刚好1个亿。

 

其实净利还是小事,五新装备这几项财务数据才让人担忧:

 

1、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发行人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7.69%、44.34%和43.23%,毛利率大幅提升,主要系混凝土喷浆车较高且占比大幅提升所致。


尽管如此解释,但证监会依旧重点关注:


(1)请发行人在“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披露主要产品的定价方式,销售单价波动的原因,并结合销售单价、主要原材料价格、单位人工及制造费用的变动情况及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类似产品毛利率情况及变动趋势补充披露发行人各主要产品毛利率波动的原因;各年度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原材料价格变动对发行人毛利率的整体影响情况;请保荐机构、会计师对前述情况核查。


(2)请保荐机构及会计师结合订单或中标价格的价格情况、购销协议、发票及收付款实际执行价格情况、同一产品在不同客户之间的售价差异情况、同一原材料在不同供应商之间的采购价格的差异情况、主要产品与原材料单价同市场价格的差异情况详细核查公司购销价格的公允性,同时结合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与生产流程中主要原材料的单位价值的差异情况、结转至主营业务成本中的主要原材料单位价格与存货中的主要原材料单位价格的差异情况及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的归集情况说明生产成本归集及结转主营业务成本的完整性;请保荐机构、会计师结合前述核查情况进一步说明公司毛利率的真实性、准确性,并发表核查意见。

 

毛利率靠不靠谱,与可比上市公司进行比较就可略知一二。




2014年度毛利率明显低于可比上市公司,2017年净利润却异常高于可比上市公司,感觉是等着证监会打脸......

 

2、应收账款余额暴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4,897.97 万元、7,811.54 万元、15,136.21 万元和 17,466.38 万元,占同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9.48%、36.46%、51.95%和 51.04%。




如果比较各年营业收入,还是2014年财务数据最不匹配。2015年度营收仅增加不到3,000万,但净利润增加2,600万,应收账款增加3,000万。证监会关注到:


请发行人在“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补充披露发行人的信用政策,对主要客户信用期,相关政策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变更,各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超过信用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各报告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报告期内是否存在第三方代为支付货款的情形,报告期内各月末应收账款余额的变动情况(重点分析各报告期末前后数月的变动原因),应收账款余额变动原因及其变动情况与发行人的信用政策是否匹配,报告各期前五名应收账款与前五名客户是否匹配;请保荐机构、会计师详细说明对应收账款的具体核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核查人员、核查时间、核查范围及核查结果),前述核查工作是否支持其核查结论;另外,请发行人对比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在“管理层讨论与分析”补充披露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实际的计提情况,并结合客户结构类似的同行业上市公司说明发行人自身信用期的合理性;请保荐机构、会计师核查公司对前述情况进行核查,说明发行人是否计提充足的坏账准备,并对前述事项发表意见。

 

3、员工薪酬2014年度也离奇



从上表可知,公司2014年度薪酬明显低于报告期其他年份。从多维度数据来看,发行人2014年度数据可能存在较多“不规范”,导致财务数据与报告期其他年份明显不匹配,与可比上市公司也不匹配。“不规范”可能包括藏利润(成本不匹配),账外支付工资/工资费用化等。此外,2016~2017年度,公司是否存在美化公司报表,不得而知。

 

但本项目最大的硬伤可能是关联方五新重工、五新钢膜。

 

五新重工系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且直接持有发行人9.92%的股权,系发行人重要关联方。




五新重工被质疑同业竞争,行业近似,五新重工为C34通用设备制造业,五新装备为C35专用设备制造业。且互有关联交易,这个很致命。




上图所提五新钢模亦是重要关联方,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王祥军主要参股企业为兴中科技,王祥军持有其11%股权,兴中科技系股权管理平台,其下属全资子公司五新钢模为实体经营企业。五新钢模经营规模很大,且王祥军系单一最大股东。




 发行人与五新重工、五新钢模关联交易还不限于关联销售,还有:




且报告期内存在共同供应商情形。




五新重工、五新钢模系发行人重要关联方,互有关联交易,且存在同业竞争的嫌疑,几乎可以肯定证监会不会放行。

 

大家会好奇,为什么证监会重点关注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因为行业想近的关联方太容易做利益输送。

 

若公司成功IPO上市,未来是否会通过资产重组收购五新重工、五新钢模,是否私下已有约定?总之,相近行业,实际控制人有100种方式调节“各方利益”,几乎可以肯定,这是实质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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