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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学生溺水竟要求老师放弃休息巡查河流池塘?老师不是神,不要给老师强加莫须有的责任和不相干的工作!

 高尚强大 2018-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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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先生说


今天说的是两个责任状。

 

有同行给我发来一段材料。

 

根据今天(6月15日)自治区、贵港市防溺水工作的会议精神要求,各校(含幼儿园)要切实加强防溺水工作措施,增强维护学生生命安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为了把我学区当前防溺水工作做得更扎实有效,经研究,从发通知当日起,各校每逢双休,节假日都安排教师巡查本校辖区范围内的危险水域,不允许学生在危险水域游泳、玩水。

 

学校安全工作要时时讲、天天抓,认真组织排查抓落实,防范于未然,只要每个人都认真工作,相信我们能继续筑起各校的安全长城的。

 

我查了下相关资料,贵港市6月15日下午召开了全区中小学防溺水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全市中小学防溺水工作。会议要求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开展辖区内隐患巡查等工作。并没有指明要老师放弃休息时间去巡查。

 

然后下面私自加码,就变成了节假日老师巡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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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先生说


另一份责任状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6月15日上午,利辛县教育局组织各校校长召开防溺水安全会议,教育局下令各学校教师承包1到2个池塘巡检,出了溺水事故追究教师责任。

 

承包职责:

1、每天8:00前和下午放学4:20后到自己承包的沟塘处巡查一遍。

2、及时劝阻在沟塘边玩耍的未成年人。

3、发现在河里戏水的未成年人及时通知家长和学校。

4、发现溺水未成年人及时报警和及时进行施救。

5、对沟塘周边住户进行防溺水宣传教育。

6、对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造成溺水事故发生的教师将严肃问责。


这种责任状如果全国推广,以我的高度近视和狗刨式本领,估计只能改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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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先生说


在我看来,这样的责任状纯粹就是大腿上把脉——瞎搞,于法不合、于理不合、于情不合。

 

第一是于法不合。

 

无论是上班前下班后还是节假日,都属于老师正当的休息时间。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 休息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神圣不可侵犯。

 

国务院办公厅2018年5月16日发布的《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也明确规定“不得违法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劳动权、休息权等基本权利!”

 

从法理上来讲,劳动者为保护身体健康和提高劳动效率而享有休息和休养的权利是必不可少不可或缺的。


适当的休息可以让劳动者的体力和精神得以恢复和发展,解除劳动疲劳,提高劳动质量;


可以让劳动者有条件继续学习进修,不断提高业务素养和文化水平;


可以让劳动者有时间处理家庭和个人事务,营造和谐的家庭关系。


依法治国,当以法律为准绳。

 

 


4

文先生说


第二是于理不合。

 

预防溺水是全社会的责任,包括家庭、学校、政府以及社会各界。

 

学校和老师应该承担的是宣传和教育责任;学生放假期间,家长有看护和管教之责;鱼塘承包者要尽到必要的提醒和防护责任;危险水域所在地也有教育、宣传、管理责任。


学校和老师不可能把所有的事情都做了,也不可能做好所有的事情。

 

这样做除了让老师劳累奔波不堪重负、其他责任主体放松警惕之外,我实在看不出有什么益处。相反安全漏洞可能会更多更大。

 

如果一个家庭四五六七个人看不好一个孩子,你能指望一个老师看好四五十个学生?

 

老师还要不要教学?

 

 


5

文先生说


第三是于情不合。

 

老师的休息时间本来就不多,以高中夏季作息时间为例。


学生6点跑操,班主任陪跑。


6:20上早自习, 7:35第一节课。上午五节正课,11:40午餐。


12:20~2:10午休,班主任值班,督促学生正常午休。

 

下午2:40上课,三节正课,一节自习,5:40晚餐。

 

6:30上第一节自习,高一9:10下第三节自习。高二高三10:00下第四节自习。

 

10:30学生就寝,班主任查寝,保证学生正常睡觉。

 

然后第二天6点到校晨跑,一个月放两天假,周而复始。

 

据调查,中小学教师每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平均值为每周54.5小时,班主任每天更是长达十几个小时。


本来老师的工作负担就重,如果再剥夺他们有限的休息时间,只会加速他们的衰老与死亡。

 

教育局是老师的娘家人,要坚持对老师负责的工作原则和为老师服务的工作宗旨。要为老师的生命健康着想,而不是千方百计的压榨老师。

 

机器运行久了尚且要报废,何况是老师?老师不是神,老师只是个普通的劳动者,况且还有很多老师在带病工作。


如果老师不健康、不幸福,这是当地教育局最大的失职与耻辱。

 

别忘了有一个传言叫做“老师的平均寿命只有59.3岁”,千万不要让传言成真。

 

 

 

6

文先生说


教育局的初衷应该是好的。时值盛夏,酷热难当,正是戏水时节,也是学生溺水的高发期。每一个生命的离去都是整个家庭的痛苦,加强防溺水工作确实很有必要。


然而学校不是万能的,老师更不是超人。预防溺水应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家庭、学校、政府、社会都不能错位、失位、缺位。


简单粗暴地把所有工作和责任都压到老师头上,最后只会适得其反,害了广大孩子。

 

任何违背实际情况和客观规律的指令,都是乱弹琴,都害人不浅。

 

拍脑袋决策,拍胸脯保证,拍桌子执行的最终结果往往是拍屁股走人。

 

老师不是神,老师也需要休息。不要给老师强加莫须有的责任和不相干的工作。


望各地三思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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