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号,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此次新提交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第一个重大变化就是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税率的结构也将进行调整。
此外,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也纳入草案;财政部负责人表示,按此标准并结合税率结构调整测算,取得工资、薪金等综合所得的纳税人,总体上税负都有不同程度下降,特别是中等以下收入群体税负下降明显。 △央视财经《央视财经评论》栏目视频 先别只盯着起征点,这次个税改革,将对百姓带来啥影响?央视财经为您梳理,三大红利,事关你我! 红利一:个税改革三重联动 中等收入群体更有获得感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副院长 白景明:所谓子女教育扣除,就是子女教育支出的一部分额度不征税,扣除出去。比如月收入有一万,子女教育假设有两千,那么这两千元当中有一部分扣除不计税。
而对于住房贷款利息扣除的问题,比如每个月房贷本息加起来6000元,但如果你一个月要支付的房贷里面有一千块钱是要支付的利息,那么这个利息可能有一部分不计入计税所得。 红利二:综合征税更公平!多劳多征税收变成多赚多征税收 此次个税改革,有一个明显的变化,四项劳动性所得,是要纳入到综合征税范畴之内的,这其中包括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等。
对于这几个征税范畴被纳入以后,和之前会有何区别的问题,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副院长白景明表示,区别在于它是把劳动性的收入,年度的收入,全部搁在一起征税,这样的话有利于我们进行综合性征税,按年征税。
红利三:多维度减轻纳税人的负担,增加居民可支配货币收入
|
|
来自: 自由翱翔-zyax > 《法律、法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