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铺网讯 关于新站区XZQTD237号地块的更正公告。 2018年5月30日,我局发布了《合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合国土资公告[2018]25号),现将有关事项更正如下: 租赁住房应严格执行合政办秘〔2017〕175号文件和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函的要求。 其中:将新站区XZQTD237、XZQTD238、瑶海区E1803、蜀山区W1805、四宗地“竞得人应优先安排租赁住房建设,在配建租赁住房竣工交付前,竞得人申请预售面积不得超过规划方案中允许销售面积的50%。”调整为“竞得人应优先安排租赁住房建设,在配建租赁住房所有单体建筑结构封顶前,竞得人申请预售商品房面积不得超过允许销售面积的50%。” 将包河区S1803号地块“竞得人应优先安排租赁住房建设,在配建租赁住房竣工交付前,竞得人申请预售面积不得超过规划方案中允许销售面积的80%。” 调整为“竞得人应优先安排租赁住房建设,在配建租赁住房竣工交付前,竞得人申请预售商品房面积不得超过允许销售面积的80%。” 原公告中其余事项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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