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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本科《西方政治制度》复习

 時間作恠 2018-06-24


迎着阳光奔跑

第一章 西方政治制度的历史变迁

1、城邦:西方民主政治的摇篮

城邦是人类进入文明社会后建立的一种小型的城市国家,即以一个单独的城市为中心和周围乡村组成的城市国家。

古代希腊是指以爱琴海为中心的广大地区。公元前8世纪至公元前4世纪是古希腊城邦的鼎盛时期,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有雅典、斯巴达、叙拉古。

(1)城邦:城邦主要划分为三个阶级:奴隶、外邦人和公民。奴隶处于社会底层,毫无政治权利、法律地位。外邦人和奴隶不能参与城邦的政治生活,但是自由人。公民是城邦的成员,有权参加城邦的政治生活。

(2)城邦政治制度的多样性:

①君主制政体:城邦的最高统治权掌握在君主一人手中,即一人统治。(克里特岛);

②贵族制政体:由少数贤人掌握城邦最高统治权的政体形式。(斯巴达)③民主制政体:城邦国家中全体公民享有平等的权利,共同行使决定城邦公共事务和参与城邦管理的一种形式。(雅典);

④僭主制政体:君主制政体的强化,又称“暴君政治”。(叙拉古)

2、雅典城邦的民主制

梭伦改革:

①经济改革:废除债务奴隶制(前提),发展工商业;

②社会结构改革:打破原有的血亲组织,全体雅典公民,不论贵族还是平民,一律按照法定财产资格划分为四个等级;

③政治改革:a.按等级抽签选官:第一等级可担任执政官及其他高级官职,第二第三等级可担任低级官职,第四等级可参加公民大会;

b.公民大会:各等级公民均可参加,为最高权力机关;

c.陪审法庭:陪审员由各等级公民抽签产生;

d.四百人议事会:从四个血缘部落中选100人,前三个等级可入选,是公民大会的常设机构。

意义:梭伦改革是平民反对贵族斗争的一次胜利,他以财产原则代替血缘出身作为政治的基础。


克里斯提尼改革:

①建立十个地区部落:打乱了旧的部落,削弱了贵族的势力。

②陶片放逐法:规定公民大会有权通过投票决定放逐被认为是危害国家的分子。

③政治制度改革:

a.建立五百人议事会:各等级公民均可参加,每部落以抽签方式各选年满30周岁的50位公民组成。

b.建立十将军委员会:每部落各选一名将军组成,一年一任,轮流统率军队。

意义:克里斯提尼的改革,使得贵族寡头势力一蹶不振,宣告了氏族社会的终结和国家的成熟,标志着雅典民主制的最终胜利。到伯里克利执政时代,雅典的民主政治进入到全盛时期。


雅典民主制的主要内容:

(1)公民大会:公民大会是雅典城邦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体现了雅典主权在民的政治原则。主权在民,是雅典城邦民主制度的核心。

(2)议事会:议事会是雅典重要的统治机构。议事会既负责准备公民大会的召开,准备和起草公民大会讨论的所有议案,执行公民大会的决定,接待使者和处理城邦的日常事务。

(3)陪审法庭:雅典城邦的最高审判机关,可以对各级官吏行使监督权。

(4)十将军委员会:雅典城邦的最高军事机构,由公民大会中年满40岁的公民选举产生。在发生战争时,十将军委员会的权力会进一步加强,到伯里克利时,以将军身份实际上拥有广泛的军事、司法、财政方面的行政权力。

雅典城邦民主制是人类历史上的重要民主政治实践,既迥异于古代盛行的专制政治,与现代民主政治相比,又有许多不同的特征。具体表现在:(1)直接民主、(2)抽签选官、(3)轮番而治

雅典城邦民主制的意义:不仅曾大大促进了雅典经济的发展,对雅典国家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而且对于后世特别是西方政治发展和政治制度的形塑产生了深远影响。

雅典民主制的局限和困境:

第一,雅典城邦民主是建立在奴隶制基础之上的 ,是雅典城邦自由公民的民主制度。

第二,在雅典居民的生活中,存在私人生活与公共生活的尖锐冲突。

第三,在雅典城邦民主政治制度下,在强调多数人裁定的时候,没有相应地保护少数人的权利,这很容易导致多数人的暴政。

第四, 雅典城邦民主制的制度设计中大量采用了直接民主、抽签选举等形式,其目的是为了实现人民的统治, 但是频繁的大,规模集会不可避免地会导致民主质量的下降。


3、古罗马国家的形成和发展

王政时代(BC753年到BC510年)

罗马的氏族社会开始出现了贵族和平民的分化。政治上,贵族拥有特权,富有公民和贵族一起把持政权,制定了各种有利于贵族的政策,而平民没有政治权利。经济上,贵族占有大量土地,而人数较多的平民却无地或只有很少土地。罗马第六任王赛维·图里乌为此进行了改革,瓦解了罗马的氏族制度,一个以地区划分和财产差别为基础的国家制度开始形成。

共和时代(BC509年到BC27年)

共和时代的罗马帝国围绕两条主线展开:一是社会内部平民与贵族的斗争继续发展,提升了罗马国家发展的内涵;(矛盾)二是罗马对意大利的征服和对外扩张,导致罗马国家发展的外延扩大,最终促使罗马共和国的灭亡和罗马帝国的成长。(战争)

平民与贵族矛盾尖锐的原因a.随着罗马的不断扩张,平民作用越来越大,却不能参与”公地“的分配,土地问题成为平民与贵族斗争的核心;

b.债务问题:平民受拥有地产的贵族高利贷盘剥,不断沦为债务奴隶;

c.贵族掌握这国家的实权,官职大多由贵族担任,平民处于少权或无权的地位。

国内外矛盾的激化,使得过去在城邦基础上建立的共和国已经不能适应变化的现实,罗马共和国体制在不断解体,一种新的帝国体制不断成长。

帝国时代(BC27-476年)

元老院授予屋大维“奥古斯都”的尊号和“祖国之父”的称号,屋大维称为罗马帝国时代的第一位皇帝。


4、古罗马国家制度的发展

王政时代的政治制度

这一时期的政治制度表现出军事民主制的色彩。主要内容包括:库里亚大会、元老院、王: 图里乌的改革,标志着罗马氏族社会向罗马国家的转变。

共和国时代的政治制度:平民通过发动“撤离运动”获得了一定的政治权利

基本政治制度有:(1)人民大会 人民大会是罗马共和国时代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包括森杜里亚大会(百人队大会)和特里布大会(平民大会)两种形式。

(2)元老院 元老院由王政时代的长老会议发展而成,是罗马共和国时期最重要的机构,控制着罗马共和国的最高权力。在共和国的政治中,元老院处于权力的中心地位。

(3)行政官吏:

a.执政官,共和国的最高行政官吏,由两人组成,从森度里亚大会选出,任期一年。同时拥有军事权和民政权。

b.独裁官,是国家处于紧急状态下由元老院任命的特殊官职,任期不得超过6个月。

c.行政长官是负责诉讼方面的最高长官,由两人担任,分别负责罗马内外的诉讼、审判事务,任期一年。

d.监察官,审查元老院名单,进行公民调查、管理公共财产和公共工程、监督公民道德等,每五年选举一次,任期为18 个月。

e.保民官,代表平民说话,反对官员滥用职权,保民官人身权利神圣不可侵犯。

共和时代的高级官吏都具有这样的特点:

a.除独裁官等特殊职位以外,所有的官吏都是经人民选举出来的;这些官吏都没有报酬;任职都有一定期限;

d.决定必须一致通过,只要有一人反对都会让事情停顿才来;

e.除独裁官、监察官、保民官外,所有的官吏都要对任职期间的行为负责。

罗马帝国的三种统治体制:a.元首体制:又称奥古斯都体制,是由屋大维创立的一种个人独裁体制。特点是保留了共和制的形式、b.四帝共治体制:帝国的最高权力归戴克里先。 四帝共治体制下元老院的政治权力被剥夺, 所有的全国性问题不再交元老院讨论。(公元 284 年, 官廷卫队首领戴克里先 由军队拥立为帝,用君主取代“元首”,而成为帝国帝王的称号。罗马进入正式的君主制统治时代。 帝国的最高权力仍归戴克里先。);c.君士坦丁制


5、古罗马政治制度的影响

“ 共和国 ” 的观念与制度的形成:古罗马政治制度第一次以 “ 共和国 ” 概念替代“城邦”概念,是国家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事件。

古罗马的混合政体启迪了后世的政治制度设计:罗马政治制度对后世最大的影响在于其混合政体。古罗马共和体制被认为是一种混合政体。 混合政体就是结合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三种因素的政治形式。

罗马法由市民法和万民法组成。

重要法典:罗马最早的成文法是公元前5 5 世纪中期制定的《 十二铜表法 》,是适应于公民内部的,维护债务奴隶制的,同时也对贵族的专横和滥用权务进行一定限制的法典。《 查士丁尼民法大全 》是欧洲史上第一部全面系统的法典,它提了公法与私法的区分,公法是罗马帝国的法律,私法是有关个人利益的法律。

中世纪封建制度的形成

在西欧的历史分期上,中世纪是指公元476年西罗马帝国灭亡到16世纪近代国家产生这整1000年的历史时期。人们习惯于把中世纪称为野蛮、愚昧和滞后的黑暗时期。

封建制度的形成:作为一种经济制度的封建制度主要是指封建土地占有制度,中世纪西欧广泛存在的是封建采邑制。

公爵、伯爵、大主教和修道院院长, 建立以土地为纽带关系的领主与附庸之间的臣属关系。

建采邑主要有三个基本要素:采邑、领主与封臣

作为一种政治制度的封建制度,其本质特征是裂土而治。君主的权力仅限于王室领地,而封臣则在自己的领地内拥有统治权。

6、中世纪封建时期的西欧政治制度

封建君主制度

封建君主制包括贵族君主制、等级君主制和专制君主制。

贵族君主制:又称为封建割据君主制,是封建君主制的早期形态。

等级君主制: 欧洲中世纪晚期的一种政权形式,封建割据君主制与专制君主制之间的过渡形态。又称等级代表君主制,是国王借助等级代表会议实施统治的一种政权形式。

专制君主制:封建君主制的最高和最后形式。其主要特征是君主拥有绝对至上权利,君主不受任何来自外部的限制和监督。君主专制适应了商品经济发展和建立统一的民族国家的要求。

中世纪自治城市的政治制度

11世纪后,少数自治城市采用城市共和制。

7、中世纪封建政治制度的影响

中世纪孕育了现代宪政主义

(1)封建契约精神促进了现代西方契约政治的形成和发展。

(2)封建制度的多元权力并存促进了现代有限政府的观念和制度。

(3)封建等级会议孕育了现代议会。

8、近代国家的兴起

作为一种统治制度的封建制度的核心特征就是存在多种势力:王室、教会、贵族和自治城市。

从宗教因素来看, 教会一方面抑制了世俗力量的增长,但是另一方面也把自己变成一种世俗势力。

从世俗因素来看,世俗因素主要包括王权、贵族和自由城市。而自由城市的市民,只愿固守本分,每个城市都热衷于自己的特权,且敌视它的一切邻人,无力完成国家统一的历史任务。这样,完成国家重建的近代化过程,国王充当了历史的主要角色。

宗教改革是由马丁·路德及其后的加尔文发动的一场反对罗马教廷,提倡个人直接与上帝交流、不需要教会作为中介的改革运动。宗教改革运动实际上是文艺复兴运动在宗教领域的继续。

启蒙运动是指发生在 17—18 世纪西欧的一场反封建专制、反教会的资产阶级思想文化解放运动。启蒙运动倡导者批判专制主义和宗教愚昧,宣传自由、平等和民主。启蒙运动首先发端于英国,兴盛于法国。

9、西方政治制度的形成

英国议会君主制的形成

议会君主制是以议会为最高立法机关和最高权力机关,君主不直接支配国家政权的政体形式。英国是近代史上第一个确立了宪政制度的国家

1603 年开始了斯图亚特王朝,国王詹姆斯一世厉行君主专制统治,导致王权和议会关系紧张。查理一世继续推行君主专制统治

1689年1月,英国议会废黜国王詹姆斯二世,承认由威廉和玛丽共同统治英国,被称为“光荣革命”

1689年10月《权利法案 》颁布,标志着君主立宪制开始在英国建立

1701年,议会又通过了《王位继承法》,极大限制了国王的权力,扩大了议会的作用,最终确立了英国的议会君主制,即议会至上的立宪君主制度。

独立战争

1775年,北美殖民地爆发了独立战争。1776年召开的大陆会议选出了托马斯·杰斐逊、约翰·亚当斯、本杰明·富兰克林,起草《独立宣言》。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以政治纲领的形式提出了人人生而平等、人具有不可剥夺的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以及政府必须经过人民的同意而组成;

《1787年宪法》确立的具体原则:① 分权和制约与平衡原则 ② 联邦制原则 ③ 权力有限的政府 ④ 司法审查原则

10、西方政治制度的发展

①政治民主化:政治民主化过程主要表现为公民政治权利的扩大尤其是普选权的实现。资产阶级的立宪民主政体是建立在对公民个人权利特别是私有财产权的保护的基础之上的

②行政集权化(考过论述):20 世纪后半叶议会民主开始走向衰落,在主要西方国家,纷纷走向行政集权。其具体表现就是作为行政首脑的总统或总理的权利扩张上。如:在美国,罗斯福实行“新政”,行政权力大大扩大,被称为“帝王般的总统”;在英国,政府权力不断向首相转移,被称为“首相民主”。在法国,总统超越一切其他机关之上,成为整个至高无上的权威,戴高乐称之为“选举的君主制”。

③多元共治:治理型政治的特征: 首先, 治理是一个多个主体间的管理活动。政府、公民团体甚至个人都可以有效地参与对涉及自身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公共事务进行管理。 其次, 治理还是一个互动的过程,即涉及集体行为的各个社会公共机构之间存在着权利的依赖。 第三, 多元共治还意味着社会自主管理。要求国家还权于社会,治理意味着较少的政治性。

④地方自治:指在国家主权允许的范围内,基于地区居民的意愿,由作为法人而独立于国家的地域性公共团体的自治机关自助处理一定的地方性事务。

第二章 西方政治制度的基本原则


1、主权理论的提出与发展

主权在民原则:国家的最高权力应属于人民,而不是属于君主。

布丹的主权理论

·布丹:法国律师,近代国家主权理论创始人。布丹提出的主权学说实际上是为了论证君主权力的至高无上性,要张扬的是君主王权。

霍布斯的君主主权理论

核心思想:霍布斯反对君权神授,主张君主专制,以保护和平和维持秩序。

洛克,英国人,主权学说史上第一个系统阐释了议会主权理论的政治思想家,强调建立有限政府。洛克以议会主权论来委婉的表达了人民主权思想。

卢梭,法国著名启蒙思想家。卢梭的人民主权论直接来源于他的社会契约论。国家主权应属于全体人民,这就是人民主权。

2、主权在民原则在西方各国的确立

法国最早把主权在民原则写进宪法而确定下来的是法国。

1215年的《大宪章》被看做是英国最早的宪法性法律,规定了限制国王权力,保障臣民权利的内容。

1689年通过的《权利法案》和1701年通过的《王位继承法》是两个重要的宪法性文件,由此确立了英国的基本宪政。

《1787年宪法》是美国第一部宪法,也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美国宪法还体现了主权是可分的

3、主权在民原则与政治合法性

政治合法性又叫政府合法性、政权合法性,是指某个政权或政府的统治获得社会成员的服从和忠诚的问题。

政治合法性是政治生活的一个核心问题。

主权在民与政治合法性的基础

首先,从理论上,卢梭的人民主权理论主要是为了解决政治生活中的服从问题,其本身就是一种论证政治合法性的基础。

其次,从实践上看,建立在人民主权原则基础上的民主政治制度是一种最具有政治合法性的政治制度。

4、代议制的产生

代议制的含义:是指人民并不直接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而是通过选举代表组成代议机关来行使国家权力。

西方国家的代议制形式即议会。现代代议制的产生,起源于英国。

代议制的特点和性质

(1)代议制的议会是与资本主义制度联系在一起的,名义上是人民通过自己的代表来行使国家权力,在本质上则是资产阶级控制国家权力的工具。

(2)代表的身份发生了性质的变化。代议制由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的代议机关,由他们代表生而平等的公民,而在名义上则是代表全体人民。

(3)近代议会是与人民主权观念联系在一起的。代议制议会的前提是主权在民,人民才是国家一切国家权力的所有者,议会则是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性质:本质上议会仍然是财产所有者维护其财产权的工具。

5、代议制通行的具体原则

①人民通过代议机关行使国家主权

②人民通过选举代表组成代议机关

③代议机关必须遵循严肃的议事规则

④少数服从多数与保护少数原则

⑤代议民主并不排斥直接民主

6、西方法治思想的产生

西方法治思想的产生与发展

古希腊政治思想家亚里士多德是最早主张法治的思想家之一,他认为法治应当优于一人之治。

古罗马共和国的政治家、思想家西塞罗比较系统的提出了自然法理论。

意大利神学家、哲学家阿奎那认为,法律是对种种有关公共幸福事项的合理安排,由任何负有管理社会之责的人予以公布。根据其神学世界观,阿奎那将法分为永恒法、自然法、人法和神法这四种。

近代西方政治制度的核心就是以宪法和法律限制国家的专制权力。因此,法治也就成了西方政治制度的一个最根本的宪法原则。

7、法治与宪政

成文宪法:成文宪法:是指将国家基本组织、人民权利义务以一套法律文书形式表达宪法。 美国 1787 年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

宪法与普通法:宪法被称为“母法”、“最高法”,普通法律被称为“子法”。宪法作为国家最高法律,既有其特殊性,又具有与一般法律本质上的一致性。一方面宪法在内容上所具有的国家根本法的特点决定了它的法律地位高于普通法。另一方面, 宪法仍然是法,在本质上同普通法律一致,宪法首先是“法”,然后才可能是“根本大法”或“基本法”。

宪政来源于宪法,宪政可以理解为宪法政治。美国著名的宪法学家麦基文强调宪政就是对国家权力的法律限制。

8、法治原则的主要内容

①法律必须是普遍和公开的

②法治的最终目的是维护人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

③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④司法必须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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