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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乡村振兴规划导则

 吾道有涯 2018-06-24
一、导则适用对象

以县域为基本单位的乡村区域,其范围涵盖县行政辖区内的全部乡村区域(乡镇、村庄及农村全部区域)。

二、县域乡村振兴规划的性质及体系

1
规划任务

县域乡村振兴规划的编制,应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在重新审视新时代下乡村与城市、农业与产业、农村与乡村、农民与居民四大关系基础上,坚持城乡融合,“三生”融合,一二三产业融合以及产居融合,统筹生态保护与建设、产业发展、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土地利用、社会保障与体制改革、乡村治理、文化保护与传承,在充分尊重我国乡村多样性和差异性基础上,提出符合实际、富有当地特色的乡村振兴战略与建设实施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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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质

县域乡村振兴规划性质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区域建设总体规划的一体化规划,为多规合一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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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体系

规划体系包括《县域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县域乡村振兴总体规划》、《乡/镇/聚集区(综合体)规划》、《村庄规划》、《乡村振兴重点项目规划》五个层次。


三、规划基本内容

1
现状调研与综合分析

根据现场调研结果及其他资料,深入进行两大层面分析。一是城乡关系分析,包括城乡要素流动、城乡空间格局、城乡生态空间、产业梯度、城乡融合发展机制等。二是对乡村自身发展现状进行分析,包括区位交通、产业发展现状、资源禀赋、人口现状、村容村貌、土地利用、水系分布、地形地貌、人文风俗、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乡村治理、政策体系、上位规划等进行全面分析。

2
乡村振兴总体定位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提出县域乡村振兴总体定位,制定目标体系,形成战略路径,确定县域乡村发展总体架构。预测乡村人口规模与相适应的区域经济社会格局;分析发展潜力,确定经济社会发展体系;形成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计划及经济社会发展分期规划。

3
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

依据生态敏感度评价、环境容量核算及生态功能评估等,做好区域生态区划、环境污染防治规划、资源利用规划及乡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规划,构建生态安全战略格局,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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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发展规划

分析自身产业发展基础及现状、外部产业发展竞争环境,明确产业优势及特色,提出产业结构调整目标、产业发展方向和重点,提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主要目标和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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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管制与空间布局

明确县域内城镇化区、聚集区、永久现代农村地区等发展结构空间结构框架与职能定位。根据空间总体布局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结合气候条件、水文条件、地形状况、土壤肥力等自然条件以及人口未来发展需求等,确定农地转用、生态退耕、土地开发和整理、耕地占补挂钩等用地结构调整计划及总体布局,以达到集约化、高效率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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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社区布局

提出县域居住区域集中建设、协调发展的总体方案和村庄整合的总体安排,结合原有的城镇体系规划,构建县城区之外的乡镇、综合发展结构、乡村居住社区三级体系。根据经济实力、与城区的关系、产业发展、交通条件等指标,对乡镇综合体村庄社区三级布局进行分类发展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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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规划

统筹考虑村庄的分布特征、发展需求、规划定位、未来发展目标等因素,对基础设施的建设标准、配置方式、未来发展做出规划。主要包括交通、给水、排水、能源、通讯、邮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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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以宜居生活为目标,积极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按等级配置公共设施,安排行政管理、教育机构、文体科技、医疗保健、商业金融、社会福利、集贸市场等7类公共设施的布局和用地。公共设施的配置可参照《镇(乡)域规划导则(试行)》的规定,做适当调整。

9
体制改革与治理规划

以市场激活乡村发展的活力。重点推进土地制度、社会保障体制、乡村治理体系、干部考核评价、政府与社会合作、人才培训、乡村经营制度等方面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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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保护传承与发展

保持乡村的空间肌理与特色风貌;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名人故居保护,实施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工程,做好传统民居、历史建筑、革命文化纪念地、农业遗产、灌溉工程遗产等的保护工作;抢救保护濒危文物、古树名木,实施馆藏文物修复计划;传承地域习俗、风情文化、传统工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以文化创意为手段,以创业孵化为机制,通过“创意业态设计+创意产品打造+创意氛围营造+创意机制保障”,实现文化的创新性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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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训与创业孵化规划

构建由政府、市场化培训机构、企业培训、院校培训、网络培训、能人培训等组成的多层次、多元化培训体系;加强对农民及返乡创业人员的及时技术指导及跟踪服务;建立国内外乡村人才交流平台。创设创新财税、金融、用地、用电、科技、信息、人才、社会保障等配套政策措施,构建全链条优惠政策体系,吸引创业创新人员及企业;依托现有开发区、农业产业园等各类园区以及专业市场、农民合作社、农业规模种养基地等,整合创建一批具有区域特色的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园区(基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制定奖补政策,支持乡村就业创业项目;通过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市场准入,完善政府政策咨询、市场信息等公共服务,激活市场、要素和主体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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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行动计划

基于以上总体目标及总体规划要求,制定近3年行动目标。并将任务分解到月,指定部门及负责人,明确推进节奏及各阶段实现成果。

四、五个层级的单项规划内容

县域乡村振兴规划可以分别按照《县域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县域乡村振兴总体规划》、《乡/镇/聚集区(综合体)规划》、《村庄规划》、《乡村振兴重点项目规划》五个层次进行编制,也可以一体化编制,按照顶层战略、总体布局、落地聚集区、项目建设的递进层级,分别提交相关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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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要求

《县域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是发展规划,需要在进行现状调研与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就提出的规划基本内容十大规划内容,从方向与目标上进行总体决策,不涉及细节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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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乡村振兴总体规划》编制要求

以十大规划内容为基础,重点结合土地、空间布局与重大项目,进行的一定期限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在总体规划的分项规划之外,可以根据需要,编制覆盖全区域的专项规划,包括农业产业专项规划、旅游产业专项规划、特色产业专项规划、水土保持与水利工程专项规划、传统文化保护传承与发展专项规划、生态宜居专项规划、面源污染专项治理规划、环境整治专项治理规划等。

3
《乡/镇/聚集区(综合体)规划》编制要求

聚集区(综合体)为跨村庄的区域发展结构,包括田园综合体、现代农业产业园区、一二三产融合先导区、产居融合发展区等。

聚集区(综合体)的规划,应与乡镇规划一致,应尊重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决定性因素,不断探索乡村土地利用、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产业融合、产居融合发展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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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庄规划》编制要求

村庄规划对村庄发展提出总体思路,并具体到建设项目,是一种建设性规划。需对村域产业发展及空间布局、文化保护与传承、生态环境保护、空间布局、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民居提升改造等,提出具体要求,并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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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重点项目规划》编制要求

乡村振兴重点项目规划,是对乡村振兴中具有引导与带动作用的产业项目、产业融合项目、产居融合项目、现代居住项目的统一称呼。项目类型,包括现代农业园、现代农业庄园、农业科技园、休闲农场、乡村旅游景区等,规划类型包括总体规划与详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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