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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谈试用期(中):劳动者试用期内有哪些权益

 卧龙岗社会人员 2018-06-25



引子——

在实操中,很多老板、HR以及业务部门主管心里都有个小算盘儿,以为新员工在试用期内就是个“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小角色,用着顺手就接着用,用着不顺手就随时炒掉。

也正是因为这种思想的存在,也就助推了另一种心理——新员工,好欺负!

既然好欺负,那就欺负欺负吧......

撇开那些欺负新员工将承担的法律后果不谈,帮主只从人性的角度吼一声——够了!将心比心想想吧,








专题二:劳动者试用期内有哪些权益




1、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享有提前3天通知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这个不用解释了吧?太简单了,HR实操中记住要领关键词就行了——3天、书面。

但恰恰简单的事情有时候被小HR给整的复杂化了——

不行!我好不容易完成招聘指标你说走就想走我偏偏不放你走!

不行!你手里的工作一大堆还想辞职省省吧等我找到接替人选再说吧!

不行!你走试试看我算你严重违纪我不给你办退工手续我让你没法到新单位报到你信不信?!

......,......

醉了!

那么好吧,仲裁见吧......



2、试用期内参加社保权


我们公司有明文规定——新员工试用期统统都不缴交社保,等你试用期结束转正了我们再统一补交。

这种规定简直就是龟腚。龟腚拉出来的是什么?臭粑粑......

原谅帮主有点愤青,因为这种规定只会给单位带来很大的隐患。

试想一下,试用期不缴交社保,无非是为了一旦劳动者试用期辞职公司可以省下几毛钱成本而已(这格局,真心醉了)。可是有两个问题你要先想清楚——

问题一,如果新员工以“单位不依法缴交社保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然后去仲裁申请你一下结果会怎样?

问题二,万一新员工在试用期发生工伤事故或者新员工患重大疾病,那时候社保机构可是头脑清醒的,单位又该怎么办?

问题你先想着,帮主再特别提醒一下——人身伤害商业保险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的工伤责任。



3、薪酬收入合法领取权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关于什么叫工资什么叫薪酬结构,帮主今天不多卖弄。帮主要提醒的是如下两个实操要点——

其一,《劳动合同法》只规定劳动合同应约定工作内容和工资标准,但没有要求劳动合同应约定职务、职级以及绩效薪标准。所以,其实你真心没必要图省事儿把薪酬打包算总数也真心没必要把合同弄成10页纸的规模——低碳环保你知道吗?

其二,有关工资支付办法的法规规章没有命令你们单位必须通过银行转账形式发放员工劳动报酬,因此在支付工资的时候你真心没必要又纠结又图省事儿——鱼和熊掌不可得兼的。



4、试用期休息休假权利


劳动者是永动机吗?不是!

所以即便是普通机器,也需要适当时候进行停机保养和整修的。劳动者在试用期间是应当当享有休息休假权利的,千万不要拿着“时间紧、任务重、工作多”来要求新员工加班加点轮轴转严格限制新员工的休息休假权。

这么说,会有人严重误解帮主的本意的——帮主你的意思是说新员工入职后第二天就可以请年休假呗?!

抬杠谁不会啊?!

帮主可以回答你——是啊,新员工是可以请年休假的啊!怎么了?!可是我说过TA请年休假你就必须批准吗?!

扯开来就话长,还是以后专门侃吧,有急需要的就去翻帮主从前的旧文字吧。



5、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权利


这个也不难理解吧,《劳动合同法》里有规定的。而至于什么叫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今天不多谈,也建议你先自己去查一查或者等过几天帮主再继续专题侃。

进入下一个环节前,为了凑文字数,帮主还是隆重提醒一下吧——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是劳动者从事和提供劳动所必需的基本条件之一,也是法律法规为保护劳动者身心健康与安全而做出的“应当”规定。

试想一下啊,买一台“西瓜”电脑回来咱也得考虑一下它的使用环境吧,你也不能站在淋浴头下面洗澡时候使用吧?

毕竟,劳动者不是HEI-NU,劳动者也没练就金钟罩铁布衫,在马斯洛需求理论“金字塔”中,安全的需求虽然排在第二位但也还是分量很重的!



6、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权利


员工招进来是干嘛的?

肯定不是花钱养起来当花瓶看的(个例除外)。招员工来当然是干活的啊!

俗话说的好,隔行如隔山!如果说新员工有过同行业或相关行业经验倒是还好说,如果新员工是个小白还不能满足企业要求的工作技能状态怎么办?只好培训了!

说到培训,HR和老板千万不要以为是在烧钱,有效的培训恰恰是一种投资,这一点今天也不展开来唠了。

就试用期内的新员工而言,他们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而对新员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又恰恰是践行企业文化、培养雇主品牌、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的必经途径之一。

可以说,培训做的好不好,直接影响到新员工能否尽快适应和符合工作岗位的需求。



7、提请劳动争议处理权利


这个怎么说呢?

现行法律环境下,劳动者几乎随时随事随便就可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反正不花钱)。只是辛苦仲裁院的那些老师们了,你们为了维护劳动法律的尊严为了营造和谐稳定的劳动用工环境而忘我工作,辛苦了!

真的,其实有时候发现你们比老娘舅老舅妈还操心!毕竟娘舅舅妈调解矛盾靠以理服人靠别人给个面子,而你们只能内心纠结着围绕着那几个法律想办法,并且一旦当事人双方有哪个不服你的裁决,出了你的大门就去法院了然后法院把你的裁决结果推翻了......,想想你们心里也蛮苦的!

不过,辛苦归辛苦、理解归理解,大家都知道咋回事儿就行了。

HR和你们一样,无法控制更不能限制劳动者提请劳动争议的权利——哪怕TA在试用期内!



8、女员工享有三期权利


帮主常常接到“新来的女员工,试用期内怀孕了,怎么办?”的热线传呼,应该不止十几次了。

怎么办?依法办呗。

有个小HR很霸气,和她老板一样霸气——女员工试用期怀孕,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

乖乖隆地咚!帮主都被这个小阿妹的霸气吓出一身冷汗!

另一个小HR也很牛气,新招来的行政专员刚刚试用了半个月就拿出一张怀孕三个半月的孕检证明来请以“先兆性流产”为由请保胎假,小HR差一点一口鲜血喷涌而出昏倒在地,强咬着牙关打印了一张“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这世道儿,怪不得HR不受待见,帮主的几个大咖级的朋友也跟着连带损失了......

记住了,女工三期内,如果严重违纪一样可以解除,但除此之外,还是建议大家手下留情,没准她肚子里的孩子将来就是一个大科学家啊!



9、享有相应公民权利


帮主单位最近在张罗人大代表选举的事情,光是按照要求整理选民名单就让帮主的同事头发掉了好几根儿!

在整理名单的时候,帮主被拉着一起确认选民资格,按照要求,帮主单位的在职员工都成了有选举资格和被选举资格的选民,因为这是宪法赋予的政治权利!

顺着这个开一下脑洞,如果新员工向HR请假“我要回老家参加人大代表选举”,请问HR,你敢不给TA假吗?不但给假,你敢扣TA工资吗?

再比如,一个新员工积极响应无偿献血号召或者从前加入中华骨髓库现在配对成功了,向你HR请假,你敢不给TA假吗?不但给假,你敢扣TA工资吗?

类似的事情还有很多。但我真心建议HR伙伴不要“触碰红线”,新员工也是公民,而且是守法的公民(在里面服刑的那些人你也招不来并且也可能不让你招),那么新员工的政治权利、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的权利咱就必须保护!

话说回来,万一新员工当选了人大代表,这也是你单位的荣耀啊!HR也可以为此傲娇啊——看,这个代表是我招进来的!





今天是祖国的生日,祝大家国庆节快乐!玩得顺心、睡得舒心、吃得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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