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0日,甘肃一名19岁的女孩跳楼自杀,参与营救的消防员因为没能挽救住女孩生命而失声痛哭。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当时围观的数百名群众不但不为这么年轻的生命跳楼感到揪心,而且还发出欢呼和鼓掌声,更有甚者竟然催促女孩快点跳楼,最终这名女孩跳楼身亡。 我们在这里不讨论女孩跳楼的缘由及其他问题,仅就群众起哄和怂恿女孩跳楼展开讨论。 毋庸置疑,事发时的那些围观怂恿者,在女孩跳楼事件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女孩之死,从一定程度上来说这些围观群众难辞其咎。正是他们的冷嘲热讽和怂恿,无形中对女孩施加了“精神的暴力”,形成了一种“共同伤害”。 其实,在这种焦灼、生死一线的情况下,我们应该设身处地的为女孩着想,并对女孩施以安慰和鼓励,而不应该像这些看客一样冷漠。怂恿女孩跳楼者是即是麻木的看客。这种麻木的看客与鲁迅笔下的阿Q毫无二致,甚至还不如阿Q。 这么多年来,我们的经济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很多人的生活富裕了,物质生活得到了极大地满足,但是在精神层面却没能跟上物质的满足。在他人打算轻生的时候,那些闲散和麻木的看客不仅仅满足于围观他人的不幸,他们会添油加醋和怂恿别人轻生。这种看客难道不该为别人的轻生负责吗? 当今的社会每个人都有言论自由,但是这并不代表自己可以为所欲为,我们要对自己说过的话,做过的事负责,这应该成为一种共识。对于那些逞口舌之快而造成不良后果的语言暴力者,就需要让其付出一定的代价。 目前,我国对围观起哄他人自杀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这方面可以借鉴外国的做法,许多国家对教唆、帮助和鼓励他人自杀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一旦触及到这种行为就会接受法律的严惩。希望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约束一些麻木看客的言谈和举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