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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院改制为职工股份制非营利性医院试点方案

 余文唐 2018-06-26

×××中医院改制为职工股份制非

营利性医院试点方案

 

一、  医院概况

   ×××中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始建于1979年,国有医院。现有在岗(在册)职工177人,其中,正高职医护人员1人,副高职7人,中级29人,初级113人,后勤行政管理人员27人。离退休人员41人。医院开放病床150张,有核磁共振、CT、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大中型医疗设备。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其中有医疗、办综合大楼1860平方米;占地面积1250平方米。医院账面资产总额773万元,负债总额683万元,净资产90万元;评估后确认值为资产总额  万元,负债总额  万元,净资产 万元。

二、指导思想

以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城镇医疗机构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政策为指针,通过医院净资产有偿转让,把中医院改制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职工股份合作制非营利性医院;改制医院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关于发展城市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指导意见》法律、法规运营,积极探索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法人治理、全员聘用、分配制度等综合配套改革,加速使改制医院健全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事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医院体制和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经营管理机制,通过参与医疗市场平、有序竞争,在为人民群众提供优化、平、高效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共卫生服务中,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最大化。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三个有利于”的原则;

(二)坚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平规范运作的原则;

(三)坚持国家、医院、职工三者利益兼顾的原则;

(四)坚持积极试点、勇于探索、大胆创新、稳步推进的原则;

(五)坚持职工自愿、全员参股、经营层控股、经营者持大股、同股同权、同股同利、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

(六)坚持为改制医院创造宽松环境、促其轻装进入市场、参与市场竞争的原则。

四、改制内容

(一)改制 实施产权转让,职工集体买断中医院产权(净资产,不含土地,下同)后,改制为股份制医院

1、宣传发动。组织职工认真学习有关医疗机构改制方面法规、政策,通过召开座谈会、动员大会、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了解职工思想动态,及时做好过细的思想政治工作,使职工统一思想,统一认识。

2、清产核资、产权界定、资产评估。

一是由县政府财政、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医院进行清产核资,对固定资产、流动资产、递延资产、各类负债、合同关系等进行全面彻底清查,按类别清理、登记、汇总,财产清查结束后,由审计部门组织财务审计。

二是由财政、卫生主管部门对医院清产核资的资产进行产权界定,其中属于职工、其他债权人权益、呆坏账等要界定清楚,并出具产权确认书。

三是由改制领导小组聘请有资质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对资产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评估后的资产扣除负债、呆坏账、评估、改制等应扣除的费用后,其净资产为转让标的物。

四是土地使用权划拨给改制医院使用。

3、制订方案。依据有关政策规定,医院在征得职工大会、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反复协商,拟定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4、论证方案。由主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对方案进行讨论、论证、修改。

5、职工大会讨论通过方案,形成会议决议。

6、县政府批准改制方案。然后按方案运作。

7、产权转让。由卫生主管部门代表县政府将医院产权转让给全体职工,中医院改制为股份制医院

(二)转制 股份制医院体制

1、医院改制后名称:×××中医院(以下简称改制医院)

2、改制医院性质:非营利性医院益性事业单位;卫生主管部门对其按非营利性医院监管,改制医院承担原×××中医院承担的社会共卫生服务的责任、义务。

3、股本结构。改制医院全部为职工股份,实施经营层控股、经营者持大股、职工全员参股。总股本设计400万元,为计算方便,每股设定为1万元。股本结构为:(1)董事会成员占总股本的51%(其中董事长占总股本的31%,董事会其他成员占总股本的20%)。(2)职工占总股本的49%,按职务、岗位不同出资额度为:普通职工1- 2万元,科主任(包括副高职以上医护人员)2-4万元,副院长(包括财务室主任)4 –6万元,院长6 -8万元。如有兼职,其股份额就高不就低,不得兼购。股东根据所持股份享有选择管理者、资产收益、重大决策等权益,同时承担相应责任。

4、管理体制。改制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股东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常设决策机构,由5人组成,设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1名,董事4名;监事会是监督机构,由3人组成,设监事会主席1名,监事2名;院长管理委员会是经营管理机构,设院长1名,副院长4名。董事和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院长、副院长、财务室主任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科主任由副院长提名,经院长委员会聘任或解聘;班组长由科主任提名,经院长聘任或解聘(以上详见《章程》)。

5、分配制度。改制医院遵循效率优先、兼顾平、“按劳分配和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原则,把“管理要素、技术要素、责任要素等纳入分配因素,确定工资分配办法”。坚持收支结余主要用于改善医疗条件、适当收取回报的原则,在医院达到规模时,利润扣除积金、任意积金、益金后按股金比例分红。

6、用工制度。改制医院依据有关规定,建政府依法监督、单位自主用人、员工自由择业的用工制度:对原事业干部、原聘用制、合同制干部身份的员工以及改制后通过人才市场招聘的技术、管理人员,实行聘用制;对工勤人员实行合同制。通过合同明确双方权、责、利关系,合同期限一般3-5年。员工全员参加社会保险,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和权益,按照规定晋升技术职称。董事会依法制订《医院员工管理制度》,经员工大会讨论通过后施行。解聘员工,由院长按照规定程序提出意见,员工大会讨论同意后依法实施。

7、财务会计制度。改制医院依据《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等有关法规,参照《司法》的有关规定,建财务会计制度,增强经营管理的透明度,接受有关部门、股东、社会的监督。

8、行业监管。改制医院政事分开后,接受政府行政职能部门和行业部门的监管和指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

(三)职工安置

1、已离退休人员由财政支付退休工资和其他福利待遇,依照国有企业改制原则交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

2、为了改制医院能够健康发展,政府允许医院患病不能适应工作的职工(含聘用制、合同制)办理病退,由社保部门支付退休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交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

3、改制医院按照不把富余人员推向社会的原则,负责安置剩余在岗职工。职工入股为股东,享有股东权益,负有限责任;参加改制医院劳动的职工股东、未入股的职工均为员工,享有国家有关劳动者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待遇的权益。员工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办理退休手续,其退休工资依据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计算:对保留事业干部身份的员工,改制前的工作年限按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干部退休规定、改制后的工作年限按养老保险规定分段计算,由社保部门计发退休工资;对保留聘用制、合同制干部身份的员工以及工勤人员,改制前(未实行养老保险规定前的工作年限按事业单位干部、工勤人员身份)、后工作年限按养老保险规定连续计算,由社保部门计发退休工资。

为激励改制医院消化仍人满为患的历史问题,政府参照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医院职工数×职工平均工资额×职工平均工作年限),向改制医院(不向个人)支付经济补偿金(385万元),实行职工整体身份置换。支付办法为:从改制之日起计算,第一年按原县财政对医院补差拨款额100万元支付,之后每年递减15万元,用7年时间全部支付完毕。改制医院保证使用该资金实现职工身份转换,同时消化、解决富余人员问题。如原保留事业干部、聘用制、合同制干部身份的员工违反《医院员工管理制度》,由院长提出意见,员工大会讨论通过后按法定程序予以辞退,由改制医院向该人按改制前工作年限,依据国家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每一工作年限支付本人解除劳动关系前一年平均1个月的工资,下同);如以上员工因病(不含符合病退条件的疾病)不适应工作需要,经员工会议讨论同意后下岗,下岗期间按每人每月300元支付生活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办理退休手续;自动辞职的员工按其改制前的工作年限由改制医院支付经济补偿金;被录用为国家机关公务员或调入其他事业单位的,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完成以上政策性任务后,经济补偿金结余部分的产权归全体股东所有。

五、发展前景

改制医院以新体制、新机制的优势,积极参与市场公平竞争,立足于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最优化医疗服务和最大化社会公共卫生服务,不断加大设备投入和实施人才战略的力度,大力引进县域外医疗资源,大胆拓展服务范围,认真改善服务设施;拟引资2000万元,新建15000平方米综合医疗大楼,争取3年时间,把医院建设成为技术一流、服务一流、管理一流、环境一流的现代化医院。改制后每年经济效益增幅要达到30%以上,力争4年时间使医院资产规模扩大5倍,股本增值1倍以上。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5年2月8日-3月20日前完成。

(二)清产核资、产权界定。-5月5日前完成。

(三)资产评估。-5月10日前完成。

(四)制订方案。-5月15日前完成。

(五)论证方案。-5月20日前完成。

(六)职工大会讨论通过方案。-5月25日前完成。

(七)方案报批。-5月30日前完成。

(八)签订出资协议书。-6月5日前完成。

(九)签订产权转让合同,组建股份制医院。-6月10日前完成。

(十)变更登记。-6月15日前完成。

(十一)揭牌仪式,庆祝股份制医院成立大会。6月16日。

七、领导机构

(一)为强化对中医院改制的领导,县政府成立改制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组长由县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副县长担任,成员由卫生、人事、财政、发改委等部门主要领导参加。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局,主任由卫生局局长担任。 

(二)中医院成立改制暨组建职工股份制领导机构。组长由中医院院长担任,副组长由中医院总支书记、常务副院长担任,成员有办公室主任等。

八、扶持政策

(一)医院改制为股份制非营利性医院,由政府帮助办理行政审批手续;改制医院性质仍属公益性事业单位,继续享受税费免收、土地划拨使用、医疗保险定点、国家对中医院发展等优惠和扶持政策。

(二)改制医院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税务登记、变更注册登记等只收工本费,其他税费免收。

(三)政府允许提前病退的部分职工,改制前即行办理完手续。

(四)改制前职工事业身份、行政级别保留,存入档案管理,如调入机关、事业单位工龄连续计算。医院改制前应缴未缴的社会保险费由政府负责解决;保留事业干部、聘用制、合同制干部身份的员工以及工勤人员,改制前未实行养老保险规定前的工作年限,在退休时按事业单位干部(工勤人员)退休政策计算退休工资。

(五)政府支付给改制医院的385万元政策性经济补偿金,从改制之日起计算,分7年支付完毕,结算时间为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1个月。从改制医院注册登记之日起,县财政每年支付给中医院100万元财政补贴不再拨付。

(六)改制医院享受国家新出台的鼓励、扶持非营利性医院的各项优惠政策(不含财政补助优惠政策)。

(七)政府为改制医院招商引资创造宽松的政策环境,对引资所需政府部门出具的手续,一律特事特办、限时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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