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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红军:傅山“字中之天”推衍【文本】

 沁园春春2016 2018-06-26



    傅山曾于学童临仿中悟得字中之天,又说:“一行有一行之天,一字有一字之天。神至而笔至,天也,笔不至而神至,天也。至与不至,莫非天也。吾复何言,盖难言之。”①神至而笔至可谓之天,笔不至而神至亦可谓之天,但天究竟为何,傅山却并未说明,而笔至、笔不至和神至为何意,亦未详论,但其所言字中之天,神至则是必要条件。笔是客观存在的,而神则是意识形态的,本文将从笔至与不至的角度,探讨如何神至而得字中之天,进而得出天之所指。
中国论文网 /7/view-5209460.htm
  一、笔至:字正生奇,法古高韵
 

  傅山云:“写字之妙,亦不过一'正’,然正不是板,不是死,只是古法。”②傅山认为写字的妙处在于正,但并非死板,而是有古法。又云:“字与文不同者,字一笔不似古人即不成字,文若为古人作印板,尚得谓之文耶?”③文若以古人为印板,便不能称之为文,而字若一笔不似古人为印板便不能称之为字,依古方成字,而所谓“笔正”当指以古为法无疑。青主所说“古法”含有三层意思:其一,勤而专精,以得古人技艺之精髓;其二,取法高远,以绝流美;其三,德依古人,雅而不俗。 

  1. 勤而专精,与古为徒 

  “宗室有对阳者,步趋文待诏,字上七八寸者,径欲逼真。此格传之崔仲升、季通两先生,而崔不肯以为名。至今少年,遂多以此为事,然皆不踏实,积久稍成狂廓,则以为是矣,故无一成就者。此实笨事,有何巧妙?专精下苦,久久自近古人矣。”④傅山批评今之少年学书不踏实,积久而狂廓,还不自知,以致无成,若专精下苦,自能逼近古人,恐已有所成。可见,近古人的要求有二:一为独尊一家,一为下苦功夫,方法加勤奋,自可近古人。
  在傅山看来,勤是获得字中之天的首要门径。“凡事天胜,天不可欺。人纯天矣,不习于人而自欺以天。天悬空造不得也,人者天之便也,勤而引之,天不深也。写字一道,即具是倪,积月累岁自知之。”⑤人是通往天的便利之门,但需勤奋来实现,否则不仅欺天而且欺人。傅山“四宁四毋”说之拙、丑、支离和直率,并非随意而为,而要勤加勉之,是“绚烂之极”后的“归于平淡”。 

  2. 取法高远,以绝流美 

  “近古”则必“法古”,法古需有对象,在傅山看来,并非前之古人,书名远扬者皆可法,而是要细加分别,有所取舍。
  “真行无过兰亭,再下则圣教序,两者都无善本,若必求善本而后临池,此道不几乎息耶?近来学书家多从事圣教,然皆婢作夫人。圣教比之兰亭已是辕下之驹,而况屋下架屋,重�之奴。赵子昂善抹索得此意,然楷中多行,殊不知兰亭行中多楷也。即兰亭一记,世之脍炙'定武’第一,以余视之,无过唐临绢本。此可为知者言,难与门外人语。若以大乖论之,子敬尚不足学,何况其他。开米颠一流,子敬之罪;开今日一流,米家之罪。是非作者之罪,是学者之过也。有志者断不堕此恶道。”⑥真行以兰亭之唐临绢本为佳,而子敬及以下者,皆不可学,并把当世之流归于子敬之罪,并劝有志于书法者勿堕此恶道。在傅山看来,大王以下,皆不可学。其原因何在呢?傅山曾自述其学书经历道:“贫道二十岁左右,于先世所传晋、唐楷法无所不临,而不能略肖。偶得赵子昂、香光诗墨迹,爱其圆转流丽,遂临之,不数过,而遂欲乱真。此无他,即如人学正人君子,只觉觚棱难近,降而与匪人游,神情不觉其日亲日密,而无尔我者然也。行大薄其为人,痛恶其书浅俗,如徐偃王之无骨。”⑦初喜其圆转流丽,后则恶其浅俗。又说:“只缘学问不正,遂流软美一途。”⑧傅山所主张的近古绝非软美一路,由此而批评董文敏说:“晋自晋,六朝自六朝,唐自唐,宋自宋,元自元,好好笔法,近来被一家写坏。晋不晋,六朝不六朝,唐不唐,宋、元不宋、元,尚暖暖姝姝,自以为集大成,有眼者一见,便窥见室家之好。”⑨六朝以降,古法被写坏殆尽,甚至讥笑董书有一副“小家子”气相。可见,赵、董断不在傅山所尊崇的古贤之列。
  从前文可知,献之以降,皆为恶道,右军书法尚为傅山所称道,可为取法者之一。除此之外,便是篆隶八分,因其丑拙古朴而能避俗。“楷书不自篆隶八分来,即奴态不足观矣。……所谓篆隶八分,不但形相,全在运笔转折活泼处论之。俗字全用人力摆列,而天机自然之妙,竟以安顿失之。”⑩故意安排,会失天机自然之妙,流于俗美,而显奴态,奴态一生,“任写到妙处,终是俗格”,以致傅山不禁感叹“既一宗汉法,回视昔书,真足唾弃”。傅山所谓“字中之天”,乃是在一宗汉法之后,因其所言“此天不可有意遇之”,而赵董书法之弊在于太过用意,有失天机。 

  3. 德依古人,雅而不俗 

  傅山崇古,不光仅在书艺上,同时也体现在作人上,正如柳诚悬所言“心正则笔正”,字古而不俗的前提是人奇,所谓“作字先作人,人奇字自古”是也。笔至要字正,字正需人正,人正则字正笔至也,这便是傅山关于笔至的论说逻辑。 

  在字的层面上,傅山主张“写字忌作宽褊之形,即本等宽褊,如'西’、'而’、'四’、'皿’之类,亦径神行之,令不觉为宽褊乃妙。然此亦非专责之令窄长也,河东王孙抑甫,学褚河南行书,专以窄长为诀,亦弄死蛇手段也。”字忌宽褊,亦忌窄长,意即字尚正。正亦非平,果平必不正,所谓“正极奇生”是也。“不自正入,不能变出,……但能正入,自无婢贱野俗之气。然笔不熟不灵,而又忌亵,熟则近于亵矣。志正体直,书法通于射也……”正不为求平,而为奇生,但若不正,则无能求变。傅山主张勤而专精,是为求熟,以便灵巧,巧非亵渎,所谓大巧若拙是也。赵、董之弊在于熟而未能正入以致亵渎而生奴态,一旦正入,绝婢贱野俗之气,这便将字之正引入人品之正,而人品之正体现在雅而不俗,无奴态。“晋中前辈者书法皆以骨气胜,故动近鲁公,然多不传。太原习此伎者,独吾家代代不绝,至老夫最劣,以杂临不专故也。”傅山幼习唐隶,稍加变化,但仍不脱肥扁,但一宗汉法,方觉原书可唾,并称赞莲和尚“独得淳于长碑之妙”,无一笔唐气,可见傅山所言笔正是无唐气的,但却言习鲁公者以骨气胜,乃因鲁公之高风亮节而绝俗气。“字亦何与人事,正复恐其带奴俗气,若得无奴俗习,乃可与论风期日上耳,不唯字。”不唯字,但字绝无例外。傅山自言极不喜赵子昂,乃因“薄其人遂恶其书”,又云“近细视之,亦未可厚非,熟媚绰约自是贱态,润秀圆转,尚属正脉,盖自兰亭内稍变而至此”。子昂书宗兰亭而稍变,属傅山所谓正脉一途,但因其人而恶其书,遂而软美,不合傅山所言“风韵高迈”,“极大雅而不俗气”。   综上所述,傅山所言笔至,要求在书艺上字正而生奇,法古而高韵,在人格上要求品高而绝奴态,这样方能风韵高迈,雅而不俗,以通“字中之天”门径。 

  二、神至:不期如此而如此 

  傅山云:“期于如此而能如此者,工也;不期如此而能如此者,天也。一行有一行之天,一字有一字之天。神至而笔至,天也;笔不至而神至,天也。”期于如此而能如此,即所谓勤而专精,熟而生巧,以达大雅而绝奴俗之态,此为笔至也。然笔至与否,只要神至便可得字中之天,那么字中之天的获得便可分为两种:其一,字正生奇而高韵以笔至,进而神至得“天”;其二,笔不至而神至得天。前者为大巧若拙之天,后者为一派自然妙有之天。但无论哪一种天,神之所指乃为无意遇之而遇之,此与苏老“书初无意于佳乃佳”有异曲同工之妙。傅山曾自述偶遇道:“旧见猛参将标告示日子'初六’,奇奥不可言,尝心拟之,如才有字时。又见学童初写仿时,都不成字,中而忽出奇古,令人不可合亦不可拆,颠倒疏密,不可思议。才知我辈作字,鄙陋捏捉,安足语字中之天!此天不可有意遇之,或大醉后,无笔无纸复无字,当或遇之。”猛参将告示与学童写仿本无条规约束可言,纯任天性而书,不求工巧而偶生奇奥不可言之字,虽然只是其中几字,甚至几笔,却是可遇而不可求的,此番天机自然无笔至之功,而是神至而造字中之天,非是“鄙陋捏捉”可得的。而傅山尊崇汉隶,正缘于此。“至于汉隶一法,三世皆能造奥,每秘而不肯见诸人,妙在人不知此法之丑拙古朴也。”又云:“俗字全用人力摆列,而天机自然之妙,竟以安顿失之。按他古篆隶落笔,浑不知如何布置。”这“浑不知如何布置”正如学童写仿之字,忽出奇古而不可拆,颠倒,思议。但傅山所追求的并非是笔不至而神至,只可偶遇而不可意求之天,尽管傅山曾专门像学童初写仿一样进行过“拙”的探索,但从傅山主张勤而专精,近古而正心来看,其所追求的乃是正极奇生,大巧若拙,是技巧之上的更进一步,神至而得天。 

  因此,傅山的“四宁四毋”主张绝不是以丑为美,而是巧极之后的平淡自然之妙美,这才是艺术的最高境界。虽然此种境界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但“专精下苦,久久自近古人矣”。即便只是近古,亦足可称道,倘若笔不至而仅凭运气而遇神,是断不能称为大家的。 

  三、余论:一点误解

  白谦慎先生曾说:“在我看来,傅山的意义还不仅仅在于他鼓吹篆隶是学习书法的不二门径,把汉隶作为二王体系以外新的书法范本,因为这样做虽说取法的对象扩大了,但向古代取法这一大的文化取向却没有发生本质上的变化。”虽无本质变化,但以古为法,尤其是篆隶,是傅山获得“字中之天”的重要途径。又说:“傅山的意义还在于曾经过晚明文化洗礼的他,对当代非名家书写中的趣味也能激赏。”虽然傅山激赏非名家书写,甚至很有可能有意识地去学过猛参将和儿童那种“颠倒疏密”、“都不成字”的书写,但是从他的一件后人题为《啬庐妙翰》(见《东方艺术・书法》2010年)的杂书卷来看,这件楷书作品以颜体为技术根基,以颠倒疏密为改造手段,虽有朴拙之气,但明显不是学童初写仿时的自然构成。这正符合傅山勤而专精以达绚烂之极,然后师法篆隶以归于平淡,最终获得“字中之天”的理论主张。学童写仿虽为其所激赏,但直接师法,以期偶遇神至而得天却为其所不取,毕竟艺术的追求是不能只靠偶遇的。白先生说:“书法家提倡学习书法古代不善书者的文字遗迹而不学《娟娟发屋》这类当代的书写,是因为现实中的利益和保护这种利益的社会体制不鼓励这种学习。”这可能是一种原因,但若直接取法而忽略古法的积累,无论从利益和体制的角度还是从对艺术的追求的角度来讲,都不可。古代的和当代的学童临仿缺少强烈的规律性,无法满足前期的技术积累,虽勤何以专精?当代书写并非不可学,但要在勤而专精的法古之后。我们很难说傅山的丑拙自然究竟是取法古代还是时下,抑或合而兼之,但可以肯定的是,在此之前傅山已经过专精下苦的“笔至”积累,舍“笔至”而偶遇“神至”是不可取的。 

  傅山所谓笔至要求在书艺上字正而生奇,法古而高韵,在人格上要求品高而绝奴态,这样方能风韵高迈,雅而不俗;所谓神至,是不期如此而如此的自然妙有;一旦神至,便可得字中之天。得“神”之法有二,一为勤而专精后师法篆隶,以得自然天成,二为如学童临仿一样,靠偶遇而得,傅山是赞成前者的。而关于当代学童临仿可否师法的讨论,我们从傅山关于获得“字中之天”的阐释中可以找到答案。时下学童临仿并非不可师法,但要经过“勤而专精”的技术积累,进而师其意趣,此与师法古代的“不规整”书写并无二致,待其学成,究竟师法古代还是时下,概莫能辨也。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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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⑨ ⑩ 崔尔平选编点校:《明清书论集》,上海辞书出版社,2011年5月版,第563页。
  ② ⑧ 同上,第562页。
  ③ ④ 同上,第564页。
  ⑤ ⑥ 同上,第565页。
  ⑦ 同上,第561页。
  ⑬⑯同上,第566页。
  ⑲白谦慎:《与古为徒与娟娟发屋―关于书法经典问题的思考》,上海辞书出版社,2009年6月,第16-17页。
  ⑳同上,第18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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