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甘肃省庆阳市教育局党委进行专题会议,决定将涉案老师吴永厚调出教育系统、取消其教师资格。此前,庆阳市教育局党委曾于2017年7月23日作出决定,对吴永厚进行行政处分,由技术7级降为技术8级,并调离岗位。
近日,甘肃庆阳一19岁女生跳楼自杀事件引发关注。25日晚,庆阳市公安局西峰分局召开“西峰6·20女孩跳楼死亡事件”媒体通气会,介绍李某奕自杀过程的同时,也介绍了其此前受到高中班主任猥亵,及有关部门对此事的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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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2017年2月26日,李某奕在其父亲陪同下到公安局报案,称被其班主任吴永厚猥亵,要求查处。
经办案部门调查:2016年9月5日15时许,李某奕在庆阳六中高三(二)班上学期间,因突发胃病,被辅导老师安排在公寓楼D栋109宿舍卧床休息。当晚9时许,班主任吴永厚进入109宿舍询问李某奕病情时,用嘴亲吻其额头、脸部、嘴部等部位。
2017年5月2日,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以猥亵行为对吴永厚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5月3日至5月13日,在西峰区拘留所被执行拘留。吴永厚不服处罚决定,向庆阳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经市公安局审查,认为对吴永厚行为定性准确,处罚适当,维持治安管理处罚决定。
其间,李某奕父亲认为公安局处罚不当,到西峰区人民检察院进行申诉,区检察院调阅案卷后认为吴永厚的行为涉嫌犯罪,书面通知公安局立案侦查。公安局于2017年8月10日立为刑事案件;8月25日对吴永厚采取取保候审措施;11月20日侦查终结后移送起诉至区检察院。区检察院审查后于今年3月1日作出不起诉决定。李某奕遂到庆阳市人民检察院进行申诉。5月18日,市检察院维持西峰区检察院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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