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亲戚去世服丧服的问题 译解 武老夫子 学习中国传统文化解决人生问题 【原文】从母之夫,舅之妻,二夫人相为服:君子未之言也。或曰:同爨1缌2。 【译文】姨丈去世了,舅母去世了,曾经受过他们恩惠的外甥该服什么丧服呢,君子从来没有讲过。有的人说:既然同吃一个灶上的饭,可以细麻布为孝服。 【说明】本节描述的是亲戚去世服丧服的问题,亲戚也分远近,同在一起吃饭的亲戚,穿细麻布孝服。 —————————————————— 【注释】1.爨:(cuàn窜)《诗·小雅·楚茨》:“执爨踖踖,为俎孔硕。”《管子·幼官》:“饮于黄后之井,以倮兽之火爨。”《管子·参患》:“主人易子而食之,析骸而爨之,则攻之自拔者也。”《孟子·滕文公上》:“许子以釜甑爨,以铁耕乎?”《庄子·徐无鬼》:“吾能冬爨鼎而夏造冰矣!”《说文系传》:“取其进火谓之爨,取其气上谓之炊。”《广雅》:“爨,炊也。”这里用为烧火做饭之意。 2.缌:(si思)古代丧服名。五种丧服之最轻者,以细麻布为孝服,服丧三个月。如:缌麻服(指为期三个月的丧服),缌麻丧(古代丧服名。五服中之最轻者),缌衰(古代为诸侯之丧服)。《孟子·尽心上》:“不能三年之丧,而缌、小功之察;放饭流歠。”《荀子·礼论》:“故三年以为隆,缌、小功以为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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