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华侨
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具体来讲就是: A.中国公民已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两年,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 B.中国公民虽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视为华侨。 C.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包括公派和自费)在外学习期间,或因公务出国(包括外派劳务人员)在外工作期间,均不视为华侨。
2. 外籍华人
外籍华人是指已加入外国国籍的原中国公民及其外国籍后裔;中国公民的外国籍后裔。 外籍华人在华的具有中国国籍的眷属,与侨眷范围相等同(享受侨眷待遇)。
3. 归侨
归侨是指回国定居的华侨。 A.“回国定居”是指华侨放弃原住在国长期、永久或合法居留权并依法办理回国落户手续。 B.外籍华人经批准恢复或取得中国国籍并依法办理来中国落户手续的,视为归侨。
4. 侨眷
A.侨眷包括:华侨、归侨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同华侨、归侨有长期抚养关系的其他亲属。 B.外籍华人在中国境内的具有中国国籍的眷属视为侨眷。
5. 华裔 华裔,是指有中国血统,但长期工作和生活在国外者。包括两类: 一类是华人,为有中国血统的外国公民;另一类是华侨,为侨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是为中国侨民。 中间也有过渡地带,如已移民国外,取得了长期居留权,但要过一定年限才能取得所在国国籍,这是“即将成为华人的华侨”。
所以,华人——永久居民——华侨是一个连续的分布,而且,华侨可能会转化为永久居民,永久居民则会转化为华人。
知识拓展 "华侨"一词的由来
中国人民移居国外的历史,源远流长。在唐宋以前,移居国外的华人,没有固定的称谓。从秦朝开始,陆续有中国人移居日本,到南北朝时期,移居日本的人数逐渐增加,从而日本称他们为秦人。晋朝时期,称移居国外的人为侨人,唐宋以后称为"唐人",清末以后,又有了"华民"、"华工"、"华商"、"华人"等称谓。
1878年,清驻美使臣陈兰彬在奏章中就把中国寓居国外的人称为"侨民"。"侨民"便成为一种专称。1883年郑观应在给李鸿章的奏章中使用了"华侨"一词。1904年,清政府外务部又在一份奏请在海外设置领事馆的折子里提到"在海外设领,经费支出无多,而华侨受益甚大。"从此以后,"华侨"一词普遍成为寄居海外的中国人的一种专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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