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统计火灾损失,是在认定失火罪和消防责任事故罪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因为该类犯罪中直接经济损失在50万元以上的,就达到刑事立案标准。 那么什么是“火灾损失”、“直接经济损失”、 “直接财产损失” ,在案件中有是如何认定的呢? “火灾损失”是指火灾导致的火灾“直接经济损失”和“人身伤亡”。 “火灾直接经济损失”是指火灾导致的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火灾现场处置费用、人身伤亡所支出的费用之和,具体如下: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是否 包括火灾中烧毁的货币? 《火灾损失统计方法》GA 185-2014第3.3表述:火灾直接财产损失中的“财产”不包括货币、票据、有价证券等。 对于火灾损失统计, 受损单位和个人需要做什么? 受损单位和个人应当于火灾扑灭之日起七日内向火灾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如实申报火灾直接财产损失,并附有效证明材料。 谁对火灾损失进行统计?
因此,在相关职责尚未调整到位之前,火灾损失统计由原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调整之后,由对应的职能机构负责。 火灾统计有哪些要求?
火灾统计中 应当采信的数据包括哪些? 火灾损失统计应当采信具有法律效力的数据,如: 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的火灾人身伤亡所支出的费用; 2、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费、延长医疗天数; 3、民政部门提供的喪葬费、补助及救济费; 4、依法设立的价格认证机构出具的火灾直接损失数据等 火灾统计中可以接受 哪些机构出具鉴定文本? 1、地方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设立的价格认证机构; 2、文物主管部门设立的文物鉴定机构; 3、建设主管部门设立的房屋质量安全鉴定检测机构; 4、园林主管部门设立的园林工程预算机构; 5、依法设立的伤残鉴定机构; 6、古玩珠宝评估机构; 7、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 8、保险公司 9、各类公估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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