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公布新聘任国家药品GMP检查员名单的通知 药监办〔2018〕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药品检查员队伍和能力建设,推进药品生产企业现场检查工作开展,提高检查覆盖和检查质量,根据药品检查员队伍建设计划安排,经系统培训、综合考评,经研究,决定新聘任裴振峨等145人为国家药品GMP检查员,现予公布并核发《国家药品检查员证》。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2018年6月25日 附件: 2018年新聘任的国家药品GMP检查员名单 1.北京市(2人) 裴振峨、张盛宇 2.天津市(2人) 董晓明、张 强 3.河北省(4人) 黄立辉、张云喆、戚鹏飞、杨丹娅 4.山西省(2人) 刘 栋、李立夏 5.内蒙古自治区(3人) 张桂霞、孙捍卫、赵瑞芳 6.辽宁省(3人) 李松波、李学良、王娇楠 7.吉林省(4人) 邓慧敏、闫冬梅、李景新、陈 冰 8.黑龙江省(2人) 王 宇、王人鹏 9.上海市(6人) 杨 洋、刘 露、朱 珠、梁 晔、王方敏、朱 娟 10.江苏省(3人) 尤 奇、张 玮、杨亚萍 11.浙江省(4人) 徐 超、何林旺、王 平、王慧群 12.安徽省(2人) 王 璞、张 勇 13.福建省(3人) 陈素娟、袁建龙、方小为 14.江西省(3人) 廖辉军、刘 斌、陈海清 15.山东省(5人) 王新建、赵 炎、宗凤玉、李 霞、房国栋 16.河南省(5人) 何 彬、王迎举、万 佳、贾育锐、辛 锋 17.湖北省(4人) 陈 菡、骆 翔、张 庆、傅亿林 18.湖南省(3人) 林新文、李长林、文计福 19.广东省(3人) 文 灏、莫结丽、吴 震 20.广西壮族自治区(2人) 刘吉成、林 华 21.海南省(3人) 孙祥富、符彦菲、朱 凌 22.重庆市(4人) 赵 练、游小杰、董 玲、李林柯 23.四川省(3人) 龚莹洁、杜 宇、张 蕾 24.贵州省(2人) 张志宇、刘俊宏 25.云南省(3人) 王 丹、杨美峰、唐科民 26.西藏自治区(2人) 李海亮、次 永 27.陕西省(3人) 詹养义、周 颖、姚 雄 28.甘肃省(3人) 柴 烨、李 毅、李安平 29.青海省(6人) 张荣革、张 宁、潘 平、刘学良、张玉臣、焦正平 30.宁夏回族区(2人) 董 颖、吕 莉 3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人) 夏 涛、贾尔恒·玉素甫 32.(2人) 凌 云、马长鸣 3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18人): 方 钊、胡增峣、郭威威、刘晓刚、贺丹英、李卫华、高 燕、 杨 霆、李 南、鄢可书、林长庆、周 乐、张体灯、刘 萌、 时 乐、张皋彤、王翔宇、蒋 露 34.中检院(3人) 任丽萍、丁晓丽、冯 磊 35.药审中心(2人) 马 坤、韩 炜 36.核查中心(18人) 匡岩巍、林茂铨、韩天娇、贾 娜、黄 莺、李武超、徐 飞、 张 平、陆 德、张毅敏、李 珊、马岩松、王梦媛、康 鹰、 王立杰、刘 聪、刘瑾欣、黄 雪 37.信息中心(1人) 田永亮 38.高研院(1人) 廖彬池 39.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2人) 何 为、魏立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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