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吴某谎称单位有集资项目,五六年时间里以此诈骗了自己的丈母娘近87万元。荒唐的是,吴某诈骗这些钱,居然是为了去高档KTV、洗浴中心嫖娼。6月29日,常州市钟楼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该起诈骗案。 吴某今年38岁,大学本科文化。2007年的时候,吴某和妻子结婚。结婚不久,孩子就出生了,小家庭日子看上去过得和和美美。 2011年的时候,吴某和丈母娘陈某说,自己单位有个集资项目,根据职务高低能拿到9%—12%的年利息。像吴某这样,可以拿到9%。因为是自己的女婿,陈某相信了,就拿出12万交给了吴某。这笔钱里有陈某和已经去世的丈夫多年的积蓄。 收到钱后,吴某给了陈某一张盖有单位公章的收据。一年后,吴某拿出10800元说是集资项目的利息,准备交给陈某。陈某更加信任吴某,当场只手下800元,余下的“利息”全部再投到项目里。一直到案发,陈某共计给了女婿吴某869995元。 责编:刘艳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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