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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教研究者谈】高中教育普职招生比例大体相当政策应进行调整

 大学园教育发展 2018-07-01

职教研究者谈

一段时期以来,高中教育普职招生比例大体相当的政策引起社会各界特别是职教界的热议。有人认为应该予以保留,有人则主张废除这一政策。笔者以为,这一政策是否应该取消取决于我们对下述问题的认识:这一政策的初衷和目的是什么?在当前情况下,这一政策是否能实现预期的政策目标?如果能,则可以考虑保留。反之,则应予以废除。


高中教育普职招生比例大体相当的政策诞生于20世纪80年代。这项政策的历史背景是:中等职业教育无法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中职层次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正是为了增加中职层次技术技能人才的供给,才有了高中教育普职招生比例大体相当的政策规定。从历史的角度看,这一政策取得了较为理想的效果。但是,良好效果的取得并不完全是因为这项政策本身,还得益于另一项历史条件的配合,即当时的中等职业教育是一种“断头”教育,中职毕业生几乎没有继续升学的可能。正是在“出口”方面的限制,才使得高中教育普职招生比例大体相当的政策实现了为经济社会提供足够中职层次技术技能人才的目标。然而,30多年后的今天,情况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一方面,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产业结构不断转型升级,经济发展的技术基础不断提高,一些地方对中职层次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在逐步降低。这意味着,至少在部分地区,保证中职层次技术技术技能人才供给的政策目标在某些地区是虚假的。一项没有政策目标的政策是没有价值的政策。因此,一刀切地要求高中教育普职招生比例大体相当已经不合时宜;另一方面,随着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逐步建立,中职毕业生不仅可以通过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等方式,进入专科层次的高职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高校,而且中职毕业生升学的比例正在逐步扩大。2014年,教育部等六部委印发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提出要“适度提高专科高等职业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比例、本科高等学校招收职业院校毕业生的比例”。在具体实践中,各地创造出了各种形式的中职与专科高职、应用型本科衔接的制度安排,从而打通了中职毕业生继续升学深造的通道。不仅如此,从各地文件来看,专科高职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高校招收中职毕业生的比例正不断增加。2016年,《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中等和专科层次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衔接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稳步扩大高职院校面向中职毕业生招生规模。”2018年,江苏省《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的若干意见(苏政发〔2018〕68号)》提出:“提高高等院校对口招收中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的比例和规模,应用型本科专业主要招收中高职毕业生,高职院校招收中职毕业生比例逐步达到50%以上,应用型本科院校招收中高职毕业生比例逐步达到30%。”湖北省从2016年起逐步扩大高职院校招收中职毕业生比例。国家示范高职招收中职生比例原则上应占年度招生计划的30%,省级示范高职招收中职生比例应达到年度招生计划的35%。在各级政府不仅允许中职毕业生升学,而且升学比例越来越高的政策背景下,高中教育普职招生比例大体相当的政策实在没有坚持的必要。原因在于:中职毕业生的升学政策在客观上将减少中职层次技术技能人才的供给,这与高中教育普职招生比例大体相当的政策目标是相冲突的。总而言之,随着时代的发展,高中教育普职招生比例大体相当政策目标得以实现的外在条件已经不复存在,在部分地区,连这一政策的目标本身也已经虚化。因此,这一政策应当进行调整。


众所周知,职业教育是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因此,职业教育的最重要的政策主体应该是地方政府而不是中央政府。高中教育普职招生比例究竟应该是多少应由地方政府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其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来确定,而不应由中央政府做一刀切地统一安排。


(作者系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副教授,教育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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