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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仁义的宋仁宗都动起了凌迟的刑罚!

 思明居士 2018-07-01

凌迟在宋朝的时候并不属于法定的刑法,但是只要最高统治者任性起来也是可以使用的。宋真宗时期就有一个士大夫要求废掉这一极其不人道的凌迟之法。不过并未被采纳,在宋仁宗时期曾经下诏书启用凌迟。在天圣九年也就是1031年。仁宗皇帝首次以敕令的形式下达了在特定范围内适用于凌迟之刑。如果是其他君主主动用这个刑法或许不会太意外;但仁宗下诏书启用这刑法就令人意料不及了。

仁宗是个什么皇帝?可以说是个十分宅心仁厚的好君上了。曾经在历史上记录着一个故事:一天清晨,皇帝前去早朝,面色很差,有个大臣问陛下为什么如此疲劳。皇帝说是昨晚没睡好,所以显得劳累些。那些有着八卦心里的大臣想着一定是操劳“那方面”去了,于是进言说陛下应该保养圣躬,不要迷恋于女色之类的。仁宗就哈哈 大笑说你们这群老司机想哪去了,我是因为肚子饿所以失眠了。仁宗又说在昨晚睡着之前想吃羊排,但寝宫里没有,所以饿了一宿,之所以不叫人去取,就是担心后世子孙效仿,每夜都要杀掉几只羊,还是忍着点算了。从这件事上就可以确定出仁宗之仁是何其名不副实了。

还有一个故事说一名叫韩中正的官员犯了贪污的罪责,被停职留用。多年后再刑部又举荐他做官。宋仁宗可谓是贵人不忘事,立马把举荐他做官的人免去了法官的职务。

但就是这位庙号为“仁宗”的好皇帝,却特别下诏宣布对荆湖地区的杀人犯动用凌迟之刑。这是为何缘由呢?在北宋淳化元年

也就是990年,一个官员出使峡州,像朝廷报告说当地有个民俗是杀人来祭祀鬼神,以用钱来招募人的为采牲,诱杀百姓李祈的女儿,割掉了耳朵、鼻子,剪断了关节,并送给了富人。这个案子使朝野震动,宋太宗曾经下令逮捕这类的犯人,违者以死论罪,但依然无法禁止这陋习。

我相信,宋仁宗在看到这类的奏疏的时候一定是感到愤慨、震怒,于是大笔一挥,下诏:“在听到这类杀人祭鬼的事情,违者一律凌迟!”

请换做各位细想下,我们能掩饰住内心对人渣的憎恨吗?看到人贩子光天化日抢小孩的时候我们不会愤怒吗?看到强奸或杀人屠戮之类事的我们是不是恨得食其骨,喝其血?我不是觉得人权意识是假惺惺的,但是极恶之人确实难忍,我相信千百年之前的宋仁宗,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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