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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权?确认权?你懂吗?

 星夜白科 2018-07-02

最近经常在微信群里看到HR小伙伴在问一个问题,就是:员工提出离职后,是否必须等一个月才能离职?公司是否能够让他立刻就走呢?如果提出离职没有一个月就让他走,是否有法律风险?

这个问题以前我的一位同事也问过我,因为她提出离职了,所以公司要求她在某年某月某日办理离职手续,她就问我公司这样做对吗?是否合法?

在我同事的意识中就是:公司辞退员工要提前一个月告知,如果不提前一个月是要给予经济补偿的。那如果员工主动离职并且提前一个月提出,如果公司提前让员工离开,公司自然也应该给予相应的补偿。

其实微信群里以及我同事的问题是涉及两个概念的问题,一个是员工的辞职权,一个是企业的确认权。明白了这两个概念,就能很好的做出应对措施。

员工的辞职权

1、什么是员工的辞职权?

员工的辞职权是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的,业界也有称之为“预告辞职权”。

员工的辞职权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之后就可以无限制离开公司,公司也不能阻拦。

2、注意事项

员工提出辞职,公司必须批准

当员工提出辞职时,公司不能以各种借口不予批准。因为辞职权是员工本身具有的权利,不以公司的意志为转移。

如果公司不愿让员工离开,公司可以与员工沟通协商。

员工不能自己确定哪天离职

如果是员工因个人原因主动提出离职那员工提前30日提出离职是员工自己的义务,但是没有自己确定哪天离开的权利。

无限制离开是有条件的

无限制离开不是说员工想哪天离开就哪天离开,而是说当提出申请满30日后才可以这样做,此时公司不能以任何借口进行阻拦,也不得以此为理由不发放员工工资或者不给员工开具离职证明等。

什么情况下,辞职权不受提前30日的限制?

如果员工以非个人原因主动提出离职,并且理由是公司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列的条款,那员工提出离职不受提前30天的限制,不需要提前告知单位,提出离职申请后就可以随时离职。

虽然公司违法在先,但是对于一个职场人来说,还是把工作交接完离开最佳。

企业的确认权

1、什么是企业的确认权

员工的辞职权对应的就是企业的 “确认权”,即企业可以确认同意员工的辞职请求。

企业的确认权会影响劳动关系的进程。

若员工提出辞职后,企业在较短时间内即作出同意的表示,也就是确认员工的辞职,那么双方的劳动关系即刻解除。

2、注意事项

辞职申请提交方式

员工提出离职,公司做好要求员工提交书面辞职申请,发生争议时可以做为有力证据。

员工通过电子邮件、微信、短信等也可以提出辞职,但是一定要保留原始证据,同时要证明电子邮件、微信、短信等是属于员工本人的。

及时回复

员工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后,公司一定要及时给予批复,并写明离职的最后日期,即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日期,同时要告知员工,这点非常重要。

风险点防控

1、离职理由

个人原因的理由

员工离职的理由最好是: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只有在这个前提下才不会有风险,也不用给予经济补偿,除此之外,员工主动提出离职都是存在风险的。

非个人原因的理由

辞职理由为: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等等,这些辞职理由都是存在风险的,因为违反了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所列的条款,是需要给予赔偿的。

不能接受的理由

经单位提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要给经济补偿金);或者经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没有写明哪方提出,单位的风险很大),这两种离职理由都不能接受,否则公司存在很大风险。

2、防止员工反悔而撤回申请

如果员工提出辞职不要想当然认为到30天时办理交接手续即可,如果公司没有及时批复并明确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日期,当员工在法定的30天内反悔是可以撤回申请的。员工在行使辞职权时,同样有撤回的权利。

3、企业确认权消失条件

员工提出辞职后30天,企业仍然没有确认同意其辞职,过了30天后员工继续留在公司工作,这时公司不能要求员工离开。

因为员工用实际行动撤回了他的辞职,而企业因为没有及时确认,所以双方劳动关系应当继续履行。

企业的确认权在员工递交辞职申请30天后已经丧失了。

从员工的辞职权可以看出,这是员工自己的权利,公司无理由也无借口不予批准,但不意味着员工提出申请后想什么时间离开就什么时间离开。

从公司的确认权可以看出,企业的确认权会影响劳动关系的进程,也就是说当员工主动提出离职申请时,企业确认权将会确定员工离职的时间,并非必须30天。

弄清楚员工的辞职权,以及企业的确认权,就能很好的规避风险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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