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林业局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指引(2017-2020年)》的要求,从2017年起,农业综合开发林业将项目集中资金,突出重点,积极扶持没有其他林业资金投入渠道的木本油料、国家储备林、林下经济、特色经济林等林业示范项目。各项目在申报时要按照《农业综合开发林业项目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指南》进行栽培,主要包括油茶、核桃、油用牡丹、油橄榄、枣,储备林、林下经济等栽培技术,今天介绍林下经济示范项目申报及栽培规范,具体如下:
林下经济示范项目是指在不影响林木正常生长情况下,充分利用林地资源和林荫空间,发展林药、林菌等林下种植业,提高林地综合效益的项目;
(一)扶持对象 :包括林(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合作社、国有林场(森工企业)等经营主体。
(二)扶持条件
1.龙头企业。具有法人资格;企业资产优良,持续经营一年以上,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经济实力,有较强的自筹能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大数据渠道查询,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未被列入监管黑名单;建立了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经营管理机制,财务管理规范,能保证项目按计划建成和财政资金规范、安全、有效使用。
2.农民专业合作社。具有法人资格;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大数据渠道查询,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未被列入监管黑名单;具备相应的项目建设和经营管理能力;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有关规定,产权明晰,章程规范,运行机制合理;持续经营一年以上,财务管理比较规范,示范带动作用强,社员数量不低于30户。
3.国有林场(森工企业)。经营状况良好;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大数据渠道查询,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未被列入监管黑名单;有较强的管理和主营业务,有稳定的经营性收入来源,较强的自筹能力。
(三)扶持资金:单个项目中央财政资金投入规模200万元以上
(四)申报要求 :林业项目申报必须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要由具备乙级(含乙级)以上的具有林(农)业工程咨询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
(五)建设规范要求:《示范项目栽培技术指南》,具体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