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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桌喝酒,我喝饮料,其中一人因喝酒死亡,我担责吗?

 pgl147258 2018-07-04

根据《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大多数情况下应由死亡饮酒人自己承担损失。此案与你喝饮料是不相干的,主要是看你有没有存在过错。

以下四种同桌饮酒的劝酒情形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1. 强迫性劝酒。比如用“不喝不够朋友”等语言刺激对方喝酒或在对方已经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然劝其喝酒的行为。

2.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比如明知对方身体状况不适宜饮酒,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的造成死亡的。

3.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身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的情形。

4.酒后酒友驾车未劝阻,导致他发生车祸死亡等损害的。

以上就是同桌吃饭、共同饮酒,需要承担责任的四种情形,建议大家在饮酒时要注意分寸,不能让人过度饮酒,否则将承担必要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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