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民事证据(实体和程序的结合)与诉讼重点实务 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证据问题是民事诉讼的实体内容和核心问题,是实体法律规范能否在判决中得以适用的关键因素,在审判实践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民事诉讼证据的审查与判断是司法认证活动的核心环节,如何确定证据的证据能力和证明力,关键在于解决好对证据的审查和判断问题。新《民诉司法解释》第90-124条对证据问题作出的规定,是在总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实施以来民事审判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证据规定92意见中证据部分进行的全面修改;对电子数据的范围做出了细化规定,对于司法实践中认定审查电子证据做出了指引。同时,为适应新的法律规定及新形势需要,为保证人民法院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公正、及时审理民事案件,保障和便利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最高人民法院重新制定了《民诉证据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 为了帮助各有关单位和专业人士正确理解和适用民事诉讼证据规则,了解《民诉证据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制定中的热点问题,掌握新民诉解释证据部分与证据规定92意见的区别、“新证据”的认定、民事证据的调查收集和保全以及电子数据证据司法适用,提升证据运用技能,帮助律师正确运用证据规则以规避诉讼风险与实现合法利益最大化,经研究,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合作中心决定举办“民事证据(实体和程序的结合)与诉讼重点实务高级研修班”。学习结束后将颁发二十学时结业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合作中心 承办单位: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合作中心·民商事专家委员会 二、参加对象 各级法院分管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的领导、民庭、执行局(庭)负责人、法官;各级检察院分管民事工作的检察长、检察员;各地律师事务所从事民事诉讼业务的律师;各类银行金融机构相关部门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各类公司、企业的法律顾问;从事民商法律教学及研究的专业人士等。 三、时间、地点 报到日期:2018年7月27日 讲座时间:2018年7月28日—29日 讲座地点:杭州市 四、讲座会议费用与参加办法 参加的代表须交纳研修费3000元/人(含专家报告、场租、资料等)。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报到时统一交纳。请先报名,我们收到报名信息后,于举办前七天将正式日程和报到通知发给参会代表: 会务组联系方式: 电 话:18210838551(微信报名) QQ:1042930362 联系人:牛喜彦
附件:1、讲座日程安排 2、报名表
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合作中心 2018年7月 附件1:日程安排
因不可预见因素,主办单位保留个别专家与议题调整的权利,请以报到通知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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