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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蔚青答疑】私车公用,如何开发票呢?

 贾律师 2018-07-10

不懂税,多缴税

点蓝字,学好税



问题:


在朋友圈看到一种说法:“现在税务局对于企业使用员工的车,可以凭借租赁合同报销除维修费和保险费之外的汽车费用,但是这个租赁合同要是有偿使用合同,租金部分可以个人去税局代开发票,也可以并到工资里面申报”请问您是怎么看这一块的?员工需不需要代开租车发票呢?


蔚青:


私车公用的税务管理,国家并未出台统一的税收政策,因此要看当地税务局管理的具体口径。一般来说,企业员工把私车用来办公,属于和企业的关联交易,按照关联交易视同独立交易的原则,如果员工把车租给其他无关企业使用,是否肯不收租车费,无关企业支付其费用时是否肯不要发票就付钱。所以,去税务局申请代开租车费发票,比较合规。



问题:


我司2018年1月转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12月预付2018年的房租,并收到对方开来的专票,请问这张票在2018年可以认证抵扣吗?


蔚青:


不可以。不动产租赁的纳税义务时间是收取租金的当期,业务2017年12月收取租金,纳税义务时间就是2017年12月,而你公司12月还是小规模,严格来说所以不能抵扣。



问题:


想咨询一下对于VIE架构中 ,经营实体企业利用WFOE公司进行关联交易,通过向WFOE公司支付特许权使用费、顾问费、技术转让费等方式实现利润转移至WFOE公司。那么上述费用,可以在实体公司税前扣除吗?WFOE公司正常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蔚青:


这类交易要注意税务局可能会发起反避税调查。WFOE收这些特许权使用费、顾问费等,它是否有相关知识产权、专业人士来做这种服务,同时定价是否公允,提供服务过程的痕迹等。如果能够提供支撑材料,交易价格又在合理范围,实体企业税前扣除不会有太大瑕疵。


图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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