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医院会计制度(三)

 吾道有涯 2018-07-10

医院会计制度(续)

四、收入类

4001  医疗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开展医疗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门诊收入和住院收入。

二、本科目应设置“门诊收入”、“住院收入”两个一级明细科目。

(一)“门诊收入”一级明细科目

“门诊收入”一级明细科目核算医院为门诊病人提供医疗服务所取得的收入。该一级明细科目下应当设置“挂号收入”、“诊察收入”、“检查收入”、“化验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卫生材料收入”、“药品收入”、“药事服务费收入”、“其他门诊收入”、“结算差额”等二级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其中:

“药品收入”二级明细科目下,应设置“西药”、“中成药”、“中草药”等三级明细科目。

“结算差额”二级明细科目核算医院同医疗保险机构结算时,因医院按照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计算确认的应收医疗款金额与医疗保险机构实际支付金额不同,而产生的需要调整医院医疗收入的差额(不包括医院因违规治疗等管理不善原因被医疗保险机构拒付所产生的差额)。医院因违规治疗等管理不善原因被医疗保险机构拒付而不能收回的应收医疗款,应按规定确认为坏账损失,不通过本明细科目核算。

(二)“住院收入”一级明细科目

“住院收入”一级明细科目核算医院为住院病人提供医疗服务所取得的收入。该一级明细科目下应当设置“床位收入”、“诊察收入”、“检查收入”、“化验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护理收入”、“卫生材料收入”、“药品收入”、“药事服务费收入”、“其他住院收入”、“结算差额”等二级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其中:

“药品收入”二级明细科目下,应设置“西药”、“中成药”、“中草药”等三级明细科目。

“结算差额”二级明细科目的核算内容同“门诊收入”一级明细科目所属的“结算差额”二级明细科目。

三、医疗收入应当在提供医疗服务(包括发出药品)并收讫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时,按照国家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计算确定的金额确认入账。医院给予病人或其他付费方的折扣不计入医疗收入。

医院同医疗保险机构结算时,医疗保险机构实际支付金额与医院确认的应收医疗款金额之间存在差额的,对于除医院因违规治疗等管理不善原因被医疗保险机构拒付所产生的差额以外的差额,应当调整医疗收入。

四、医疗收入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实现医疗收入时,按照依据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计算确定的金额(不包括医院给予病人或其他付费方的折扣),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应收医疗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同医疗保险机构结算应收医疗款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照医院因违规治疗等管理不善原因被医疗保险机构拒付的金额,借记“坏账准备”科目,按照应收医疗保险机构的金额,贷记“应收医疗款”科目,按照借贷方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门诊收入、住院收入——结算差额)。

(三)期末,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期结余,借记本科目,贷记“本期结余”科目。

五、期末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4101  财政补助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按部门预算隶属关系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补助。

二、本科目应设置“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个一级明细科目。其中,“基本支出”明细科目核算医院由财政部门拨入的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经费、政策性亏损补贴等经常性补助;“项目支出”明细科目核算医院由财政部门拨入的主要用于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承担政府指定公共卫生任务等的专项补助。

“基本支出”一级明细科目下应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相关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项目支出”一级明细科目下应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医疗卫生”、“科学技术”、“教育”等相关科目以及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财政补助采用国库集中支付方式下拨时,在财政直接支付方式下,应在收到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时,按照通知书中的直接支付入账金额确认财政补助收入;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应在收到代理银行转来的《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时,按照通知书中的授权支付额度确认财政补助收入。

其他方式下拨的财政补助,应在实际取得补助时确认财政补助收入。

四、财政补助收入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财政直接支付方式下,按照财政直接支付金额,借记 “医疗业务成本”、“财政项目补助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对于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购买药品等库存物资而由财政直接支付的支出,还应借记“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库存物资”等科目,贷记“待冲基金——待冲财政基金”科目。

年度终了,医院根据本年度财政直接支付预算指标数与当年财政直接支付实际支出数的差额,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按照财政授权支付到账额度金额,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贷记本科目。

年度终了,医院本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的,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其他方式下,实际收到财政补助收入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期末,将本科目的贷方余额分别转入本期结余和财政补助结转(余)。按本科目(基本支出)的贷方余额,借记本科目(基本支出),贷记“本期结余”科目;按本科目(项目支出)的贷方余额,借记本科目(项目支出),贷记“财政补助结转(余)——财政补助结转(项目支出结转)”科目。

五、期末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4201  科教项目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取得的除财政补助收入外专门用于科研、教学项目的补助收入。

二、本科目应设置“科研项目收入”、“教学项目收入”两个明细科目,并按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科教项目收入应当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予以确认。

四、科教项目收入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取得除财政补助收入以外的科研、教学项目资金时,按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期末,将本科目余额转入科教项目结转(余),借记本科目,贷记“科教项目结转(余)”科目。

五、期末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4301  其他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除医疗收入、财政补助收入、科教项目收入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培训收入、食堂收入、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投资收益、财产物资盘盈收入、捐赠收入、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等。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其他收入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其中,医院对外投资实现的投资净损益,应单设“投资收益”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三、其他收入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取得培训收入、食堂收入、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收入。

采用预付租金方式的,收到预付的租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分期确认租金收入时,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采用后付租金方式的,每期确认租金收入时,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收到租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

采用分期收取租金方式的,每期收取租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投资收益

1.短期投资持有期间收到利息等投资收益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投资收益)。

出售或到期收回短期债券本息,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出售或收回短期投资的成本,贷记“短期投资”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投资收益)。

2.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利润时,按照宣告分派的利润中属于医院应享有的份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投资收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按照实际取得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所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贷记“长期投资——股权投资”科目,按照尚未领取的已宣告分派的利润,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按照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投资收益)。

3.持有的长期债券投资,应在债券持有期间按照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按期计算确认利息收入,如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债券投资,借记“长期投资——债权投资(应收利息)”科目,贷记本科目(投资收益);如为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债券投资,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投资收益)。

出售长期债权投资或到期收回长期债权投资本息,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债券初始投资成本和已计未收利息金额,贷记“长期投资——债权投资(成本、应收利息)”科目[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或“长期投资——债权投资”、“其他应收款”科目[分期付息债券],按照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本科目(投资收益)。

(四)盘盈的库存物资、固定资产等,在经批准处理时,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接受的捐赠资金,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接受的实物资产捐赠,按照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税费,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按发生的相关税费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本科目。

(六)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按照经批准核销的金额,借记“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七)期末,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期结余,借记本科目,贷记“本期结余”科目。

四、期末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五、费用类 

5001  医疗业务成本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开展医疗服务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员经费、耗用的药品及卫生材料费、固定资产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费、提取医疗风险基金和其他费用,不包括财政补助收入和科教项目收入形成的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

医院统一负担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使用财政基本补助发生的归属于医疗业务成本的支出,在本科目核算;使用财政项目补助发生的支出,在“财政项目补助支出”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医院开展科研、教学项目使用自筹配套资金发生的支出,以及医院开展的不与本制度规定的特定“项目”相关的医疗辅助科研、教学活动发生的相关人员经费、专用材料费、资产折旧(摊销)费等费用,在本科目核算,不在“财政项目补助支出”、“科教项目支出”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设置“人员经费”、“卫生材料费”、“药品费”、“固定资产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费”、“提取医疗风险基金”、“其他费用”等一级明细科目,并按照各具体科室进行明细核算,归集临床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辅助类各科室发生的,能够直接计入各科室或采用一定方法计算后计入各科室的直接成本。

“人员经费”、“其他费用”明细科目下还应参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的相关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医院应当在本科目下设置“财政基本补助支出”备查簿,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以及“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的相关科目,对各项归属于医疗业务成本的财政基本补助支出进行登记。

三、医疗业务成本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为从事医疗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人员计提的薪酬、福利费等,借记本科目(人员经费),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应付社会保障费”等科目。

(二)开展医疗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中,内部领用或出售发出的药品、卫生材料等,按其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卫生材料费、药品费),贷记“库存物资”科目。

(三)开展医疗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使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计提的折旧、摊销,按照财政补助、科教项目资金形成的金额部分,借记“待冲基金”科目,按照应提折旧、摊销额中的其余金额部分,借记本科目(固定资产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费),按照应计提的折旧、摊销额,贷记“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科目。

(四)计提的医疗风险基金,按照计提金额,借记本科目(提取医疗风险基金),贷记“专用基金——医疗风险基金”科目。

(五)开展医疗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中发生的其他各项费用,借记本科目(其他费用),贷记“银行存款”、“待摊费用”等科目。

(六)期末,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期结余,借记“本期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期末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101  财政项目补助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本期使用财政项目补助(包括当年取得的财政补助和以前年度结转或结余的财政补助)发生的支出。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医疗卫生”、“科学技术”、“教育”等相关科目以及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财政项目补助支出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财政直接支付方式下,发生财政直接支付的项目补助时,按照支付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科目;对于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购买药品等物资而由财政直接支付的支出,还应借记“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库存物资”等科目,贷记“待冲基金——待冲财政基金”科目。

(二)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使用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发生项目补助支付时,按照支付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对于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购买药品等物资而由财政授权支付的支出,还应借记“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库存物资”等科目,贷记“待冲基金——待冲财政基金”科目。

(三)其他方式下,发生财政项目补助支出时,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对于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购买药品等物资发生的支出,还应借记“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库存物资”等科目,贷记“待冲基金——待冲财政基金”科目。

(四)期末,将本科目余额转入财政补助结转(余),借记“财政补助结转(余)——财政补助结转(项目支出结转)”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期末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201  科教项目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使用除财政补助收入以外的科研、教学项目收入开展科研、教学项目活动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二、本科目应设置“科研项目支出”、“教学项目支出”两个明细科目,并按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医院还应设置相应的辅助账,登记开展各科研、教学项目所使用自筹配套资金的情况。

三、科教项目支出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使用科教项目收入发生的各项支出,按实际支出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形成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库存物资的,还应同时借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库存物资”等科目,贷记“待冲基金——待冲科教项目基金”科目。

(二)期末,将本科目余额转入科教项目结转(余),借记“科教项目结转(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期末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301  管理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行政及后勤管理部门为组织、管理医疗、科研、教学业务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医院行政及后勤管理部门发生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资产折旧(摊销)费等费用,以及医院统一负担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坏账损失、银行借款利息支出、银行手续费支出、汇兑损益、聘请中介机构费、印花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等。

为购建固定资产取得的专门借款,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的借款利息应予资本化,不在本科目核算;在工程完工交付使用后发生的专门借款利息,在本科目核算。

使用财政基本补助发生的归属于管理费用的支出,在本科目核算;使用财政项目补助发生的支出,在“财政项目补助支出”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设置“人员经费”、“固定资产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费”、“其他费用”等一级明细科目。其中:“人员经费”、“其他费用”明细科目下应参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的相关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医院应当在本科目下设置“财政基本补助支出”备查簿,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以及“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的相关科目,对各项归属于管理费用的财政基本补助支出进行登记。

三、管理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为行政及后勤管理部门人员以及离退休人员计提的薪酬、福利费等,借记本科目(人员经费),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应付社会保障费”等科目。

(二)行政及后勤管理部门所使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计提的折旧、摊销,按照财政补助、科教项目资金形成的金额部分,借记“待冲基金”科目,按照应提折旧、摊销额中的其余金额部分,借记本科目(固定资产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费),按照应计提的折旧、摊销额,贷记“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科目。

(三)提取坏账准备时,借记本科目(其他费用),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冲减坏账准备时,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其他费用)。

(四)发生应计入管理费用的银行借款利息支出时,借记本科目(其他费用),贷记“预提费用”、“银行存款”、“长期借款”等科目。

发生汇兑净收益时,借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其他费用);发生汇兑净损失时,借记本科目(其他费用),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五)发生其他各项管理费用时,借记本科目(其他费用),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库存物资”、“待摊费用”等科目。

(六)期末,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期结余,借记“本期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期末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302  其他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本期发生的,无法归属到医疗业务成本、财政项目补助支出、科教项目支出、管理费用中的支出,包括培训支出,食堂提供服务发生的支出,出租固定资产的折旧费,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费,财产物资盘亏或毁损损失,捐赠支出,罚没支出等。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其他支出的种类和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三、其他支出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为出租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额,按照财政补助、科教项目资金形成的金额部分,借记“待冲基金”科目,按照应提折旧额中的其余金额部分,借记本科目,按照应计提的折旧额,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二)盘亏、变质、毁损的财产物资,按照相关待处理财产损溢金额扣除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的赔偿等后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按照已收回或应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等,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按照相关待处理财产损溢余额,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三)发生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纳税义务的,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交税费金额,借记本科目、“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科目。

(四)发生培训支出、食堂支出、捐赠支出、罚没支出等其他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五)期末,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期结余,借记“本期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期末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第四部分  会计报表格式

 

编  号

会计报表名称

编制期

会医01表

资产负债表

月度、季度、年度

会医02表

收入费用总表

月度、季度、年度

会医02表附表01

医疗收入费用明细表

月度、季度、年度

会医03表

现金流量表

年度

会医04表

财政补助收支情况表

年度

 

 


资产负债表

 

会医01表

编制单位:                                日                    单位:元

资 产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负债和净资产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



货币资金



短期借款



短期投资



应缴款项



财政应返还额度



应付票据



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



应付账款



应收医疗款



预收医疗款



其他应收款



应付职工薪酬



减:坏账准备



应付福利费



预付账款



应付社会保障费



存货



应交税费



待摊费用



其他应付款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



预提费用



流动资产合计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非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合计



长期投资



非流动负债:



固定资产



长期借款



固定资产原价



长期应付款



减:累计折旧



非流动负债合计



在建工程



负债合计



固定资产清理



净资产:



无形资产



事业基金



  无形资产原价



专用基金



  减:累计摊销



待冲基金



长期待摊费用



财政补助结转(余)



待处理财产损溢



科教项目结转(余)



非流动资产合计



本期结余






未弥补亏损






净资产合计



资产总计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收入费用总表

 

会医02表

编制单位:                         月                    单位:元

项  目

本月数

本年累计数

一、医疗收入



加:财政基本补助收入



    减:医疗业务成本



    减:管理费用



二、医疗结余



加:其他收入



    减:其他支出



三、本期结余



    减:财政基本补助结转



四、结转入结余分配



    加:年初未弥补亏损



    加:事业基金弥补亏损



    减:提取职工福利基金



    转入事业基金



    年末未弥补亏损



五、本期财政项目补助结转(余):



      财政项目补助收入



      减:财政项目补助支出



六、本期科教项目结转(余):



      科教项目收入



      减:科教项目支出




医疗收入费用明细表

 

                                                            会医02表附表01

编制单位:                                月                      单位:元

项  目

本月数

本年

累计数

项  目

本月数

本年

累计数

医疗收入



医疗成本



1.门诊收入



(一)按性质分类



其中:挂号收入



1.人员经费



诊察收入



  2.卫生材料费



检查收入



3.药品费



化验收入



4.固定资产折旧费



治疗收入



5.无形资产摊销费



手术收入



6.提取医疗风险基金



卫生材料收入



7.其他费用



药品收入



(二)按功能分类



其中:西药收入



1.医疗业务成本



中草药收入



其中:临床服务成本



中成药收入



医疗技术成本



药事服务费收入



医疗辅助成本



其他门诊收入



2.管理费用



2.住院收入






其中:床位收入






诊察收入






检查收入






化验收入






治疗收入






手术收入






护理收入






卫生材料收入






药品收入






其中:西药收入






中草药收入






中成药收入






药事服务费收入






其他住院收入






 


现金流量表

 

会医03表

编制单位:                             年度                         单位:元

项  目

行次

金  额

一、业务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开展医疗服务活动收到的现金



    财政基本支出补助收到的现金



财政非资本性项目补助收到的现金



从事科教项目活动收到的除财政补助以外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业务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入小计



发生人员经费支付的现金



购买药品支付的现金



购买卫生材料支付的现金



使用财政非资本性项目补助支付的现金



使用科教项目收入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其他与业务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出小计



业务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支付的现金



对外投资支付的现金



上缴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收回现金净额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出小计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财政资本性项目补助收到的现金



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借款支付的现金



    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出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



五、现金净增加额




财政补助收支情况表

 

会医04表

编制单位:                            年度                    单位:元

项  目

结转本年数

——

一、上年结转


——

(一)财政补助结转


——

1.基本支出结转


——

2.项目支出结转


——

其中:医疗卫生项目


——

科学技术项目


——

教育项目


——

(二)财政补助结余


——

项  目

本年数

上年数

二、本年财政补助收入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其中:医疗卫生项目



科学技术项目



教育项目



三、本年财政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其中:医疗卫生项目



科学技术项目



教育项目



四、财政补助上缴



(一)财政补助结转上缴



(二)财政补助结余上缴



项  目

结转下年数

——

五、结转下年


——

(一)财政补助结转


——

1.基本支出结转


——

2.项目支出结转


——

其中:医疗卫生项目


——

科学技术项目


——

教育项目


——

(二)财政补助结余


——


第五部分  会计报表编制说明

 

一、资产负债表编制说明

 

1.本表反映医院某一会计期末全部资产、负债和净资产的情况。

2.本表“年初余额”栏内各项数字,应当根据上年年末资产负债表“期末余额”栏内数字填列。如果本年度资产负债表规定的各个项目的名称和内容同上年度不相一致,应对上年年末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照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本表“年初余额”栏内。

3.本表“期末余额”栏内各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

(1)“货币资金”项目,反映医院期末库存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以及其他货币资金的合计数。本项目应当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其他货币资金”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填列。

(2)“短期投资”项目,反映医院期末持有的短期投资的成本金额。本项目应当根据“短期投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财政应返还额度”项目,反映医院期末财政应返还额度的金额。本项目应当根据“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4)“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项目,反映医院期末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的金额。本项目应当根据“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5)“应收医疗款”项目,反映医院期末应收医疗款的账面余额。本项目应当根据“应收医疗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6)“其他应收款”项目,反映医院期末其他应收款的账面余额。本项目应当根据“其他应收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7)“坏账准备”项目,反映医院期末对应收医疗款和其他应收款提取的坏账准备。本项目应当根据“坏账准备”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如果“坏账准备”科目期末为借方余额,则以“-”号填列。

(8)“预付账款”项目,反映医院预付给商品或者服务供应单位等的款项。本项目应当根据“预付账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9)“存货”项目,反映医院在日常业务活动中持有已备出售给病人用于治疗,或者为了治疗出售仍处在加工(包括自制和委托外单位加工)过程中的,或者将在提供医疗服务或日常管理中耗用的药品、卫生材料、低值易耗品和其他材料。本项目应当根据“库存物资”、“在加工物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填列。

(10)“待摊费用”项目,反映医院已经支出,但应当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分摊期在1年以内(含1年)的各项费用。本项目应当根据“待摊费用”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1)“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项目,反映医院将在1年内(含1年)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本项目应当根据“长期投资——债权投资”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中将在1年内(含1年)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余额分析填列。

(12)“流动资产合计”项目,按照“货币资金”、“短期投资”、“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应收医疗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存货”、“待摊费用”、“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项目金额的合计数减去“坏账准备”项目金额后的金额填列。

(13)“长期投资”项目,反映医院持有时间准备超过1年(不含1年)的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以及在1年内(含1年)不能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债权性质的投资。本项目应当根据“长期投资”科目期末余额减去其中将于1年内(含1年)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14)“固定资产”项目,反映医院各项固定资产的净值(账面价值)。本项目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科目期末余额减去“累计折旧”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本项目下,“固定资产原价”项目,反映医院各项固定资产的原价,根据“固定资产”科目期末余额填列;“累计折旧”项目,反映医院各项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根据“累计折旧”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15)“在建工程”项目,反映医院尚未完工交付使用的在建工程发生的实际成本。本项目应当根据“在建工程”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6)“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反映医院因出售、报废、毁损等原因转入清理但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固定资产清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清理费用和清理收入等各项金额的差额。本项目应当根据“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列;如果“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期末为贷方余额,则以“-”号填列。

(17)“无形资产”项目,反映医院持有的各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本项目应当根据“无形资产”科目期末余额减去“累计摊销”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本项目下,“无形资产原价”项目,反映医院持有的各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根据“无形资产”科目期末余额填列;“累计摊销”项目,反映医院各项无形资产已计提的累计摊销,根据“累计摊销”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18)“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反映医院已经支出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本项目应当根据“长期待摊费用”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9)“待处理财产损溢”项目,反映医院期末尚未处理的各种财产的净损失或净溢余。本项目应当根据“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列;如果“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期末为贷方余额,则以“-”号填列。在编制年度资产负债表时,本项目金额一般应为“0”。

(20)“非流动资产合计”项目,按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清理”、“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待处理财产损溢”项目金额的合计数填列。

(21)“资产总计”项目,按照“流动资产合计”、“非流动资产合计”项目金额的合计数填列。

(22)“短期借款”项目,反映医院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尚未偿还的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各种借款。本项目应当根据“短期借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3)“应缴款项”项目,反映医院按规定应缴入国库或应上缴行政主管部门的款项。本项目应当根据“应缴款项”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4)“应付票据”项目,反映医院期末应付票据的金额。本项目应当根据“应付票据”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5)“应付账款”科目,反映医院期末应付未付账款的金额。本项目应当根据“应付账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6)“预收医疗款”项目,反映医院向住院病人、门诊病人等预收的医疗款项。本项目应当根据“预收医疗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7)“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反映医院按有关规定应付未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本项目应当根据“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8)“应付福利费”项目,反映医院按有关规定提取、尚未支付的职工福利费金额。本项目应当根据“应付福利费”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9)“应付社会保障费”项目,反映医院按有关规定应付未付给社会保障机构的各种社会保障费。本项目应当根据“应付社会保障费”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0)“应交税费”项目,反映医院应交未交的各种税费。本项目应当根据“应交税费”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1)“其他应付款”项目,反映医院期末其他应付款金额。本项目应当根据“其他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2)“预提费用”项目,反映医院预先提取的已经发生但尚未实际支付的各项费用。本项目应当根据“预提费用”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3)“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项目,反映医院承担的将于1年内(含1年)偿还的长期负债。本项目应当根据“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中将在1年内(含1年)到期的金额分析填列。

(34)“流动负债合计”项目,按照“短期借款”、“应缴款项”、“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医疗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应付社会保障费”、“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预提费用”、“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项目金额的合计数填列。

(35)“长期借款”项目,反映医院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种借款本息。本项目应当根据“长期借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其中将于1年内(含1年)到期的长期借款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36)“长期应付款”项目,反映医院发生的偿还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种应付款项。本项目应当根据“长期应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其中将于1年内(含1年)到期的长期应付款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37)“非流动负债合计”项目,按照“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项目金额的合计数填列。

(38)“负债合计”项目,按照“流动负债合计”、“非流动负债合计”项目金额的合计数填列。

(39)“事业基金”项目,反映医院拥有的非限定用途的净资产,主要包括滚存的结余资金和科教项目结余解除限定后转入的金额等。本项目应当根据“事业基金”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40)“专用基金”项目,反映医院按规定设置、提取的具有专门用途的净资产。本项目应当根据“专用基金”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41)“待冲基金”项目,反映医院使用财政补助、科教项目收入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购买药品等物资所形成的,留待计提资产折旧、摊销或领用发出库存物资时予以冲减的基金。本项目应当根据“待冲基金”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42)“财政补助结转(余)”项目,反映医院历年滚存的财政补助结转和结余资金,包括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项目支出结余。本项目应当根据“财政补助结转(余)”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43)“科教项目结转(余)”项目,反映医院尚未结项的非财政资助科研、教学项目累计所取得收入减去累计发生支出后的,留待下期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医院已经结项但尚未解除限定的非财政科研、教学项目结余资金。本项目应当根据“科教项目结转(余)”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44)“本期结余”项目,反映医院自年初至报告期末止除财政项目补助收支、科教项目收支以外的各项收入减去各项费用后的累计结余。本项目应当根据“本期结余”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本期结余”科目期末为借方余额时,以“-”号填列。在编制年度资产负债表时,本项目金额应为“0”。

(45)“未弥补亏损”项目,反映医院累计未弥补的亏损。本项目应当根据“结余分配”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以“-”号填列。

(46)“净资产合计”项目,按照“事业基金”、“专用基金”、“待冲基金”、“财政补助结转(余)”、“科教项目结转(余)”、“本期结余”、“未弥补亏损”项目金额的合计数填列。

(47)“负债和净资产总计”项目,按照“负债合计”、“净资产合计”项目金额的合计数填列。


二、收入费用总表编制说明

 

1.本表反映医院在某一会计期间内全部收入、费用及结余的实际情况。

2.本表“本月数”栏反映各收入、费用及结余项目的本月实际发生数。在编制年度收入费用总表时,应当将本栏改为“上年数”栏,反映各收入、费用及结余项目上一年度的实际发生数。如果本年度收入费用总表规定的各个项目的名称和内容同上年度不一致,应对上年度收入费用总表各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照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年度本表中的“上年数”栏。

本表“本年累计数”栏反映各项目自年初起至报告期末止的累计实际发生数。

3.本表各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

(1)“医疗收入”项目,反映医院本期开展医疗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门诊收入和住院收入。本项目应当根据“医疗收入”科目的贷方发生额减去借方发生额后的金额填列。

(2)“财政基本补助收入”项目,反映医院本期按部门预算隶属关系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基本支出补助。本项目应当根据“财政补助收入——基本支出”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填列。

(3)“医疗业务成本”项目,反映医院本期开展医疗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各项费用。本项目应当根据“医疗业务成本”科目的发生额填列。

(4)“管理费用”项目,反映医院本期行政及后勤管理部门为组织、管理医疗、科研、教学业务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医院行政及后勤管理部门发生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资产折旧(摊销)费等费用,以及医院统一负担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坏账损失、银行借款利息支出、银行手续费支出、汇兑损益、聘请中介机构费、印花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等。本项目应当根据“管理费用”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减去贷方发生额后的金额填列。

(5)“医疗结余”项目,反映医院本期医疗收入加上财政基本补助收入,再减去医疗业务成本、管理费用后的结余数额。本项目应根据本表中“医疗收入”项目金额加上“财政基本补助收入”项目金额,再减去“医疗业务成本”项目金额、“管理费用”项目金额后的金额填列;如为负数,以“-”号填列。

(6)“其他收入”项目,反映医院本期除医疗收入、财政补助收入、科教项目收入以外的其他收入总额。本项目应当根据“其他收入”科目的贷方发生额减去借方发生额后的金额填列。

(7)“其他支出”项目,反映医院本期发生的,无法归属到医疗业务成本、财政项目补助支出、科教项目支出、管理费用中的支出总额。本项目应当根据“其他支出”科目的发生额填列。

(8)“本期结余”项目,反映医院本期医疗结余加上其他收入,再减去其他支出后的结余数额。本项目可以根据本表“医疗结余”项目金额加上“其他收入”项目金额,再减去“其他支出”项目金额后的金额填列;如为负数,以“-”号填列。

(9)“财政基本补助结转”、“结转入结余分配”、“年初未弥补亏损”、“事业基金弥补亏损”、“提取职工福利基金”、“转入事业基金”、“年末未弥补亏损”七个项目,只有在编制年度收入费用总表时才填列。在编制年度收入费用总表时,该七个项目的内容及“本年累计数”栏的填列方法如下:

“财政基本补助结转”项目,反映医院本年财政基本补助收入减去财政基本补助支出后,留待下年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数额。本项目可以根据“财政补助收入——基本支出”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减去“医疗业务成本”、“管理费用”科目下“财政基本补助支出”备查簿中登记的本年发生额合计后的金额填列。

“结转入结余分配”项目,反映医院当年本期结余减去财政基本补助结转金额后,结转入结余分配的金额。本项目可以根据本表“本期结余”项目金额减去“财政基本补助结转”项目金额后的金额填列;如为负数,以“-”号填列。

 “年初未弥补亏损”项目,反映医院截至本年初累计未弥补的亏损。本项目应当根据“结余分配”科目的本年初借方余额,以“-”号填列。

“事业基金弥补亏损”项目,反映医院本年以事业基金弥补亏损的数额。本项目应当根据“结余分配——事业基金弥补亏损”明细科目的本年贷方发生额填列。

“提取职工福利基金”项目,反映医院本年提取职工福利基金的数额。本项目应当根据“结余分配——提取职工福利基金”明细科目的本年借方发生额填列。

“转入事业基金”项目,反映医院本年转入事业基金的未分配结余数额。本项目应当根据“结余分配——转入事业基金”明细科目的本年借方发生额填列。

“年末未弥补亏损”项目,反映医院截至本年末止累计未弥补的亏损。本项目可以根据“结余分配”科目的本年末借方余额,以“-”号填列。

(10)“本期财政项目补助结转(余)”项目,反映医院本期取得的财政项目补助收入减去本期发生的财政项目补助支出后的数额。本项目应当根据“财政补助收入——项目支出”明细科目本期发生额减去“财政项目补助支出”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后的金额填列。

本项目下:

“财政项目补助收入”项目,反映医院本期取得的财政项目补助收入。本项目应当根据“财政补助收入——项目支出”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财政项目补助支出”项目,反映医院本期发生的财政项目补助支出。本项目应当根据“财政项目补助支出”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11)“本期科教项目结转(余)”项目,反映医院本期取得的非财政科教项目收入减去本期发生的非财政科教项目支出后的数额。本项目应当根据“科教项目收入”科目本期发生额减去“科教项目支出”科目本期发生额后的金额填列。

本项目下:

“科教项目收入”项目,反映医院本期取得的非财政科教项目收入。本项目应当根据“科教项目收入”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科教项目支出”项目,反映医院本期发生的非财政科教项目支出。本项目应当根据“科教项目支出”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列。

 


三、医疗收入费用明细表编制说明

 

1.本表反映医院在某一会计期间内医疗收入、医疗成本及其所属明细项目的实际情况。

2.本表“本月数”栏反映医疗收入、医疗成本及其所属明细项目的本月实际发生数;在编制年度医疗收入费用明细表时,应当将本栏改为“上年数”栏,反映医疗收入、医疗成本及其所属明细项目上一年度的实际发生数。如果本年度医疗收入费用明细表规定的各个项目的名称和内容同上年度不一致,应对上年度医疗收入费用明细表各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照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年度本表中的“上年数”栏。

本表“本年累计数”栏反映各项目自年初起至报告期末止的累计实际发生数。

3.本表各项目的填列方法:

(1)“医疗收入”项目及其所属“门诊收入”、“住院收入”项目,应当根据“医疗收入”科目及其所属“门诊收入”、“住院收入”明细科目的本期贷方发生额减去借方发生额后的金额填列。

“门诊收入”项目所属各明细项目的填列金额应按以下公式计算确定:

本期“门诊收入”项目下某具体收入项目(如“挂号收入”)的填列金额=“医疗收入——门诊收入”一级明细科目本期贷方发生额减去借方发生额后的金额×该一级明细科目所属该具体收入类二级明细科目本期发生额占该一级明细科目所属全部收入类二级明细科目本期发生额总额的比例

本期“住院收入”项目下某具体收入项目(如“床位收入”)的填列金额=“医疗收入——住院收入”一级明细科目本期贷方发生额减去借方发生额后的金额×该一级明细科目所属该具体收入类二级明细科目本期发生额占该一级明细科目所属全部收入类二级明细科目本期发生额总额的比例

(2)“医疗成本”项目,应当根据“医疗业务成本”科目和“管理费用”科目本期发生额合计填列。

本项目下:

“按性质分类”下各明细项目,应当根据“医疗业务成本”和“管理费用”科目各所属对应一级明细科目本期发生额合计填列。

“按功能分类”下各明细项目,应当根据“医疗业务成本”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管理费用”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分析填列。其中:“临床服务成本”指医院临床服务类科室发生的直接成本合计数;“医疗技术成本”指医院医疗技术类科室发生的直接成本合计数;“医疗辅助成本”指医院医疗辅助类科室发生的直接成本合计数。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